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24 23:27:05

好了,现在这个坛子里估计没什么人敢贸然给人扣帽子,打击人或者故意说些不友好的话了的。。。

大家有话尽管说,有水尽管倒。。。哈哈哈哈{:4_124:}{:4_124:}

今晚网速不是很好,帖子不容易出来,估计问题显得有些片面,慢慢来。。。。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24 23:28:29

您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不必再纠结于此了
阿斯 发表于 2010-11-24 23:2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阿斯,尺短能招呼好自己,你别担心他受委屈。。。。哈哈哈哈。。。。

你这样,尺短直接吓死了。。。{:4_124:}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1-24 23:29:58

不怕受委屈,就怕不明白。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24 23:33:25

尺短也不用反思了,这个事情就算不是强条,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是个好事。。。

条文确实是没有了,怎么设计,怎么审图,大家也有了各自的看法,别违规就好。。。

这个帖子我要设精华了。。。。想留名的赶紧。。。。

wurenhecai 发表于 2010-11-24 23:40:44

看看哪那个工程的锅炉房的墙是防爆门,和防爆墙了,人防工程和锅炉房的民用工程建筑上完全两码事,单说人防门那么厚,为了防止二次伤害,变电所和锅炉房之间用人防墙?让建筑做,建筑也不会做吧

阿斯 发表于 2010-11-24 23:48:10

看看哪那个工程的锅炉房的墙是防爆门,和防爆墙了,人防工程和锅炉房的民用工程建筑上完全两码事,单说人防 ...
wurenhecai 发表于 2010-11-24 23:40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道是不是你没看清楼主说的话,或者理解有偏差
我看没人说锅炉房要用防爆门和防爆墙啊
貌似用人防工程只是为了说明道理而已哦

wurenhecai 发表于 2010-11-25 00:04:14

类比要相似,不然不是同一类型的如何说明。个人看来做隔墙就能防爆,那只是设计者的一厢情愿,实际根本不可能。就像有人画变电所的甲级防火门还弄个双向的,现实中干脆没那东西,画着好看而已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25 00:12:10

有人画变电所的甲级防火门还弄个双向的————哈哈哈,那个是画图软件配的门,上图的时候笔误吧。。。

这话题怎么跑远了,都防爆门了。。。

继续继续,锅炉房和变配电房。。。。。

qianzy 发表于 2010-11-25 00:26:13

哈哈,尺兄的好意提心,现在搞的自己需要反思,免得连累规范编制人和周老师。其实网络就是这样,有漏洞就有质疑,有质疑就有偏执。希望尺兄能愈挫愈勇。能参与讨论,就是荣幸,所有人都想从不同角度表达,否则都是赞扬和崇拜,就真没意思了。
对于锅炉房的设计,建筑专业从来没有想到隔爆,只有泄爆。我认为只要泄爆面积符合规范要求,所谓贴临的重要部门就不是那么危险了。
另外锅炉也分常压锅炉和承压锅炉,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一概而论,不妥。

qianzy 发表于 2010-11-25 00:57:38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范围内的工业、民用、区域锅炉房及其室外热力管道设计:
1 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75t/h、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0.10~3.82MPa(表压)、额定出口蒸汽温度小于等于450℃;
2 热水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定热功率为0.7~70MW、额定出口水压为0.10~2.50MPa(表压)、额定出口水温小于等于180℃;
sorry,常压锅炉规范管不了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10-11-25 01:10:04

好长的帖子
我同意qianzy所列所述各条文和理由。

GB50041—2008相关条文很明确 并无歧义
GB50053-94相关条文也很明确 并无歧义
而想高出这些规范的要求也是设计师的权利

qianzy 发表于 2010-11-25 01:13:29

本帖最后由 qianzy 于 2010-11-25 01:17 编辑

可以理解为:
我可以高于标准,
但是你不能要求我高于标准。
对于尺兄的提醒,我还是非常感谢的。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10-11-25 01:19:19

2)为整幢大楼供电的变电所,大多含有消防负荷(三级、二级、一级)、重要负荷(二级、一级)甚至存在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此时则不允许贴临。
试想:万一燃油、燃气锅炉房爆炸殃及变电所,导致变电所供电瘫痪,大楼自动灭火系统不能工作、消火栓喷不出水……难以快速扑灭火灾,后果堪虑,不堪设想。

若一味要求依据,大家也不妨看看《民规》JGJ16-2008第13.1.3条第2款第2)项规定(应设FAS之规定之一):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
是依据吗?当然是!
但正确吗?当然否!

所以,以规范为依据很重要,但冷静思辨也同样重要,两者不可偏废。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1-24 20:40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1、这样举例的话 直燃空调机房、柴油发电机房也很危险,也会万一殃及变电所,同样不堪设想......
2、没看明白此处写出JGJ16-2008第13.1.3条第2款第2项规定是要说明什么?

qianzy 发表于 2010-11-25 01:40:50

1 .防爆应该考虑锅炉爆炸和燃气爆炸。锅炉规范4.1.3考虑的是锅炉爆炸。(当然是承压锅炉了),
规范燃气爆炸没有太多规定,主要是防火比较重视。
2.好像是告诉大家冷静思辨很重要,这一条好像有人已经解释是误会。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1-25 07:12:18

1、这样举例的话 直燃空调机房、柴油发电机房也很危险,也会万一殃及变电所,同样不堪设想......
2、没 ...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10-11-25 01:1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1、这样举例的话 直燃空调机房、柴油发电机房也很危险,也会万一殃及变电所,同样不堪设想......
2、没看明白此处写出JGJ16-2008第13.1.3条第2款第2项规定是要说明什么?

尺短寸长:
1、柴油发电机房的柴油要求闪点大于55℃,只要环境温度低于55℃,该场所是不会爆炸的,只会有火灾危险。GB50058-92中,柴油在爆炸危险和火灾危险环境中都有出现,就是以环境温度与柴油闪点为限区分。
2、举“JGJ16-2008第13.1.3条第2款第2项规定”仅仅是想表达:完全相信规范,不足取。

又:
举人防为例,是打个比方,不能理解我的意思,我也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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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询问:民用建筑工程中的燃气、燃油锅炉房允许帖临变电所设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