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12-15 09:05:55
大鼻山 发表于 2015-12-15 09:01
火灾发生后,依然是靠主电源(市电)发挥作用,而不应人为地断掉主电源投入备用电源(三级负荷除外)。否则 ...
是的,消防线路那么高的选型及敷设要求,一失火就断开,划不来
大鼻山
发表于 2015-12-15 09:08:40
王疏漏其实不在上述这一点,而主要在于新民规里“应急电源、备用电源”等基本术语混用等等。
大鼻山
发表于 2015-12-15 09:10:31
大鼻山 发表于 2015-12-14 23:01
凡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其疏散照明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长明的疏散照明除外);凡是未设 ...
老诚发飙,是建立在他认为火灾报警规范一文不值的前提上。
tangz0
发表于 2015-12-15 09:11:27
规范主要是规定的做法太多,而编辑人对做法的研究又少,这样就出问题了。实际上只要要求,何处设,时间对多少,标准多少,何时亮,其他都交给设计就差不多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5 09:12:41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12-15 09:05
是的,消防线路那么高的选型及敷设要求,一失火就断开,划不来
电击危害也不得不防!
tianyi2002
发表于 2015-12-15 09:16:15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12-15 08:43
火灾时断电启动疏散照明,的确是好方法,但确实有些图审机构不认同
原来江苏是不允许的,还特意整出个审图答疑,我就奇了怪了,那时还没几种符合消防要求的灯具,双头灯应用很广泛,他们的意思是采用普通照明灯来用作消防灯可以吗?
tianyi2002
发表于 2015-12-15 09:17:29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12-15 09:05
是的,消防线路那么高的选型及敷设要求,一失火就断开,划不来
我觉得这种情况下消防线路就不应该有那么高的要求,采用蓄电池供电更安全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12-15 09:18:33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5 09:12
电击危害也不得不防!
这确实是应该考虑,这是否也是国家没有强制推行24V的原因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5 09:22:18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5 09:24:46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5 09:22
请转帖给丁王两位。最好是广泛转帖给规范组每位编委。
又不是不知道,装聋作哑而已罢了。{:dizzy:}
大鼻山
发表于 2015-12-15 09:30:24
不反对采用24V,但是不赞成一二级负荷以切除市电来强制点亮。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5 09:38:03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5 09:40:04
luchun0112
发表于 2015-12-15 09:40:25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3 21:24
重庆两会一网归属何部门?其发文有效性如何认识?
王主编口头解释、书面答复能否干掉规范用词说明?
审图的可以把这个作为审图的一个把握尺度{:dizzy:}
就好像有了尚方宝剑一样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5 09:43:48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5 09:38
图集不得违反规范,否则就是错误的图示。
正确。非常正确。
大鼻山
图集不得违反规范,否则就是错误的图示。
说得很对!
但是,“错误的图示”有对有错哦?
缘由?
O(∩_∩)O~
规范规定,有对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