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1-20 12:52:45

询问:民用建筑工程中的燃气、燃油锅炉房允许帖临变电所设置吗?

1、民用建筑工程中的燃气、燃油锅炉房允许贴临变电所设置吗?
比如:上、下、左、右贴临。
燃气、燃油锅炉房能否允许帖临变电所设置?

2、民用建筑工程中的燃气、燃油锅炉房电气设计应注意些甚么事项?

(1)允许的理由、依据?
不允许的理由、依据?

(2)注意事项是哪些?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20 13:30:55

哈哈哈哈,这个沙发还是我来坐好了。。。会不会又搞个世界大战出来。。。我管他了,灌水再说。。。

燃气、燃油锅炉房能否允许帖临变电所设置————不在正下、正上。。可贴临,要满足爆规。。。

不足的楼下补充。我是没做过锅炉房的,规范不熟。。。。{:4_92:}{:4_92:}

尺短,会不会直接吓死了。。。哈哈哈哈哈。。。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1-20 13:34:45

没做过锅炉房,就可以以此理由——随便回答?
哈哈,先扣你E币再说。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20 13:39:01

先扣你E币再说。——————我差点吓死。。哈哈哈哈。我可没随便回答,我知道的都说了,就这么多。。

你先别着急,坛子里有高手处理过锅炉房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就是了。。。

wurenhecai 发表于 2010-11-20 20:38:22

这个要看释放源了,满足1区和2区就行了,做过一个5星级酒店,高压房和燃气锅炉房的控制室相邻。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1-20 21:29:49

这个要看释放源了,满足1区和2区就行了,做过一个5星级酒店,高压房和燃气锅炉房的控制室相邻。
wurenhecai 发表于 2010-11-20 20:38 http://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再想想。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20 23:03:40

这个要看释放源了 ————这个什么意思。。。。

高压房和燃气锅炉房的控制室相邻————这个没问题吧,贴临可以,别说控制室贴临了。。。。

cqzrm 发表于 2010-11-20 23:27:07

本帖最后由 cqzrm 于 2010-11-20 23:30 编辑

1、民用建筑工程中的燃气、燃油锅炉房允许贴临变电所设置吗?
比如:上、下、左、右贴临。
燃气、燃油锅炉房能否允许帖临变电所设置?
--国标好像没有限定燃气、燃油锅炉房不允许贴临变电所设置。
考虑到其具有爆炸性危险,可能造成危害,重要的设备机房(如变配电室)不宜设置在与燃气、燃油锅炉上、下、左、右贴临;特别是,由于泄爆的因素,变配电室应避免设置在与燃气、燃油锅炉正上方。
2、民用建筑工程中的燃气、燃油锅炉房电气设计应注意些甚么事项?
--注意事项:
1、防爆泄压问题(包括电器设备防爆选型),泄压口应避开主要出入口和人员活动场所;
2、废气排放的问题,如果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尤其头疼,排气管隔热也是大问题;
3、作为防爆场所,不应与人员密集场所上、下、左、右贴临;四周的墙体应为防火墙,且应靠建筑外墙;
4、应有直接对外的疏散(安全)出口;
5、应设置独立的通风、排烟和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6、排放烟囱口宜按一类防雷设防。
暂时就想到这些。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20 23:29:30

1、民用建筑工程中的燃气、燃油锅炉房允许贴临变电所设置吗?
比如:上、下、左、右贴临。
燃气、燃油锅炉 ...
cqzrm 发表于 2010-11-20 23:2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尺短,瞧见没,我的意思也是这个,不过人家说得比我多,比我的具体。。。。

我说少点好了,免得大家说我灌水不是。。。。{:4_125:}{:4_125:}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1-21 07:51:21

8#未完全答对,继续查规范和资料,再想。

提醒一下:
1、规范是有规定的,不过得绕个弯来理解;
2、该场所存在爆炸可能,但按现规范(GB50058-92)却并未定义它应(或必)为爆炸危险场所。

cqzrm 发表于 2010-11-21 11:48:34

1、防爆泄压问题(包括电器设备防爆选型),泄压口应避开主要出入口和人员活动场所;


规范虽未定义它应(或必)为爆炸危险场所。但电器设备防爆还是要考虑。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l一2008
15.2.2 电动机、启动控制设备、灯具和导线型式的选择,应与锅炉房各个不同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环境分类相适应。
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燃气调压间、燃油泵房、煤粉制备间、碎煤机间和运煤走廊等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21 12:25:36

1、防爆泄压问题(包括电器设备防爆选型),泄压口应避开主要出入口和人员活动场所;


规范虽未定义它应 ...
cqzrm 发表于 2010-11-21 11:4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好啊好啊,我支持这个,就目前来说,至少有两个人的答案一致了。。。。

不谈别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我和cqzrm应该是大多数了。。。

还有谁支持咱们的。。。。{:4_92:}{:4_92:}{:4_92:}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1-21 12:39:16

曾请教过化工设计院和医工院,他们防爆做得多,也较熟悉。
GB 50058-92中有一条,很关键:动用明火的场所,可不作为爆炸危险环境考虑(规范肯定有这一条规定,但规范不在手边,具体第几条背不出)。
因此,燃气的厨房间、柴油发电机房、燃油或燃气锅炉房的电气设备(事故排烟风机应防爆除外)均可不按防爆场所做设计。
1995年,GB 50058-92中编制人员之一的刘汉云老师到沪对规范作讲解(上了两天的课,印象中刘老师讲了一天,还有就是化工院和其他单位老师的讲课),专门谈到燃气锅炉房的电气设计:按GB 50058-92可允许不做防爆设计(原因就是在于有明火)。
但是,讲课时,刘老师特意加了一句话:建议照明按防爆做(按2区考虑即可),并且说自己的设计,动力和控制一般不按防爆做,但照明是按防爆做的。

好!
讨论继续。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1-21 12:41:11

冷版狡猾狡猾地。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21 12:59:20

冷版狡猾狡猾地。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1-21 12:4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凭什么,为什么,怎么会。。。。。。

很关键:动用明火的场所,可不作为爆炸危险环境考虑————你要把条文找出来才可以了。。。

这点很关键。。。这点可以说是确立了火灾危险性环境与爆炸危险性环境的区别了,对吧。。

不采取防爆设计,可是要按火灾危险场所设计吧,所以看爆规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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