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5-4-22 12:44:56
通篇看了下新建规电气章节,感觉不像电气专业的写的条文,没有做到严谨用词用语,主要是用来防火的看着防火也不推敲就上,最大的感觉看着极像一个搞电气的人专业的给其他的专业人讲解用来学习电气的一个电气章节(如公司内部各专业交谈会),电气章节在防火规范的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向建筑或者其他专普及一下电气相关知识,这时当然就没必要做到用词用语表达准确意思到位即可。建筑防火规范—电气部分,看这关系。
以下仅代表感觉:
1:人员密集处定量取消,编者认为还定量啥啰嗦,反正消防法有规定,就按消防法来统一下,平时大楼物业检查消防通知告示也使用的是消防法,估计没想这么细定不定量会有什么问题 ,设计项目时具体落实。
2:应急照明备用电源问题,估计想表达的意思是好歹应急灯还得有个备用的供电处指的是第二路电,于是乎就搞个了备用电源用语,没仔细推敲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区别
3:电缆问题,估计认为电气火灾大部分都是电缆搞的,这里要认真对待,搞个强条,后面又看看说的还不到位补充个非强条但也来个应矿物,想想,嗯。。消防电缆这下安全了,猜测写电缆这个部分的专家心里比较纠结了一下,也知道有些地方可以不用矿物,后来写完第一条到第三条,想了想反正都搞矿物吧这样安全。PS:怎么感觉像一个人在写施工业主答复撇开责任呢。
4:仓库那个配电箱开关问题:放外面好啊,防火安全,这防火规范,当然防火第一
5:疏散标志安全出口问题:这还用想啊人员密集了,当然要上疏散和安全出口.
6.条文后面的变压器母线分开问题:反正消防和非消防分开,嗯,这样防火有好处,那就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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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4-22 12:57:47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5-4-22 12:44
通篇看了下新建规电气章节,感觉不像电气专业的写的条文,没有做到严谨用词用语,主要是用来防火的看着防 ...
{:4_112:}
拍拍脑袋,挥挥大笔……
结了!{:huffy:}
redsting
发表于 2015-4-22 17:53:46
刚咨询上海地标编制人,答曰:
上海执行地标,原来怎样现在就怎样,不执行新《建规》这条规定。
这是真的吗?那太好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4-23 09:07:44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5-4-23 09:40 编辑
新《建规》10.1.4条文说明
(2)结合目前我国经济和技术条件、不同地区的供电状况以及消防用电设备的具体情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供电,可视为一级负荷:
1)电源来自两个不同发电厂;
2)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电压一般在35kV及以上);
……
提问:
1)电源来自一个发电厂的不同发电机组,行不行?
2)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电压一般在35kV及以上),就可以了吗?
A 假如这两个区域变电站的电源,均来自同一供电电源(比如同一发电厂的同一台发电机组),行不行?
B 假如有一个区域变电站的电源,能提供满足一级负荷的双重电源(有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行不行?
PS
我们建筑工程内设的变电站,不一定必设两个的吧?
3)区域变电站电源不以“电压一般在35kV及以上”供出,仅以“电压10(6)kV甚至380V”供出,行不行?
国外一般使用自备发电机设备和蓄电池作消防备用电源。
呵呵。
你编制人员要说中国怎么怎么,咱无话可说:有中国国情存在对吧?
但你编制人员如今在说国外如何如何,那就要问问编制人员这句“国外一般使用自备发电机设备和蓄电池作消防备用电源”是哪来的?
是出国考察看到的?还是国外标准查到的?
以下这个,如何解释?
岁月无情
发表于 2015-4-23 09:11:46
10.1.4条和老的高层防火规范一样的。感觉这个不是中国的国情,是中国的专家观点。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4-23 09:21:34
岁月无情 发表于 2015-4-23 09:11
10.1.4条和老的高层防火规范一样的。感觉这个不是中国的国情,是中国的专家观点。
曲解国外的标准用词,任意将人家的“安全设施供电系统 electrical supply system for safety services ”代之以“国外一般……消防备用电源”,太随便了吧?
这是 GB 标准中的母规范哎。{:sweat:}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4-23 09:24:00
建议编标准前,先上补习班。
经考试通过后,再发上岗证。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4-23 09:30:13
岁月无情 发表于 2015-4-23 09:11
10.1.4条和老的高层防火规范一样的。感觉这个不是中国的国情,是中国的专家观点。
这次,据悉和以往不同:
以前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气章节,听说没有电气专业人员直接参与其中;
这次不一样,至少有两位电气专业顶级大腕成为了新《建规》的编制人员。
chipy
发表于 2015-4-23 09:40:39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4-23 09:30
这次,据悉和以往不同:
以前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气章节,听说没有电气专业人员直接参与其中;
这次不 ...
还不如没有的时候.都是添乱的.
chipy
发表于 2015-4-23 09:44:20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4-23 09:24
建议编标准前,先上补习班。
经考试通过后,再发上岗证。
不用这么麻烦,只要编制的理由没有充分的依据.给设计造成混乱和没有必要的浪费的,打屁股,比啥都强.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4-23 09:47:53
chipy 发表于 2015-4-23 09:44
不用这么麻烦,只要编制的理由没有充分的依据.给设计造成混乱和没有必要的浪费的,打屁股,比啥都强.
这个可以——
学新加坡!{:titter:}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4-23 09:51:21
http://me.cztv.com/video-716074.html
乱编规范,鞭刑伺候——
看谁还敢胡编乱造。{:huffy:}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5-4-23 15:37:00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4-23 09:51
http://me.cztv.com/video-716074.html
乱编规范,鞭刑伺候——
编错一条,等价一鞭,专家的屁股还不烂了!
下手重点,屁股说不准就没了!{:titter:}
chipy
发表于 2015-4-23 16:10:57
redsting 发表于 2015-4-22 17:53
刚咨询上海地标编制人,答曰:
上海执行地标,原来怎样现在就怎样,不执行新《建规》这条规定。
这是真的 ...
上海设计院如果做外地项目,也是需要按这条规范么?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4-23 16:39:48
入乡随俗!
中国如此之大,可怜做外地项目的电气设计人员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呀。{:cry:}
推举老诚版主掌鞭,大家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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