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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闻见知行

[问题探讨] 突出屋面的窗的防雷设计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10 15: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2:

1.2 “有”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可不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的认识,为什么会被断言“曲解或误读GB50057-2010”?

例如:屋顶风机金属外壳、热泵风冷机组。。。。。。这些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可作“接闪器”用,“可不处在”另外设置的接闪器保护范围内,不是很正常的吗?


问题3:

1.3 没有得到接闪器保护的屋顶孤立金属物,当“尺寸不超过”限定值要求时,不要求“附加的保护措施”,难道是设计人员理解错了GB50057-2010的规定吗?

“孤立”的金属物,是指与室内不发生关联的,是作者的理解,但GB50057-2010编制组的认识,是否与作者一致呢?
除了旗杆、围栏,其他的金属外壳、管道,不太可能不与室内发生关联:水、电、风、工艺,这些屋顶“冒尖”、“凸出”的金属外壳、管道,均不得列为“孤立的金属物”?

问题4:

何为GB50057-2010“附加的保护措施”?

问题5:

作者自己在文中有“同时应注意……《IEC标准》……当孤立金属物被雷击不可接受时,应考虑设置接闪器保护”的描述,说明“孤立金属物”作为接闪器用是“常态”,只有“不可接受时”时的特殊情况,才考虑设置接闪器保护。

水、电、风、工艺,这些屋顶“冒尖”、“凸出”的金属外壳、管道,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且符合“接闪器”的相关规定,均可作为接闪器使用;当其“尺寸不超过”限定值要求时(高度也满足规定),“可不处在”另外设置的接闪器保护范围内,也是允许的,只要其金属外壳与屋顶防雷可靠连接即可。
发表于 2013-12-10 15: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了,我脑子乱了{:dizzy:}
发表于 2013-12-10 15: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屋面上电动天窗的重要特点:不仅本身是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件的一部分,而且还连接着室内的供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所以不是孤立的固定装置。“雷电直接击入这种屋顶固定物不仅将导致自身的破坏,也将连带引起不仅其本身而且建筑物内部装置的电气和设备的损害。”详《建筑电气》2013年第9期第7页2.1节。
发表于 2013-12-10 16: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4.4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4.4.2 突出屋面物体的保护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4.3.2 条的规定。
注意:第4.3.2 条特指“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烟囱”,他们与连接着室内供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屋面电气设备不可相提并论!
发表于 2013-12-10 16: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4.4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4.4.2 突出屋面物体的保护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4.3.2 条的规定。
注意:第4.3.2 条特指“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烟囱”,他们与连接着室内供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屋面电气设备不可相提并论!所以文章作者认为不能将本条款的“可不装接闪器的”“金属物体”轻率地推广到其他“屋面所有凸起的金属管或金属构件”,特别是金属管……详《建筑电气》2013年第9期第7页2.1节。
发表于 2013-12-10 16: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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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16: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问题,没说是电动天窗。

即便是电动天窗,只要其金属边框符合接闪器要求将其用作接闪器(明框结构),电气专业在电动天窗配电箱里按 GB 50057-2010 设置 SPD 的情况下,不再为电动天窗另设接闪器,违反哪本规范的哪一条规定呢?
发表于 2013-12-10 16: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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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16: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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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21: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治学以诚
  2号图的来源  Blitzschutzbau Wettingfeld, Krefeld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21: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真的在“孤立”两个字上出线分歧了!{:sweat:}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21: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IEC 62305-3-2010:E.5.2.4.2.4 Protection of flush-mounted or protruding roof fixtures
Metal roof fixtures, not protected by air-termination rods, do not require additional protection if
their dimensions do not exceed all of the following values:
– height above the roof level 0,3 m;
– the total area of the fixture 1,0 m2;
– the length of the fixture 2,0 m.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21: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2.jpg
2010年与德国某公司技术交流资料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21: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IEC 62305-3-2010的附图:
3.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21: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IEC 62305-3-2010的另一附图:
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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