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2-3-2 08:38:58

肯定以讹传讹了。傻子也不可能要求终端箱也作N线重复接地的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3-2 04:2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在天朝,没有什么不可能。
信不信,由你了。

sccat 发表于 2012-3-2 08:44:13


在垄断企业面前,谁都是弱势群体。
设计院领导在压,业主在压。
供电局的人现在就放话了:不那么做,就不供电。看着办!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2-3-2 08:3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让业主写承诺书,供电以后统一整改,或者让住户自己整改。

将接地改为不接地还是比将不接地改为接地的容易。

如果整改后敢断电,然住户告供电局。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3-2 10:40:45

在天朝,没有什么不可能。
信不信,由你了。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2-3-2 08:3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在天朝——

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

小菜 发表于 2012-3-2 11:40:11

没看明白你们说的楼层和住户配电箱的N线重复接地,一直以为说的是进户处的接地问题。表后供电部门是不管的,不知道苏州何来此要求,肯定是个别人员的说法

sccat 发表于 2012-3-2 11:41:27

在天朝——

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3-2 10:40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不好说。。。{:4_125:}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3-2 12:06:19

这话不好说。。。
sccat 发表于 2012-3-2 11:4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嘿嘿嘿嘿,不是俺说滴。

明·黄溥《闲中今古录》:“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

gblgb 发表于 2012-3-2 16:57:24

不知此题是否与GB50057-2010有关。

hahaoohehe 发表于 2012-3-5 01:16:25

不管是哪个接地系统,N肯定不能做重复接地,只有PEN(PE)才能做重复接地。

应该给每个供电局发本王老的书,让他们好好学习下!越垄断越完蛋!

平平淡淡 发表于 2012-3-5 08:06:45

应该给每个供电局发本王老的书,让他们好好学习下!越垄断越完蛋!
hahaoohehe 发表于 2012-3-5 01:1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哦,在国家电网系统内,这根本不是学问!
苏州供电局,TT系统N线重复接地。
首先,你要建立一个TT系统。强调的是电源中性点接地,与设备端外壳接地。
其次,强调中性线重复接地,这相当于过去的接零保护。在采用过流保护兼作接地故障保护的情况下,这是必须的。

低规上有一句是:N与PE分开后,不得再复合。这是一句费话。除非你设置了N线绝缘监测。否则。N线对地故障时,你那里去知道?你连知道都不知道N与PE是否复合,那里去控制“N与PE分开后,不得再复合。”?

剩余保护可以灵敏地反应N与PE分开后,是否复合。但是,要仔细看看那是末端.......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3-5 08:17:32

哦,在国家电网系统内,这根本不是学问!
苏州供电局,TT系统N线重复接地。
首先,你要建立一个TT系统。强调的是电源中性点接地,与设备端外壳接地。
其次,强调中性线重复接地,这相当于过去的接零保护。在采用过流保护兼作接地故障保护的情况下,这是必须的。

低规上有一句是:N与PE分开后,不得再复合。这是一句费话。除非你设置了N线绝缘监测。否则。N线对地故障时,你那里去知道?你连知道都不知道N与PE是否复合,那里去控制“N与PE分开后,不得再复合。”?

剩余保护可以灵敏地反应N与PE分开后,是否复合。但是,要仔细看看那是末端.......平平淡淡 发表于 2012-3-5 08:0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39#楼是平平淡淡的认识吗?

平平淡淡可以先看看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6.4.2条设计规定及条文说明,然后就可判断苏州市供电局的规定,到底是对是错了。{:smile:}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3-5 12:29:13

39楼平平淡淡貌似就是SZ供电局的……{:4_112:}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2-3-5 13:29:19

世界上玩TT的人多了,是不?
像苏州这么玩的,真够可以。
说不定,苏州供电局可以成为世界电气行业的领军人物。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2-3-5 13:30:22

39#楼是平平淡淡的认识吗?

平平淡淡可以先看看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6.4.2条设计规定及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3-5 04:1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省点口水吧,顺康兄!
弹琴也要看对象的。

平平淡淡 发表于 2012-3-5 14:11:08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运作。公司经营范围为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和海南省五省(区),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

2010年成立了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这样一个公司,搞不清楚接地问题,是不可能的事情。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3-5 14:14:37

电网公司研究院?10KV及以上的还差不多,而对于380/220V的认识,目前还普遍不咋的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查看完整版本: 更加疯狂的苏州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