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0 10:22:19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0 10:28:10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0 10:18
2、大家共同认识到8.4.2条文字逻辑有问题,偏偏他认识不到。他还装大师,来给大家讲。瞎扯宜字八法 ...
论文中的遣词造句,试着给捋一捋:
共识性问题探讨——
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只有大家对某个问题或某些问题经过探讨,才能达成共识,哪里会对“共识性问题”进行“探讨”,有病?更何况,规范都颁布实施这么久了,你才醒过来“探讨”“共识性问题”(怎么这么别扭?没办法!),早干嘛去了?
文中的东东,是经过大家“探讨”后的“共识”,还是自己“闭门造车”的“臆想”?
这,属于颠三倒四。
“宜”就是推荐做的——
胆肥!
居然冒天下之大不韪明目张胆公开篡改规范用词说明,作为主编,你到底咋想的?请问住建部标准定额司的有关负责人,你们同意这位规范主编这么干?
这,属于胆大妄为。
我国多个城市的电气竖井、配电小间发生过电气火灾……因此,规范做了这样的规定——
笑话!
因果关系,是这样的?
电气竖井、配电小间外发生各种各样的火灾烧坏、烧毁消防负荷的耐火电缆的几率,会比“电气竖井、配电小间发生过电气火灾”烧坏、烧毁消防负荷的耐火电缆的几率低吗?为啥不对“电气竖井、配电小间外”同样规定,同样来一句“因此,规范做了这样的规定”?
这,属于逻辑推理思路混乱。
这条规范实质上是提高了共井敷设的电缆标准——
这条规范(主。PS:是“这条规范”吗?)→提高了(谓)→电缆标准(宾)。
这,是现今规范编制的通病。
从《建规》来讲……不要求三级负荷也设置切换装置——
规范规定条款先天不足存在明显漏洞,不思悔改,却将所有责任归罪于提问者。14版《建规》10.1.8条(强制性条文)白纸黑字规定“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作为规范主编,你能提供“从《建规》来讲……不要求三级负荷也设置切换装置”的14版《建规》设计依据(提供规定条款正文或条文说明,都可以)吗?
PS
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并非就是规范主编文中所言的“是否该设置第二电源”,拜托别偷换概念转换话题。
这,属于睁眼说瞎话。
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当中,有两种灯具,一种是备用照明灯具,一种是疏散照明灯具。双头灯属于备用照明灯具——
跟着规范主编“涨姿势”了啊。
这,属于啥?{:titter:}
“这,属于啥?”,就留给老诚版主做总结陈词吧。{:lol:}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0 10:34:56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0 10:40:19
大错已然发生,改正迫在眉睫。
然天朝规矩,认错意味着担责,意味着下台……
故,自08版《民规》始,13版《火规》随,14版《建规》继,有谁,出来认过错?
认错,会死人啊?
即便会下台,也应该出来认错!出来谢罪!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0 10:41:10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0 10:47:54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0 11:26:46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0 10:41
加上,过度期改图纸,2014.5以前设计的图纸,没施工的统统都要改,那个人不改个半年一年地,浪费的人力与图 ...
消防局发文——
问题是:
新规范中强制性条文出错了,咋办?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0 11:32:31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0 11:35:06
tianyi2002
发表于 2015-12-10 13:32:15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0 10:20
回楼上两位:
GB/T 21208-2007/IEC/TS 62091-2003,MOD《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固定式消防泵驱动器的 ...
谢谢了,还真没注意过这条。。。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0 15:41:46
小菜
发表于 2015-12-10 15:45:01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0 15:41
回一下小菜:
你说的我明白,你是说的是手自动。主令按钮是手动,但是,控制柜那边是在自动档位上。
这与 ...
"是指SAC置于手动状态时,只能由柜上的起动停止按钮来执行起停任务。"这条是否有明确的规范条文?图集就是违反了这条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0 15:47:03
小菜 发表于 2015-12-10 15:45
"是指SAC置于手动状态时,只能由柜上的起动停止按钮来执行起停任务。"这条是否有明确的规范条文?图集就 ...
老诚自定的规矩,估计老诚拿不出规范条文。{:titter:}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0 15:49:53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0 15: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