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低规》强条,吹响了路灯4线TT的终结号?
本帖最后由 大鼻山 于 2012-6-9 19:44 编辑我若再不使出杀手锏{:4_128:},恐怕誓死坚持“路灯4线TT论”的某老兄就更加有恃无恐、自信满满了{:4_110:}……列位看官,请先来一起诵读《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该国标第3.1.12为强条,内容为“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回路时,必须装设保护导体”。该强条的明确提出,正式吹响了路灯配电中4线TT系统的终结号角? 近期,尺短老兄精心筹备的《也论路灯配电系统兼议5线TT系统》终于面世,由此也在本坛再次掀起了关于“5线TT”或"4线TT"优劣、甚至存废的大论战。
尺短文章除了把其论文主题由“路灯配电”偷换为基本不相干的“建筑工程配电”之外,还以极大篇幅对于路灯“5线TT”大加鞭挞、并对“4线T”高歌颂扬,更在本坛放言:“5 线 TT 系统严重违反 GB 和 IEC 标准,可怜、可叹大鼻山还在继续鼓吹…… ”;
最令人玩味的是,尺短一方面认为TT系统路灯干线始端开关(低压屏出线开关,即论文中所谓“干线开关”))应采用RCD;一方面他却不敢画出路灯4线TT系统很核心、很敏感的变电所设计图(他理由竟然是“国标和IEC都有现成规定了,所以用不着画!”)。
但我们还是想请教尺短老兄:在你自己设计的TT系统中,路灯变电所内低压屏引至路灯干线的那开关(即论文中所谓“干线开关”)采用了RCD,但究竟如何选型呢?其接地故障电流打算如何检测?要不要为之配置PE线(保护导体)?——如果不配置PE线,是否违反了楼顶GB50054-2011中第3.1.12强条呢?如果配置了PE线,你说它该叫“4线TT”还是该叫“5线TT”? 我此前纠结甚久的“4线TT系统出线开关回路故障电流之检测及路径”问题,终于让新版《低规》第3.1.12条一扫阴霾,彻底厘清。 回复 1# 大鼻山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3.1.12为强条,内容为“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回路时,必须装设保护导体”。
该条文强调“装设保护导体”为“回路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必要条件,这一点没错。
但是,保护导体必须由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出线端引出并贯通回路全程吗?
看一下RCD的保护原理图。
4线TT系统中,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导体单独接地,并不违反《低规》3.1.12之“。。。。,必须装设保护导体”。
该条文并未否定“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四线TT系统回路”。 我明白楼上老兄想表达的意思。但一旦变电所因RCD而装设了5芯出线电缆,不管它延伸到哪里终止,也就成了尺短所深恶痛绝的“5线TT”了。 4线TT系统中,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导体单独接地,并不违反《低规》3.1.12之“。。。。,必须装设保护导体”。
该条文并未否定“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四线TT系统回路”。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5-13 11:1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我估计就会有人提这个,所以我在标题中特别注明了“路灯”二字;并在一楼发帖中,专门对于路灯4线TT系统进行了字体加黑。
换言之:对非路灯工程的TT系统,我未做任何讨论和评价。 退一步,我再来回答你所说的“变电所干线开关的PE线是否需要全程延伸的问题”。
大家知道,路灯一个干线开关用以保护一条配电回路,其上通常接有二三十套路灯,线路长度可达千米。因此,这几十套灯具及其线路,均应纳入这同一个首端开关(即干线开关)的保护之下。所以,不应存在“PE线只延伸很短一段距离就“中途叫停””的道理 回复 5# yangyang7201
这老兄所引用的这幅TT插图,同其他绝大多数书籍(包括规范标准)一样,也犯了两条不可小视的通病:
(1)没有同时表达出TT系统变电所内出线开关和用电负荷处保护开关;
(2)没有对于TT变电所内变配电设备自身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接地作出示意。
如果再加上上述GB50054-2011的3.1.12条,那么该图还多了一个毛病:RCD未配置PE线。 很热烈的话题
大家都很困扰,到底路灯怎么做最好。 如果有谁扎破脑袋非得在路灯配电中使用TT系统的话,那么,综合现有种种规范和标准,他只好将就使用“5线TT”了。这个5线TT,虽不见得多大优势,但它硬是给TT拥趸和现有规范标准给逼出来的。
华山上赶羊——就那一条道
13955的图
如果按下面的图,路灯干线电缆中间段50m发生接地故障,那段没有PE线,漏电保护是不是无法动作了?
室外局部TT,单独打接地极30Ω,接地极之间间距20m也比较难保证。
路灯之间是25m、30m还好,算是独立接地。
可是路灯有时会与路边建筑物(其接地电阻要求1Ω)贴得很近,比如2m,会不会把建筑物的接地电阻影响坏了?
一些项目,通常是整片区域各建筑物之间的地网互联,整个工业厂区、住宅小区就1个地网。在接地网格间,又设星罗棋布的路灯单独接地极,总感觉怪怪的,但又想不清楚。
求论坛里前辈指教,让我释怀。 大家点击一下上面那个CAD图,能放大看得更清楚
还有围墙上面装设的球灯。也是室外照明。
有的围墙是实体砖墙,有的是砖柱+钢栅栏。怎么办?也TT吗?
民规10.9.3景观照明20m开外都要设TT——这条是不是太苛刻了。
做景观电气设计的鸭梨山大,直接转行吧。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2-5-13 13:59 编辑
回复yangyang7201
这老兄所引用的这幅TT插图,同其他绝大多数书籍(包括规范标准)一样,也犯了两条不可 ...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13 12:5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鼻兄面前不敢妄自为兄,称呼老弟即可!!!
路灯四线TT系统已装设保护导体的结论是板上钉钉的(这个问题应该无异议吧,路灯灯杆引出保护导体至接地极的这段导体总是客观存在的)。况且规范从未对保护导体的起点、终点做具体要求,鼻兄所说“这几十套灯具及其线路,均应纳入这同一个首端开关(即干线开关)的保护之下。”没错,可是保护导体就必须贯通回路全程?
只要保护导体存在,并能够在线路发生接地故障时,导致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可靠动作,即为有效。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3.1.12条怎么就成了路灯配电中4线TT系统的“终结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