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4-17 09:32:04

2.5?

对应导体温度,该是多少度了?{:titter:}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4-17 09:34:09

我干嘛非得让治学以诚老师您相信,不需要 —— 一点儿也不需要的。{:smile:}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4-17 09:36:23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4-17 09:37:55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4-17 09:42:37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4-17 09:53:00

看179#楼吧,治学以诚老师您的“导体电阻取20℃时电阻”的理念,会导致什么结果啊?

1、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是几度啊?
2、您的“导体电阻取20℃时电阻”算法,能保证动作灵敏度?
居然还能想出“这里与电阻温度系数是无关的,那一套都包括在 K 里面去了”这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理由,真够绝的。{:lol:}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4-17 10:04:19

治学以诚:
你是根本就不懂,除了胡闹,你什么都不会。

哈哈哈——

尺短寸长:
老诚胡说不息,尺短胡闹不止。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4-17 10:22:19

但是,你要看看清楚,ABB是短路灵敏度校验中采用了1.5。。。。。。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4-17 09:3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3版),也有这个1.5,治学以诚老师也断上一断,如何?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4-17 16:43:18

老诚语录31:

三相短路,认为是对称短路,采用抽单相的方法,且认为N线电阻为0,阻抗仅计入一条相线的阻抗。

单相短路、接地故障,是习惯于我国半截面配电的现状,中性导体为相线一半。总阻抗就是1.5倍的单条相线阻抗。

导体电阻取计算温度20℃的算法   与1.5 风马牛。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4-17 16:0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4-17 16:54:47

从此,可以将老诚奉为神马。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4-17 22:16:20

老诚语录32:

诚老师告诉你,你从没有看明白过稳态短路电流计算问题。
短路时只有接地故障时,导体电阻温度系数需要考虑吗?
相相短路导体温度就不升高了吗?
正面回答你一下:

短路前,环境温度即使是40度,取用20度电阻值,作为计算也实在是正常,因为误差非常小。
短路后,你要仔细看,如果在0.2秒内动作的,根本不考虑这个温度系数问题。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4-17 22:0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佩服得无以复加。{:1_274:}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4-17 22:19:15

老诚语录33:

环境温度即使是40度,是说短路前导体处在热平衡状态,导体温度与环境温度相同。即短路初始温度是环境温度。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4-17 22:1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导体温度与环境温度相同——哈哈哈。。。。。。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4-28 23:01:49

呵呵。
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
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人

tester001 发表于 2012-5-9 15:32:58

顶               {:smile:}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15 15:43:16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5-15 15:58 编辑

老诚语录34(不知不觉,已经 34 条语录了,老诚加油):

室外设备只要是TT系统,都是不对的。
TT系统早于TN系统,源于人们认为,只要给设备一个低的接地极,就可以避免人身电击事故。

但是,TT系统无法消除跨步电压、接触电压、转移电压。
虽然,线路采用了RCD,但是,在配电线路中的作用是辅助作用。
知道,美国为什么和110V电压吗?
接地故障时,接地点电压接近50V。人家不装断路器吗?装,断路器不动作吗?动作。理论上无法彻底避免人身电击事故。
作为安全设计,理论上,要让人100%免除电击。理论上,就是110V电压,TN系统。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5-15 15:2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页: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查看完整版本: 老诚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