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4 08:40:04
回复 30# 大鼻山
25# 大鼻山
我看了那IEC,而且早看了IEC。
大家知道IEC为什么那样规定么?知道IEC规定的适用范围不?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4 08:2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大鼻山知道IEC规定的适用范围?
有请大鼻山说明一下。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4 08:48:11
呵呵,大鼻山偷换概念了吧 —— 你所谓的“5线TT”,可不是起自第1个路灯,而是起自变电所始端哦。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4 08:3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强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只是你当时为了拼凑你这篇致歉的论文,而对5线TT产生的误会和曲解而已。
我最早本人提出接地极可共用(5线),也可分开(4线),是在2007年2期的《建筑电气》;包括2012年12月《建筑电气》发表的文章也有间接述及。
我的观点如何,我自己这2篇文章一目了然。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4 08:51:21
强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只是你当时为了拼凑你这篇致歉的论文,而对5线TT产生的误会和曲解而已。
我最早 ...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4 08:4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强加之罪,何患无辞?
你的发言帖子放在那里,大家都看得见的,我又何必冤枉你呢?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4 08:51:36
值得欣慰的是,我可不用发什么致歉信——也因为我文章观点本身就无须致歉。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4 09:01:25
回复 34# 大鼻山
我之所以致歉,是站在我对问题的认知上。
要是不致歉,想来也没人敢拿我怎样,因为我的论文观点,是符合 GB 50054-2011 明文规定的(违反 IEC 标准)。
但是不致歉,于心不安,仅此而已。
至于大鼻山认为自己没有表达过“5线TT……PE线起自变电所始端”的意思(否则怎会大动干戈),且认为尺短是“对5线TT产生的误会和曲解而已”……
那就恭喜大鼻山了。
呵呵~ {:smile:}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4 09:04:01
回复 34# 大鼻山
果真如此?
但愿吧!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4 09:05:22
“PE线可以来自于变电所,但要和变电所绝缘”。此话我说过吧?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4 09:09:56
“PE线可以来自于变电所,但要和变电所绝缘”。此话我说过吧?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4 09:0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最佩服的,莫过于辩到最后,大鼻山给出的这句“路灯PE线从变电所拉到最后一灯(但该PE线与变电所绝缘)”——不服不行!{:1_274:}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4 09:10:58
做路灯D的5线TT系统设计时,以下情况基本不可能:变电所到第一灯为4芯电缆,而第一灯到该回路其他灯均为5芯电缆。因为没见设计如此琐碎的。
总之,若采用5线TT系统,则采用5芯直接进变电所很正常(但要注意绝缘要求)。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4 09:12:15
最佩服的,莫过于辩到最后,大鼻山给出的这句“路灯PE线从变电所拉到最后一灯(但该PE线与变电所绝缘)”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4 09:0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杀手锏,往往放在最后……{:lol:}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4 09:12:58
杀手锏,往往放在最后……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4 09:1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titter:}
yu990921
发表于 2013-6-14 09:14:53
本帖最后由 yu990921 于 2013-6-14 09:42 编辑
谁能把IEC户外电气装置电击防护的规范翻出来看看,作揖了。
致歉也好,对错也罢,憨巴子也中,重要的是参与的过程,看你是不是动手了,还是动脑了,还是动手有动脑了,还是动手动脑又动脚了。。。。。。今天比昨日有微小进步,也是可喜可贺,神州ten都NND上天了,如某位神大爷所言,很多很多东西到现在还没解决,真比登天还难啊。尺短你咋不把王老弄这来指教一下,比登天还难啊?
另外,给老诚装拉锁有侵犯人权不和谐之嫌,火烧他屁股都不说,装拉锁让憨巴子门情何以堪,还想不想让我们进步了?
任你说破天,我不会把路灯PE全连通,PE也会电死人的,尤其在室外雷击可能。前几年青岛有两例室外电击亡人(未必与上一句有关),
其一,某青年夏季晚饭后光脚丫跟朋友到五四广场(海边)玩,雨后地湿(也许台风所致),踩到地灯外壳,直接挂了。
其二,某工地施工员在工地上去拉一个临时用电设备的闸,踩到水洼,挂了(水洼里有跟电缆破皮了)。
那么,
地灯是不是装不上RCD?如何进行电击防护?前端装上RCD能保证人不挂吗,人都死了好几年了,每次经过五四广场都有负罪感。谁有办法说下。
在潮湿的室外场所对于50V是否是安全的,能否参照浴室游泳池场所,要多少V?浴室游泳池场所有等电位连接,但是室外照明和临电基本没有。
求大神。求老诚,老诚大爷,,,
hbsjzsjy
发表于 2013-6-14 09:20:56
GB 16895.21-2011/IEC 60364-4-41:2005《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 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
主要适用于室内吧 ...
zyh196210 发表于 2013-6-14 07:2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适用范围在GB/T 16895.1-2008里已经很清晰了吧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6-14 09:26:00
。。。。。。
另外,给老诚装拉锁有侵犯人权不和谐之嫌,火烧他屁股都不说,装拉锁让憨巴子门情何以堪,还想不想让我们进步了?yu990921 发表于 2013-6-14 09:1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42# yu990921 误会尺短了。{:lol:}
安上一个“拉链”或加个“嘴夹”—— 是加“ ”双引号的哦!
老诚骂人,太为不雅。{:32:}
大鼻山
发表于 2013-6-14 09:35:54
适用范围在GB/T 16895.1-2008里已经很清晰了吧
hbsjzsjy 发表于 2013-6-14 09:20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IEC的适用范围,是一级RCD,还是两级RCD或多级RCD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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