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郎 发表于 2014-4-9 09:43:55

回复 31# yangyang7201
谬也!
画图的每天忙得跟狗撵似得,地位卑微,哪里能监督规范编写人员?业内大咖屡屡呼吁有效么?住建部的红章就给这帮人背书了,永远不可能追加规范编写组的责任。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4-9 10:17:31

回复 32# 北方郎

永远不可能追究规范编写组的责任。{:1_276:}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4-4-9 10:32:40

回复 32# 北方郎

不敢苟同!
建筑电气专业是大家的专业,也是大家的饭碗。不仅仅是规范编写人员、业内大咖的专业,大家的事情大家自然应该关心。
难道就放任这样的乱象持续下去?我等确实地位卑微,确实嗓门小,但不代表就不能发出不同的声音,不能从点滴做起努力给自己争取好一点的设计环境,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否则,忙得跟狗撵似的同时,糟糕的规范也会虎踞左右。保不齐某一天我们中的某一位就会因为规范的错误、矛盾被大盖帽请去喝茶。

yjgabc 发表于 2014-4-9 10:55:29

回复 32# 北方郎

这句话说得太对了~!!!普通设计人根本没有话语权,最多在论坛里发几句牢骚。对新火规,我觉得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慢慢也就习惯了。

yjgabc 发表于 2014-4-9 10:58:28

回复 34# yangyang7201

杨兄的话叫我想起沈阳的的一个案例,设计师被判刑了。后来我琢磨一下,一个临时的售楼处有必要做烟感什么的吗?要是按规范不做,着火了,是不是也要判设计人员呢?其实一句话吧,大家都在走钢丝,要是碰见倒霉蛋就完了。

北方郎 发表于 2014-4-9 11:01:45

回复 34# yangyang7201

规范编制首先考虑的是部门利益、厂商利益,权衡、妥协的结果,难搞。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4-9 11:10:14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4-9 11:21:42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4-4-9 11:23:20

普通设计人根本没有话语权,最多在论坛里发几句牢骚。对新火规,我觉得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慢慢也就习惯了。yjgabc 发表于 2014-4-9 10:5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大家因为话语权的问题,都抱着逆来顺受的态度,那么,这样的牢骚不发也罢!
何苦来哉,于事无补,徒增烦恼耳!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4-9 11:25:54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4-9 11:27:29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4-9 11:32:10

老诚,总线隔离器不是“串接”的吗?咋成“T接”了呢?

历来总线隔离器都是设置在分支回路上的,“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到底想干嘛?

panrqkk 发表于 2014-4-9 11:36:28

这一点无非就是类似应急照明,按防火分区设置接线箱(应急照明是配电箱),这次火规没有强制双回路?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4-4-9 11:38:05

panrqkk 发表于 2014-4-9 11:39:35

按理说,设计应是越做越简单,越做越明白,,现在刚好反过来了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执行火规的奇思怪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