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鼻山
发表于 2012-6-29 21:57:03
规范要求给应急照明提供两个电源,但有些人可好,表面上他也是设计了两路电源:市电+蓄电池(或EPS),但是一到消防发生、应急照明最该发挥作用的时候,设计人却硬生生地掐掉市电电源,让应急照明仅剩备用电源这一个电源供电了。因此,这是十分典型的、错误的设计,也是大多数双头灯设计者最容易犯的毛病。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6-29 22:17:42
火灾时三盏五盏应急灯不亮,没啥关系的。应急照明本身就是冗余设计。与消防泵设计理念是不一样的。
消防泵两台泵就能保证安全了,那上百盏灯,灭个十盏8盏不怕啥的。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2-6-29 22:25:51
{:cry:}我的双电源加双头灯,火灾时利用双头灯,充电线常闭接触器FAS联动断开的做法,看来要被大鼻山判违规了
yjgabc
发表于 2012-6-30 00:29:41
鼻山老师说的很有道理。本来人自己的腿能走路,非要把好腿打断了给副拐,美其名曰有拐走路更稳当。我记得某省的审图纪要里好像说过猫眼灯断电自启是这种灯特殊方式决定的。
yjgabc
发表于 2012-6-30 00:39:01
但是猫眼灯怎样才能算正常的断电自起呢?我觉得供给猫眼灯的市电属于仅有一路市电,火灾时为保证消防员安全,此市电必须切掉。此时才能算正常的断电。反之,尤其是已有两路市电再加蓄电池,把两路电源全切掉的情况,是典型的卖拐行为。
黄花菜
发表于 2012-6-30 09:36:29
真是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应急照明难做,难以上青天呀{:handshak
lhchen
发表于 2012-6-30 10:30:44
应急照明是消防负荷,由消防电源供电就能满足要求。双头应急灯光通难以控制,照明效果差,倒不如生产一些常用型灯具,符合消防要求,岂不更好。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6-30 18:17:34
但是猫眼灯怎样才能算正常的断电自起呢?我觉得供给猫眼灯的市电属于仅有一路市电,火灾时为保证消防员安全,此市电必须切掉。此时才能算正常的断电。反之,尤其是已有两路市电再加蓄电池,把两路电源全切掉的情况,是典型的卖拐行为。
yjgabc 发表于 2012-6-30 00:3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这句话还是违反规范的,本身就是歧视应急照明。
“火灾时为保证消防员安全”,你要不要把消防泵、消防风机的市电电源也切掉呢?
yjgabc
发表于 2012-6-30 19:02:46
回复 23# 大鼻山
我的意思是小型建筑仅一路市电,只能采用蓄电池的猫眼灯,火灾时非消防电被切掉了,普通照明没有了,如果不把猫眼灯的充电线路断掉,猫眼灯怎么点亮呢?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6-30 19:53:01
本帖最后由 大鼻山 于 2012-6-30 20:18 编辑
回复大鼻山
我的意思是小型建筑仅一路市电,只能采用蓄电池的猫眼灯,火灾时非消防电被切掉了,普通照明没有了,如果不把猫眼灯的充电线路断掉,猫眼灯怎么点亮呢?
yjgabc 发表于 2012-6-30 19:0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此时方法如下(同时满足):
1、适合采用长明或红外、声控(有人值班的,甚至可人工开启)等疏散指示灯,满足最低疏散照度即可;
2、把该楼各层全部应急照明,都纳入一台应急照明总箱(一般在首层)供电。该总箱要作特殊消防标记,注明在火灾时不得切除电源(还有一种勉强的做法:疏散照明由各层普通照明箱中的单独回路配电,且该回路要设置特殊标记,要求消防时不应被切除)。
yjgabc
发表于 2012-6-30 22:44:39
本帖最后由 yjgabc 于 2012-6-30 22:45 编辑
鼻山老师我就是想问,我如果采用了猫眼灯火灾时到底该如何强制点亮?按你的方法我就不能采用猫眼灯了。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6-30 23:10:04
无论你采用猫眼灯或其他灯,也只有采取长明或红外、声控(有人值班的,甚至可人工开启)或消防联动中的一种。所以,把灯具内部接线图搞清楚是关键。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6-30 23:14:10
此外说一句,设计20年,我从未用过一次猫眼灯(双头灯)。
lhchen
发表于 2012-7-1 10:56:55
应急照明的电源不受切非影响,火灾时仍能保持正常供电,灯具应满足火灾场所要求。应急照明电源的设计出问题不太多,应急照明灯具可选用的产品不多,动不动就是双头灯。这种灯具难以与建筑配套。
sh_13131
发表于 2012-7-2 08:52:16
不用双头灯,消防的不同意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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