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3-15 18:27:26
请问这个出自什么规范呀,谢谢。
tsml 发表于 2013-3-15 18:2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估计老诚会说:
规范?
规范都是胡编的!
hahaoohehe
发表于 2013-3-15 20:13:09
实际上,一(一路高压电缆)对一(一台变压器), 8# ZYC1947DQ 大侠说得差不多了。
一(一路高压电缆)对多(两台及以上变压器),情况则有些不同。这时候,每台变压器就地都得设保护。
10# ZYC1947DQ
以总变 10kV 配 10 路高压馈线,他处各带 1 台变压器(分散在各处),基本如10# ZYC1947DQ 大侠所说那样处理。
但是,以总变的某 1 路 10kV 高压馈线,在他处带 2 台变压器为例(2 台变压器处于同一幢建筑物内),此 2 台变压器的 10kV 保护柜,就得设置在就地了。
尺总,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1. 在1个变配电室的,10KV出线柜直接到变压器?
2. 变压器在另1个建筑物时,1根10KV电缆对应1台变压器,变压器处只设置负荷开关,变压器的保护还在10KV出线柜处(也就是在电缆的首端做保护,末端只是隔离的作用)?
3. 1根10KV电缆变成多个回路给变压器供电的,在每个回路处要做保护(与低压一样,在配电箱的每个出线回路都要做保护)?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3-16 08:32:14
是这个意思。
还得考虑:
“PT、避雷器柜”、“计量柜”、“补偿柜(如果有的话)”;
带电显示装置、接地刀闸(“五防”联锁)、变压器门与高压开关的“互锁”、PT 二次高压熔断器保护、AC220V 还是 DC110V(DC220V) 操作电源、变压器报警、跳闸信号的发出……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3-3-16 15:29:56
变电所的主分配电结构和二级配电结构的对比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3-3-16 15:47:14
本帖最后由 老康阁楼 于 2013-3-16 15:54 编辑
主题讨论有些关联的两个文章
文章一链接:http://www.doc88.com/p-239796938270.html
文章二:
ZYC1947DQ
发表于 2013-3-16 20:26:42
17#的几个图把情况都包括进去了,很好很好。
ZYC1947DQ
发表于 2013-3-17 08:05:03
如果考虑适当超前,在分布变压器布置的系统内设置直流操作电源,采用综合保护装置,设置管理后台设备,那么在控制室就能对各处的变压器运行情况均都掌握在手了。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3-18 09:05:12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3-18 09:16:00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3-18 09:19:27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3-18 09:55:06
我再去找一下,50米的依据。同一场所超过50米,就应当设。我去查找。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3-18 09:0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坐等老诚“50米的依据”。{:42:}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3-18 10:02:43
民规条文说明“4.4.7 本条中第l款规定采用能带负荷操作的电器,是为了在就地,而不需要到总配电所去操作。第2款是指与总配电所在同一建筑平面内或相邻的分配变电所,在进线处可不设开关电器,此两款规定的前提条件是放射式供电和无继电保护要求。”
有问题。放射式供电正确。
无继电保护不正确。微机综保图纸,有继电保护依然不设。
民规编制组真是吃屎长大的。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3-18 09:1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无继电保护不正确。微机综保图纸,有继电保护依然不设。
1、奇怪,“微机综保图纸,有继电保护依然不设” —— “微机综保”是设在哪里的?设在总配电所还是分配电所?“微机综保”难道不是“继电保护”的一种?{:4_98:}
2、民规编制组真是吃屎长大的 —— 从饱读诗书的老诚口中吐出“吃屎”,实在是……{:4_116:}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3-18 10:06:39
17#图画的不正确。
低压配电的思路,设计高压系统。机械的图纸抄袭。根本就不是高压系统设计。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3-18 09:1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没说这是 10kV 的设计图,人家聊的是思路。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3-18 10:07:01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3-18 10:11:45
《民规》不少错误确实令人遗憾,但如此谩骂,于事无补,且又有何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