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eyue 发表于 2013-6-15 22:53:39

似乎IEC60364并没有考虑室外照明的问题,尺短寸长是否多虑了。

yjgabc 发表于 2013-6-15 23:09:42

我觉得是否可以等王老的文章发表后在深入讨论这个问题?不过我觉得老诚肯定第一个反对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5 23:19:52

回复 286# yueyue

可能是多虑了。
因为这种极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还要基于好几个“特定”因素的同时存在,太过罕见了。

秋石 发表于 2013-6-15 23:20:17

似乎IEC60364并没有考虑室外照明的问题,尺短寸长是否多虑了。
yueyue 发表于 2013-6-15 22:5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不能IEC没考虑咱们就不考虑,你说呢?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5 23:27:17

回复 289# 秋石

我在想,为什么下面这条规定IEC一直不改呢,难道不值得思考?
41 1. 5TT系统
411. 5. 1 由同一个保护电器保护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通过保护导体连接至这些外露可导电部分共用的接地极上。
秋石 发表于 2013-6-15 22:1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确实应该请中国的IEC标准的有关成员,征询为什么有这条“411. 5. 1 由同一个保护电器保护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通过保护导体连接至这些外露可导电部分共用的接地极上”?

IEC标准工作组,曾答应给出条文说明,只要中国IEC标准的有关成员提交问题即可。
不怕丢脸的话,就可以提交此问题。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5 23:32:04

EC的资料这样介绍:
TT系统的等电位联结(相对TN系统),不是太重要(less important)。
(当然啦,设置以后的保护效果可能是80%多。这是另一回事)
1、即使没有等电位联结,TT系统的自动切断电源能确保安全(ensures safety);
2、配电回路的绝缘故障不会影响(cannot affects)到终端回路。
cqzrm 发表于 2013-6-15 16:4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这段红色字体不算绝对正确。具体原因请见2012年12期建筑电气拙文第30页:
总之,对于防范TT系统低压接地故障,若灯杆处确属不便而未设等电位联结,则应确保灯杆处保护接地电阻与路灯变电所中性点接地电阻比值恰当,且路灯保护电器能可靠瞬时动作。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5 23:32:26

IEC标准工作组,曾答应给出条文说明,只要中国IEC标准的有关成员提交问题即可。
不怕丢脸的话,就可以提交此问题。

实际的意思:
IEC标准工作组,曾答应给出条文说明,只要中国IEC标准的有关成员提交问题即可。
我们不应该怕丢脸,应该提交此问题搞清楚为什么会这么规定。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5 23:40:02

总之,对于防范TT系统低压接地故障,若灯杆处确属不便而未设等电位联结,则应确保灯杆处保护接地电阻与路灯变电所中性点接地电阻比值恰当,且路灯保护电器能可靠瞬时动作。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5 23:3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大鼻山的这段话,说到根本上来了。{:1_274:}

1、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大鼻山的这段话若是针对 TT 系统每个路灯单独设接地极而言,就无可挑剔了。
2、对 TT 系统一条配电回路上的所有路灯设贯通的 PE 线,这句“灯杆处保护接地电阻与路灯变电所中性点接地电阻比值恰当”无任何必要。   

秋石 发表于 2013-6-15 23:45:48

这段红色字体不算绝对正确。具体原因请见2012年12期建筑电气拙文第30页:
总之,对于防范TT系统低压接地 ...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5 23:3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似乎有问题,保护电器指什么?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5 23:48:03

回复 293# 尺短寸长

“瞬时动作”则未必需要。

sccat 发表于 2013-6-16 00:03:28

根据GB/T16895.1-2008第11.3条e款,不适用于公共电网的公共道路照明装置。
yueyue 发表于 2013-6-15 22:0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大市政路灯一般是由供电局的路灯所管的,如果管理适当,而且历史经验也证明安全可靠,放松点设计要求是可以理解的。

但其实现在所说的道路照明,不单是路灯所管的大市政路灯,还包括小区路灯、园林灯、庭院灯等由普通物业人员管理的,管理水平比较参差。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6 00:09:34

回复 296# sccat

GB/T16895.1-2008第11.3条e款,不适用于公共电网的公共道路照明装置。

296# sccat 所说,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

即便路灯管理所的管理人员,有些人对路灯的一些最为基本的要求,也不甚了了。

秋石 发表于 2013-6-16 00:14:06

有本《道路照明》刊物,很多人可能没看过,那里介绍路灯管理处在做市政路灯采用的TN-S系统,老诚说多采用TT,乱说的。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6 00:17:37

回复 298# 秋石

老诚一向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大家都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秋石 发表于 2013-6-16 00:26:26

回复 299# 尺短寸长
老诚是横竖他都有理。{:4_121:}
页: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查看完整版本: 致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