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0214
发表于 2011-9-20 09:25:00
个人做过认真分析的,观点肯定是正确的,计算也不该有问题,但是。文章组织不好。遭退稿了。...........希望看到老诚的文章。能否发上来?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0 09:48:51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0 09:51:29
cqzrm
发表于 2011-9-20 09:57:59
本帖最后由 cqzrm 于 2011-9-20 10:13 编辑
目前路灯电死人基本都是TN系统,路灯处只认TN-S。
CJJ89-2001验收规范还要求保护接零;提倡TT始于CJJ45-2006。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0 10:14:05
cqzrm
发表于 2011-9-20 10:17:34
本地路灯还都是TT,设计人员是拿杂志发的文章来说的。
TN系统,不可能出现电击致人死亡的事件。
PE线,虽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0 10:1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你当地是TT,电死人没有?我们这是TN-S,电死过人。真的。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0 10:24:40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0 10:27:34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0 10:28:03
cqzrm
发表于 2011-9-20 11:00:02
TT系统,单灯设过电流保护器,线路设漏电断路器,为什么有危险?利用路灯自然基础做接地极,造价高到哪里?
TN系统,如果变电所高压接地故障,人接触灯杆,没危险吗?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9-20 11:03:41
1、PEN断线故障——够呛!
2、10kV高压低电阻接地系统(高低压共地)发生接地故障,工频暂态过电压串入低压侧中性点——够呛!
tq02vf4
发表于 2011-9-20 11:08:55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0 11:27:59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0 11:28:44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9-20 11:50:44
退一万步讲,路灯系统中,采用了剩余保护,设定值超过30毫安,就无法保护人身安全了。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9-20 11:2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目前采用TT系统,从宏观、整体上而言,接地故障保护不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又能采用什么?
如果设定值超过30毫安,若能保证SELV不超过AC25V,不可以吗?
因为它能保证流过RCD的电流虽然超过了30毫安,却使人体流过的电流不会超过30毫安,难道不是?
典型计算公式:R≤25/I△n(25:潮湿环境的SELV限值AC25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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