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鼻山 发表于 2012-10-16 22:29:22

这样人怎么服, 在我们这里审图单位在会上明确推荐过使用断电强启的做法,消防审查也认可,但到了您那里审图 就变成强条了,这反差也太大了。设计还是那个设计 规范也还是那个规范,这还让人怎么做设计,总不能到一个地方审图就要先摸清当地审图人员的习惯吧。您说了这个充电器的事 我想到个问题 疏散用手电筒算几级负荷(规范里也算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员的头灯算几级负荷,后面需要带跟电源线不?
?_446231510 发表于 2012-10-16 10:3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看你的思维有点乱哈,连手电筒和头灯都出来了。你想说明什么呢{:4_98:}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10-16 23:05:26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2-10-16 23:12 编辑

{:4_112:}这个问题隔段时间就会被揪出来扯一扯。
搬个板凳,端正坐好认真听讲!

rjr616 发表于 2012-10-18 12:04:04

审图认为违反第11.3.1条1款
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2-6-28 10:4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是哪一本规范

rjr616 发表于 2012-10-18 12:24:49

我不关心双头灯或单头灯,我只关心其动作原理或者说电路接线图。
如果消防时人为断掉市电电源而投入备用电 ...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6-29 21:3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大鼻山先生,你的观点我个人不认可。
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6.3.5.2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能接受应急转换联动控制信号,切断供电电源,使连接的灯具转入应急状态,并发出反馈信号。这还是强条

hbsjzsjy 发表于 2012-10-18 15:46:11

大鼻山先生,你的观点我个人不认可。
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6.3.5.2应急照 ...
rjr616 发表于 2012-10-18 12:2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貌似不是强条吧?

jnjzsjy 发表于 2012-10-18 16:05:06

一句话,在中国扯淡的事太多,浪费了各位多少精力?

rjr616 发表于 2012-10-18 16:17:18

这个貌似不是强条吧?
hbsjzsjy 发表于 2012-10-18 15:4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本标准的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10-18 16:49:19

本标准的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
rjr616 发表于 2012-10-18 16:1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不重要。本规范一经国标建筑规范引用。通往就是强制性的了。即只要是建筑规范适用范围的东西,

其余为推荐性。条款。全部作为强制性条款了。
这是国家标准的使用原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3.6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和《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 的有关规定。

rjr616 发表于 2012-10-18 17:13:17

回复 113# 治学以诚


    这规范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建筑防火规范的编写或许引用了《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2000 的相关条文,但现在GB 17945-2000已经被GB 17945 -2010所代替了(连名字也改成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部分条文已经修改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部分条文也可以说是作废了。

tlh180 发表于 2012-10-18 17:32:10

我个人认为,有消防联动就不用双头灯,没有联动就用,如没有说明级别不够,级别低的建筑火灾就火灾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平常停市电的时候有点光就行了,不至于用手电筒。

jnjzsjy 发表于 2012-10-19 16:54:30

这个问题大家争论了很久,我想先举个例子。文革时各派“造反派”高举着“忠于毛主席的旗帜”进行互斗,甚至武斗并判处对方死刑(如同判处违反“强条”),我想,参与的人要么是想捞取个人政治利益的,要么是愚忠。
我的观点如下:
1.这是一个规范层面的问题,不是一个执行层面的问题。各位争得很辛苦,可是效果不大,不能说服对方,因为试图从执行层面来解决规范层面的问题,太难了。
2.在不考虑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单就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来讲,其外电和蓄电池应该是两路货真价实的独立电源,而且是在设备内部完成了切换,应该不比其他消防设备(如消防泵、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可靠性来的低。
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10)针对的是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并没有单指“双头应急灯 ”,应该对各种应急照明灯及系统都是有效的。
GB17945-2010在于《建规》和《高规》衔接上出了点问题,没有对消防联动强制点亮上提出要求,仅对外电失去时转换应急状态提出了要求。建议各位对相关的规范编制组织提出正反面建议,不要在执行层面来“自相残杀”。
4.按55楼YANGYANG同学提供的图纸来看,应急照明灯具中增加一个消防联动强制点亮的功能并不太难,成本不会增加多少,却能保证应急时在不切断外电的情况下点亮应急照明灯。

虽然不太明白什么幸福,但还是要祝各位同学周末幸福快乐!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10-19 21:25:08

4.按55楼YANGYANG同学提供的图纸来看,应急照明灯具中增加一个消防联动强制点亮的功能并不太难,成本不会增加多少,却能保证应急时在不切断外电的情况下点亮应急照明灯。
jnjzsjy 发表于 2012-10-19 16:5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我的那张图老兄还是没太看明白。

wxh930039 发表于 2012-10-25 10:18:36

晕!双向投光灯会被叛强规。第一回听说过。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10-25 10:43:47

回复治学以诚
这规范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建筑防火规范的编写或许引用了《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2000 的相关条文,但现在GB 17945-2000已经被GB 17945 -2010所代替了(连名字也改成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部分条文已经修改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部分条文也可以说是作废了。
rjr616 发表于 2012-10-18 17:1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建规编写者的外行造成的。一般的,如果要某规范引用另一规范某一具体条文,要写注明确-XXXXX年代。如果是通篇引用,就不注年代号。不注年代号就表示以最新年代版规范为依据。
这样就避免了,某一引用规范的修订导致本规范条文的歧义。

simbar 发表于 2012-10-31 15:42:15

建议以后出规范每条后面都出一个能实现的标准图,就不用瞎扯了{:4_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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