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0 15:29:19
变电所低压设备绝缘耐冲击电压一般是4KV以上,而路灯处一般是2.5KV以上,即二者绝缘水平一般认为是有差别的 ...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1-10 15:2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再想想,如何?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1-10 15:33:47
我最主要的依据见68楼,其他的仅作辅助参考。即“如果不存在这种绝缘差异的话,规范所推荐TT系统分设接地就毫无意义了”。
不多说了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1-10 15:41:41
换而言之,如果变电所设备和路灯设备不存在绝缘耐压差异的话,那么TT系统共用接地就可以搞定一切情形,规范还提TT系统分设接地作甚?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0 15:50:16
注意:20#楼
……GB/T 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中存在违反 IEC 标准的内容, 黄妙庆和王厚余两位老先生是提出严厉批评意见的。
不提 DL/T621-1997 了,GB/T 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存在严重错误的。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0 15:51:19
同样,GB/T 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中存在违反 GB 标准的内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1-10 15:56:19
我这里主要还不是说GB/T 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我是说包括GB/T 16895.10-2010/IEC 60364-4-44:2007《低压电气装置第4-44部分:安全防护电压骚扰和电磁骚扰防护》,和此前的GB16895.11-2001,以及王老的500问,都讲到TT分设接地的可能.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0 16:04:49
我这里主要还不是说GB/T 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我是说包括GB/T 16895.10-2010/IEC 60364-4-44:2007《低压电气装置第4-44部分:安全防护电压骚扰和电磁骚扰防护》,和此前的GB16895.11-2001,以及王老的500问,都讲到TT分设接地的可能.大鼻山 发表于 2013-1-10 15:5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都讲到TT分设接地的可能——没错!
GB/T 50065-2011 中的 1200V 规定——有错!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1-10 16:16:43
都讲到TT分设接地的可能——没错!
GB/T 50065-2011 中的 1200V 规定——有错!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0 16:0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声明一下,拙文未根据GB/T 50065-2011 中的1200V 规定而做出任何推论啊。不信老兄去看拙文表述。
老兄所说的GB/T 50065-2011 中的1200V,我去瞅瞅咋回事。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0 16:24:59
声明一下,拙文未根据GB/T 50065-2011 中的1200V 规定而做出任何推论啊。不信老兄去看拙文表述。
老兄所说的GB/T 50065-2011 中的1200V,我去瞅瞅咋回事。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1-10 16:1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高/低压接地故障对路灯配电系统的影响探讨
中间过程略过。
5 结语
c.采用TT 系统时,为消减高压侧接地故障影响:① 对于小电流接地系统或R E×I E <1200V 的大电流接地系统,仍可采用变电所共用接地;② 对于R E×I E≥1200V 的大电流接地系统,必须采用变电所分设接地。
“② 对于R E×I E≥1200V 的大电流接地系统,必须采用变电所分设接地”——
1、已然认可了“超过1200V”是允许的,只不过要求“必须采用变电所分设接地”而已,是不是?
2、实际上,有些情况下,可能允许(有前提条件的允许,即便是“必须采用变电所分设接地”);有些情况下,不允许。
LXQ3
发表于 2013-1-10 16:28:07
回复 37# 大鼻山
谢谢!我已收到。我一定好好拜读!(我已好几天未上网了,迟复为欠。){:1_274:} {:4_117:}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1-10 16:29:26
1、已然认可了“超过1200V”是允许的,只不过要求“必须采用变电所分设接地”而已,是不是?
2、实际上,有些情况下,可能允许(有前提条件的允许,即便是“必须采用变电所分设接地”);有些情况下,不允许。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0 16:2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拙文就是这样表述的。但我的依据主要不是GBT60065(其报批稿里,也没搜索到“1200V”字样啊?),而是依据GB16895.10或11。
我刚已说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0 16:31:41
比如:对于TT系统而言,由于不存在PEN的多点接地,R E×I E>1200V——不允许!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1-10 16:37:50
本帖最后由 大鼻山 于 2013-1-10 16:39 编辑
其实GB16895.11说的最直白,如果TT系统中最大允许应力电压为U0+1200,且5秒内可切除故障,则采用共用接地就行了;但如果该条件无法满足,就必须采用分设接地了。大家来理解一下,这是什么意思?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0 16:38:34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3-1-10 16:40 编辑
是啊,拙文就是这样表述的。但我的依据主要不是GBT60065(其报批稿里,也没搜索到“1200V”字样啊?) ,而是依据GB16895.10或11。
我刚已说了大鼻山 发表于 2013-1-10 16:2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GB/T 16895.10-2010、GB16895.11-2001,都有1200V的规定,是正确的。
GB/ T 50065-2011 的1200V 规定,是错误的。
大鼻山的参考文献
参 考 文 献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主编. GB/T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1-10 16:39:58
大家来理解一下,这是什么意思?大鼻山 发表于 2013-1-10 16:3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
论文结论,应该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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