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7 12:03:04
rainmen_73
中国不会就一个王金元代表电气设计作一言堂吧,这样重要的位置至少应该是一个多人小组。有些问题先不论对错,至少观点文字要表达清楚无歧义。
尺短寸长
是不是一言堂,不知道。反正已有人说过:现在我说了算!
比较可怕。
panrqkk
发表于 2015-12-7 12:11:21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7 11:25
耽搁消防疏散照明的“应急”点亮。绝对不可以这么干的。
消防队接警到出警,再赶赴火灾现场,需要一定 ...
我的意思是220V的照明可以强制点亮,然后消防队员进场后自行切断电源,改由电池供电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7 12:27:12
panrqkk 发表于 2015-12-7 12:11
我的意思是220V的照明可以强制点亮,然后消防队员进场后自行切断电源,改由电池供电
13版《火规》4.10.1条文说明中的“水系统动作”……
切断电源,保护消防疏散时的逃生人员也是原因之一。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7 12:28:50
panrqkk 发表于 2015-12-7 12:11
我的意思是220V的照明可以强制点亮,然后消防队员进场后自行切断电源,改由电池供电
220V的照明可以强制点亮,“水系统动作”后自行切断电源,改由自带蓄电池供电。
这样也可以。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7 13:31:16
panrqkk 发表于 2015-12-6 19:52
尺斑所言甚是,迟点民用电气防火规范出台,更加是王总一言堂了,估计除了上海以外,只有执行的命了
小菜 发表于 2 小时前
上海是法外之地?
尺短寸长
上海同样是难逃“法网”(“无法无天”的“法网”,小伙伴们小心翼翼也无可奈何会时时“触碰”到)。{:mad:}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7 15:29:01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7 23:34:01
panrqkk
尺兄,火宅确认不止水系统动作这么一种途径吧,而且如果为了保护疏散人群安全,水系统动作之前就要切掉220V应急照明才是发表于 7 小时前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7 11:03
从来没有一本设计规范或技术措施要求“一报警就切换”。
现规范规定水系统动作与切断正常照明“同步”(规范遣词造句乱七八糟就别去计较它了)。
看看,招呼打在前面都不顶用。
水系统动作之前就要切掉220V应急照明才是—— panrqkk 你倒是告诉我,水系统是自启动根本不听你的指令,你如何做到“水系统动作之前”完成“切掉220V应急照明”?
如果想延时切断应急照明的 AC220V 供电,再怎么着,都应该是:水系统动作之后,就要立即切掉水系统动作影响区域的 AC220V 应急照明才是。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7 23:34:52
切断正常照明——同理!
panrqkk
发表于 2015-12-7 23:59:57
4.10.1 有那么一句"正常照明、生活水泵供电等非消防电源只要在水系统动作前切断,就不会引起触电事故及二次灾害",他的条文是如此,尺总说的有道理,很难做到动作前就动作啊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8 08:05:18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8 08:06:54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8 08:11:19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8 08:16:06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8 08:05
七种高校学术不端行为:
一、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二、是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
但是,作为学术不端行为,还真找不出哪里有问题。只好举这个例子来,大家讨论一下,他这种行为,是哪一种的学术不端行为。
还真找不出哪里有问题?
NoNoNo!!!
可判决——
指鹿为马!
黑白颠倒!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8 08:22:48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8 08: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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