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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探讨]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3.1.12条如何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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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1 16: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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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3.1.12条如何设计?
条文: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间接接触保护的回路时,必须装设保护导体。
条文说明:在没有保护导体回路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是不能正确动作的,因此必须装设保护导体。本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TN-S、TT、IT系统都有可能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这些系统如何装设保护线?
   2、装设保护线,是否还要保持这些系统的定义。如:TT系统的保护接地装置是独立的。
   3、上次我发的景区照明配电采用TT接地形式,是一施工图配电箱接线的表述,别人的设计,我看了看,至今心神不宁。
   4、编制规范的专家把普通的设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估计高了,不是规范几行字,设计人员就能在施工图中体现出来。

评分

参与人数 1E币 +20 收起 理由
大鼻山 + 20 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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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08: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跟我2007年提出的“TT系统的PE线自变电所引出,直至最后一灯”正好暗合。

但需注意:该PE线必须跟变电所设备外壳绝缘,也要跟N线绝缘(此均为TT属性要求)。千万不要设计成2012-04建筑电气杂志上《兼议5线TT系统》文中那种虚构的、错误的5线TT系统。
     
发表于 2012-7-22 08: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没人回答楼主,估计都是被《兼议5线TT系统》所描绘的恐怖5线TT系统吓的。
     
发表于 2012-7-22 08: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7-22 12:15 编辑


1、大鼻山终于认识到2012-04建筑电气杂志上《兼议5线TT系统》文中“5线TT系统”是错误的,真是可喜可贺
2、大鼻山居然认为2012-04建筑电气杂志上《兼议5线TT系统》文中“5线TT系统”是虚构的,真是“用心良苦”
{:lol:}
     
发表于 2012-7-22 08: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7-22 12:18 编辑
一直没人回答楼主,估计都是被《兼议5线TT系统》所描绘的恐怖5线TT系统吓的。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7-22 08:15


对大鼻山的闪转腾挪功夫,尺短那是——佩服得紧!{:1_274:}   
     
发表于 2012-7-22 08: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个帖子,有意思!

[施工探讨] 草坪灯,埋地灯TT接地如何做?

http://www.jzdq.net.cn/club/view ... p;extra=&page=1
     
发表于 2012-7-22 08: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5线TT系统本身是客观存在和可行的,但因不同人理解角度的不同,可能会导致或正确、或错误的设计方案。其中,《兼议5线TT系统》中列示的,就是明显错误的设计方案。因为它只顾把PE线引到变电所,却忘了TT系统本身潜在的属性要求:负荷PE应和变电所设备绝缘。
我认为这类错误的假设方案,也许不太适合正式发表,因为它可能会误导一部分鉴别能力还不很高的年轻民众
     
发表于 2012-7-22 09: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大鼻山

多说无益!

大鼻山,你不认2012-04建筑电气杂志上《兼议5线TT系统》文中“5线TT系统”是你的东西, 好得很!

很简单,那就拿出大鼻山“你的‘5线TT系统’”,给大家现现宝喽

废什么话!
     
发表于 2012-7-22 09: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这类错误的假设方案,也许不太适合正式发表,因为它可能会误导一部分鉴别能力还不很高的年轻民众大鼻山 发表于 2012-7-22 08:58


大鼻山鉴别能力“很高”! {:1_274:}
     
发表于 2012-7-22 09: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尺短已经兑现了诺言。

一年多下来了,大鼻山还是躲在一角,“云遮雾罩”。

拿出“你的‘5线TT系统’”,好不好啊?

求求你,拿出“你的‘5线TT系统’
{:49:}
 楼主| 发表于 2012-7-22 09: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扫兴!刚才我的帖子正要发出,机器出了问题,只好补上。
看了先生的“该PE线必须跟变电所设备外壳绝缘,也要跟N线绝缘“。最近我连续发了三帖终于得到了想要的话,谢谢大鼻山先生。
我入道晚,未能看到先生的大作,对在坛子里热议的TT路灯系统不敢妄加评论,不过有个感觉先生今天这番话与尺短寸长先生的PE线到第一灯杆为止不算违规比较接近。我不能妄猜二位先生的心思,说错了请二位老总海涵。
     
发表于 2012-7-22 09: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尺短已经兑现了诺言。

一年多下来了,大鼻山还是躲在一角,“云遮雾罩”。

拿出“你的‘5线TT系统’”,好不好啊?

求求你,拿出“你的‘5线TT系统’”图。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7-22 09:10

我于2007年提出“共用PE线的TT系统”(后被冠以“5线TT”),你于2010年开始放言行文“批透5线TT系统”、2012年4月才见你的正式檄文面世;你咋的也得给我留个同样长的3-5年时间,写一篇类似《再议<兼议5线TT系统>》吧
     
发表于 2012-7-22 09: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现在着急呢,我就第N+1次重复纯正的5线TT系统(二者选一):
1、负荷PE线引到变电所,该PE和变电所设备外壳绝缘。
2、负荷PE线(不引至变电所)从第一灯开始,引至之后所有灯。
     
发表于 2012-7-22 10: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1、负荷PE线引到变电所,该PE和变电所设备外壳绝缘。大鼻山 发表于 2012-7-22 09:26


鼻山有“负荷PE线引到变电所,该PE和变电所设备外壳绝缘”“纯正的5线TT系统”?

好好好!{:1_274:}

盼大鼻山能早日画就此“5线TT”图!
     
发表于 2012-7-22 10: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大鼻山

是你自己的“纯正的5线TT系统”啊,不需要3-5年时间吧?

你自己的“5线TT系统”,自2010年就抛出来了,还没想明白咋弄咋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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