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2-19 10:42:55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2-19 10:44:44

暗夜流星 发表于 2013-2-19 10:44:58

回复 55# 治学以诚

有这种灯,几年前就用过。
为了理解起来方便,设计人员最好把L接线端子标成c(充电线)。    否则容易和常规照明回路里的L线搞混。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2-19 10:45:17

这是我画的系统图,施工时,消防大队让改了。双切后加了一个总断路器,消防切断。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2-19 10:2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消防大队让改了。双切后加了一个总断路器,消防切断—— 老诚整天骂骂咧咧的,遇上消防大队就软骨头一个,居然真的“双切后加了一个总断路器,消防切断”,“老诚真是笨死”一点没说错啊!{:tongue:}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3-2-19 10:46:19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3-2-19 10:49 编辑

6.3.1.8 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平时不要求亮,确认火灾后接通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2-19 10:3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按这条是不是还能理解为:作为消防负荷的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的电源在火灾确认后,是不能切断的。
虽然个人不赞同这种理解,但规范确有此歧义。所以板子不能都打在设计的屁股上,设计院拿规范要求说事儿也不完全是托词。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2-19 10:48:00

回复 61# 治学以诚

你看清楚了,撇开 GB 17945-2010 讨论。

人家设计院遵守的是设计规范、标准,不然大鼻山不是要给人家开违反“强条”整改单的么,让不让设计人员活?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2-19 10:49:21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2-19 10:50:30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2-19 10:51:46

暗夜流星 发表于 2013-2-19 10:55:26

你好好看看这个灯,应急点亮时,就是断电时。应急点亮时,灯上只要带电,就肯定是错误的设计。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2-19 10:4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用你在25楼的系统图确实有这个问题,所以实际应用中一般改成接触器直接从断路器后端出来就没问题了。如图: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3-2-19 10:57:43

老诚的牛角尖 —— 够尖!{:tongue:}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3-2-19 10:57:52

设计真是不好干!
甲方骂骂咧咧也就算了,执行了规范还得被诚版这样的内行百般诘难,咋活呦!

暗夜流星 发表于 2013-2-19 10:58:37

回复 67# 治学以诚


这个太狗血了。合理个CC!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2-19 10:59:37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2-19 1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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