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9-20 22:34:45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9-20 22:37:42

你根本不懂,往前看帖。
此例跨步电压是接触电压的前提。
跨步电压决定接触电压。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0 22:3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老诚耐心讲解“跨步电压决定接触电压”。

需要若干若干元打进账户否?{:smile:}

sccat 发表于 2011-9-20 22:43:33

接地还是很难评估的。
光是接地电阻,如果使用TNS系统,路灯的基础视为接地体,又通过PE线和变压器处接地体相连,实际上也是增加了变压器的接地体,降低变压器的接地电阻。如果连接很多路灯的话,最终的整体接地电阻如何?

NEC不单是路灯了,整个低压配电都不允许TT,也没有找到解释得清楚的文献。
我见过一个美国公司做的设计,整个场地都用金属网格将各个建筑的接地体连起来。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9-21 08:11:31

接地还是很难评估的。
sccat 发表于 2011-9-20 22:4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然也然也!{:42:}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9-21 08:31:37

建筑物内电死过人吗?大家为什么不讨论建筑物内该用TN还是TT?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9-21 08:39:57

看到前面又有老兄在点名了,我就把《LED道路照明设计规范》(该标准已交政府法制办,走法定程序审批)的一部分条文解释,上传至此,供参考:

4.2.1 为保证路灯配电系统中保护电器的可靠动作和减少故障影响面,综合考虑经济性、可实施性和控制管理等因素,对回路灯具总安装功率大小和配线长度(从变压器处计起)宜进行适当限制。
在确定道路照明配电线路截面或最大长度时,线路电压降极少成为控制性要素,故通常可不作允许电压降校验。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9-21 08:41:04

4.2.6 本条是《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要求,也应是路灯配电系统设计重点关注内容之一。因为一般路灯线路的末端短路电流较小(可至100A以下),首端过电流保护电器若整定不当,则很难可靠动作,为此要求设计必须进行短路电流核算,并在设计图纸中详尽注明保护电器的额定值及整定值,确保可靠动作。此外,要求各保护电器及配电线路型号、规格的选用、整定,尽量规整、统一。
对于路灯配电系统短路保护灵敏系数是否必须达到一定数值(常规是1.3),本规范未做强调。这兼顾考虑了安全可靠性和经济实用性。理由主要基于:(1)产品制造误差减小:近些年来断路器自身质量有很大提高,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精确性和稳定性大为提升;(2)预期短路电流往往偏小:得益于非故障分支线路和灯杆多次重复接地的分流影响,路灯配电线路中实际流经的短路电流,一般要大于按常规理论计算得出的预期短路电流(当然,这有利于保护电器可靠动作);(3)《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3章:过电流保护》GB16895.5-2000(idt IEC 60364-4-43:1977)中,也仅强调短路电流“应在不超过使导体达到允许的极限温度的时间内分断”。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9-21 08:42:05

4.2.13 本市辖区内长期以来一直采用TN-S系统,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TT系统在设计标准配套、场地条件要求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制约因素,仅在这些瓶颈得以解决后方可采用TT;TN-C系统在正常运行时,其PEN线作为外露可触及导体,本身就有不平衡电流通过,这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故不应采用;TN-C-S系统在未设专用路灯箱式变电站时可采用。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1 08:59:59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1 09:03:26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9-21 09:07:16

客观而言,国内从事市政电气设计的,对于路灯配电系统的深入研究,基本没有(或者很少);而从事建筑电气设计的,不少同仁虽热衷于各类电气话题(含市政路灯)的探讨,但苦于缺少市政工程实践,故在路灯深究方面就显得空对空、肤浅、偏激和想象成分比较浓厚。
不是夸海口,本人9年建筑院设计经历、11年市政院设计经历,对此可能更有深刻体会。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1 09:08:22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1 09:11:15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9-21 09:20:57

目前路灯电死人基本都是TN系统,路灯处只认TN-S。
CJJ89-2001验收规范还要求保护接零;提倡TT始于CJJ45-20 ...
cqzrm 发表于 2011-9-20 09:5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一、我相信建筑物内电死的人肯定比室外多,要不要规定所有建筑物配电都采用TT?
二、CJJ45-2006的6.1.9条只是说“道路照明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宜采用TN-S系统或TT系统”,何来“提倡TT”之说?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9-21 09:29:39

一名初二学生在深圳罗湖区黄贝岭社区巷子内玩耍时,被漏电的路灯击倒,不治身亡。
谁能证明这个系统是TN-S?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1 08:5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无机会证明。

我感兴趣的,可以深究一下有无设计图纸?是谁设计的?图纸本身有无问题?是谁施工的?施工是否到位?实际施工及接线现状如何?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查看完整版本: 漏电路灯电死少年 埋尸沙中盼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