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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学无止境

[问题探讨] 新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一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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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08: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0# 注册会员
看来这位是防雷办的专家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08: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胜任专职人员就是专职人员了吗?
某单位有十个人胜任总经理,那么这十个人都是总经理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09: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注册会员:
1如果防雷不设专用引下线,您是否要采用所有垂直支柱作为引下线呢?
2如果采用所有的垂直支柱均作为自然引下线,屋顶接闪网(避雷网)将连通所有垂直支柱,同样会增加大量的钢筋。试想一下,一个住宅楼有多少个柱子呀,都要与屋顶接闪网相接,屋顶岂不是成了蜘蛛网了?为什么防雷专设引下线只要求间距满足要求就行,而采用自然引下线则不行呢?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09: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规范第5.3.8条规定,其实也无法确定:当不采用专用引下线时,则必须要所有的垂直支柱都作为引下线。
     
发表于 2011-11-14 09: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是非常谨慎,因为中国已经没有啥诚信的。
文字上没有很明确说清楚的东西,将来被编写组反咬一口这么办?毕竟他们有最终解释权。

不过 "必须设专用引下线" 或者 "必须所有的垂直支柱均作为自然引下线" 这样的说法都跟原来的做法有很大差异,如果真要这样做是必须说清楚的。
为啥专设引下线和自然引下线不能一视同仁?这个也要说清楚。

规范也只是在理论共识的基础上获得一致的定性,然后在经济性和安全性取得平衡后进行定量,作为设计依据。
如果连在理论上都不能形成共识,连定性都不一样,哪来的定量,哪里的规范?
发表于 2011-11-14 09: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有句成语叫断章取义说的是不是这么回事?
这都是好听的
要是中国的规范编的还外带基础教育和扫盲功能 ...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1-11-12 12:23


GB50057-2010依我看,编者的确对雷电一窍不通。其防雷措施完全是瞎连连。

1、接闪器问题,离开了尖端放电,就谈不上接闪了。如果编者认为雷云是一个大的平面,建筑物屋面相对雷云来讲是一个尖端,那就太扯了。
2、引下线设置,是模式规范,怎么规定怎么执行就可了,如果让编者讲出,根数,间距的必要性。编者是讲不出来的。
3、对雷电的研究。和对地震的研究差不多少,不能预知下一雷会有多强烈。但是,一旦这个雷发生了,就能研究非常透彻,如何发生,经历几次放电,每次放电多少库仑。都可以采用玻衣斯相机照相分析技术,分析出来。
对雷电危害的预防完全是基于对一系列雷电的研究后给出的。针对典型雷电。如同抗震7.5度一样,是典型雷电数值下给出防雷措施。
发表于 2011-11-14 09: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击次数的算法公式,完全是基于离散数学计算出来了一个模式算法。
其科学性,我还不知,因为在世界不同的地方,这个算法中的指数是不一样的。
     
发表于 2011-11-14 09: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击次数的算法公式,完全是基于离散数学计算出来了一个模式算法。
其科学性,我还不知,因为在世界不同的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11-14 05:38


这本规范,大部分照搬IEC 62305。但是这个算法没有搬,据说不适合中国的国情。
中国总是有自己的国情,你懂的。
     
发表于 2011-11-14 09: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愤青把言论发在娱乐版块,技术版块不要出现。
     
发表于 2011-11-14 10: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1、防雷是个概率防范;
2、雷电分流有明确的分流模型,GB50057-2010在IEC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明确规定,有一定的合理性;
3、在已设置自然引下线的基础上,再提出专设的要求根本说不通,林老和关老已经就此做过解释;如果再纠结不休,确实是防雷理论的缺失,“注册会员”前面的抨击,虽有点刺耳,却并不过分;
4、在指责规范编委的同时,为什么不审视我们自己?
发表于 2011-11-14 10: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判定规范正确的可能性为80%
林老和关老错误的可能性为80%。
日本规定。以前的规定。目前执行62305以后我不知了。“日本规定避雷设备应设专用接地棒,单根引下线接地电阻10欧以下,每个引下线均需和一个以上接地棒连接。”
HAN2003先生发过日本庙宇的防雷,根根专设引下,就明着从屋面上扯下来的。

这条规范黑体字印出来。
相反采用结构钢筋的没有用黑体字。说明了专设的首选性。并且这一条文,绝不是编者自创的。强制条文自创的不多。
强制的背后一定是科学的,否则就是乱强制。
发表于 2011-11-14 11: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屡屡上升为“谁懂雷电理论,谁不懂雷电理论”。
NEC认为:
“防雷接地装置应独立设置垂直接地体,且应与其他所有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发生雷击防雷装置时,雷电流沿最短的入地路径向大地泄放,di/dt 陡度巨大,雷电流击穿接地装置附近土壤,通过电弧向周围土壤放电,击穿土壤意即短接地土壤高电阻部分,因此雷击冲击接地电阻小于工频接地电阻。”
雷电流会沿最短的路径直冲接地体。这一点与工频电流是完全不同的,工频电流会找到所有的并联支路分流电流。雷电流不会,比较傻。最捷径路径,这是日美专设引下线,专设接地体的理论根据。
由于雷电流的涌塞效应,引下线截面不必太大。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11: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1、防雷是个概率防范;
2、雷电分流有明确的分流模型,GB50057-2010在IEC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明确规定,有一定的合理性;
3、在已设置自然引下线的基础上,再提出专设的要求根本说不通,林老和关老已经就此做过解释;如果再纠结不休,确实是防雷理论的缺失,“注册会员”前面的抨击,虽有点刺耳,却并不过分;
4、在指责规范编委的同时,为什么不审视我们自己?
cqzrm 发表于 2011-11-14 10:27


正是由于我们不懂雷电理论,才会提出疑问,才想知道为什么。
可“知道的人”说,你就这样做,但不说为什么要这样做。

谁错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11: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懂雷电理论人”就先请回答一下下面的问题吧:
1如果防雷不设专用引下线,您是否要采用所有垂直支柱作为引下线呢?
2如果采用所有的垂直支柱均作为自然引下线,屋顶接闪网(避雷网)将连通所有垂直支柱,同样会增加大量的钢筋。试想一下,一个住宅楼有多少个柱子呀,都要与屋顶接闪网相接,屋顶岂不是成了蜘蛛网了?为什么防雷专设引下线只要求间距满足要求就行,而采用自然引下线则不行呢?
     
发表于 2011-11-14 13: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诚总是急于下结论。你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建议你看看下面两个图
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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