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鼻山 发表于 2012-12-9 12:15:06

搞设计的证章都是建设部颁发的,当然要遵照建设部门的规范、标准;电力部门的东西只是他们行业内部的东西,与建设部门无关。反过来说,电力部门不会理睬建筑部、甚至国家的规范,诸如民规、低规之类,执行电力部门的东西就ok。
这是两个部门的事情,各说各的,各干各的。

songzhj 发表于 2012-12-8 10:5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二者有本质差别:电力部门只是企业,其文件最多只是企业级别、无法定效应,而建设部属于政府部门,其文件具有法定效应。二者怎可同日而语?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2-9 12:15:53

如果,还如当初按装接容量“ 1:1 ”配置变压器容量,这个一概取8kW的做法将会导致变压器容量虚高的问题变得更为严重。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12-9 12:17:53

如果完全从法理角度看,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都完全可以对于电力部门的不合理或不合法规定拒绝执行,甚至诉至法庭。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2-9 12:21:02

回复 78# 大鼻山

大鼻山你可能不知道,上海供电局挺牛X的,你不按他的要求做(没有书面意见只有口头说法),他就不接受你的图,且上告基本无门。{:4_120:}

lina008 发表于 2012-12-9 12:27:58

回复 77# 尺短寸长


    新的导则有专门的同事系数表格,有专门的进线电缆的规定,有专门的变压器选择的附录表格,多大kva选择多大的电业站的配比,多大的面积之类的,我感觉比以前好多了,况且现在人家供电局住宅是做到用户计量表前,以前是做到配电间那块,做到了相对统一。
从设计角度上看,我感觉问题也不大,和4,6,8kw没啥多大的区别;
从具体用电来说,对整个区域或者整个上海市来说,并没有说设计成8kw,那就多出很多的用电,实际使用还是差不多;
从业主来说,可能增加了配套的费用,或者增加了电业站的数量之类的,无非就是增加了配套费用,这个就说不清楚了;
这个导则就是出的时间的关系,如果一早就做成全部8kw,也没有啥问题的,就是和防雷规范一样,改动比较大,所以一下子接受不了,其实我感觉这个不需要争论,上海的设计院图纸和供电局要求的供电图纸,有很大的距离,后期都是设计院修改或者供电配套的修改,还不如这样统一,至少可以省下很多设计院的工作量。不知道对不对。

lina008 发表于 2012-12-9 12:34:57

回复 79# 尺短寸长


    我感觉上海的地方规范太多了,要那么多干嘛呢,国标不能用吗,外地有些省市不是也没有各自的住宅设计标准么,多数是一些住宅小区的供电的规范,他们也不是一样的设计住宅,建造住宅,也能造出来住宅么,也感觉不会比上海的住宅差很多么,规范越多,越有矛盾的地方;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2-9 12:40:57

回复 80# lina008


“新的导则有专门的同时系数表格,有专门的进线电缆的规定,有专门的变压器选择的附录表格”是供电局供电这一块,在建筑物内配电这一块,一概按8kW是会造成很大浪费的。32#说的“导则根本不管负荷计算和变压器容量的选择”不一定对,已删除,我手上暂没有附录表格,可能存在误会。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2-9 12:47:18

回复 81# lina008

是的。

有时也确实属于无奈,国家标准含糊不清或可操作性差的时候,地方标准蛮管用的。但有时确实会带来困惑。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2-9 12:50:09

严格来说,应该是:国家标准要求最低、行业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不低于行业标准。

但事实上,全然不是这么回事。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2-9 12:52:09

就如:IEC 标准要求最低,国家标准不低于 IEC 标准。

实际也非如此。简直是要命。

lina008 发表于 2012-12-9 12:55:24

下个礼拜就和业主和电力公司研究新导则了,业主的方案都是老导则做的,还说上头有人,搞定了,下个礼拜去学习学习,PK情操。

lina008 发表于 2012-12-9 12:56:43

要统一就要看党发话了,靠搞技术的发话,永远不会有统一的一天。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2-9 12:59:15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12-9 14:43 编辑

回复 86# lina008

“还说上头有人,搞定了”—— 唉!{:sad:}

拜托 lina008 一定来此将新情况告诉大伙。{:42:}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2-9 13:01:29

回复 87# lina008

54# LXQ3 说了:
国家的标准都存在许多矛盾与错误,何况。。。。。。。
社会总在进步。{:smile:}

LXQ3 发表于 2012-12-10 12:27:08

二天没来,想不到如此热闹!-------大家加油呀!我借此机会好好学习学习。{: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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