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19:22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24:22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4-12 11:26:58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19
1、自带蓄电池,普通导线配电,火灾时,就切电。
2、非自带,24伏直流供电,耐火阻燃电缆配电。火灾时强制投入。
只此二(两)条路。别无他途。
赞一个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27:32
benbb_83
发表于 2016-4-12 11:32:04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24
2、非自带,24伏直流供电,耐火阻燃电缆配电。火灾时强制投入。
布线成本太高了。简直是暴殄天物,所以, ...
采用第一种的话,电池更换需要几年换一次?我觉得物业不会有这个觉悟啊,诚总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36:08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37:34
西门最无语
发表于 2016-4-12 11:57:46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4-12 08:29
老问题了,有关规范编制人一直……
呵呵 !
我做的灯具时自带蓄电池,平时消防合用的,如下理解可行不?微断短接或者切断了,应急灯还是双电源供电,是否冲突?不知规范组的任老是何种答复?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4-12 13:26:54
西门最无语 发表于 2016-4-12 11:57
我做的灯具时自带蓄电池,平时消防合用的,如下理解可行不?微断短接或者切断了,应急灯还是双电源供电, ...
说不说,在“我”;
听不听,在“你”;
批不批,在“他”。
PS
“他”的认知,决定了“你”、“我”的“死活”——“他”权利比“你”、“我”大。
前提条件:
自带蓄电池消防应急照明灯、一(二级)负荷定性、有FAS消防联动。
PS
前提条件改变,下列的设计原则,就不一定安全、合理和有效。
我做的灯具时自带蓄电池,平时消防合用的,如下理解可行不?
平时你爱咋咋的,火灾时“切断点亮”,反馈动作信号。
微断短接或者切断了,应急灯还是双电源供电,是否冲突?
不是“短接”是“分断”,采用分离脱扣加辅助触头,完成火灾时“切断点亮”,反馈动作信号。
不知规范组的任老是何种答复?
不知道。
只知道 IEC 主席的答复,以及标准院孙兰在同济大学的13版《火规》宣贯,他们的意见与老诚版主所言完全一致,与王大主编的14版《建规》宣贯完全相反。
天朝的“顶层设计”就混沌不堪,难怪下面的建筑电气设计乱象纷呈。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3:42:03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4-12 13:48:16
很奇怪,在山东,火灾时由 FAS 消防联动断消防电源“‘切断点亮’消防应急照明灯,反馈动作信号”的做法,通不过审图。
老诚版主,是不是?
为什么?
GB 50016-2014,规定你应该遵守 GB 17945。
我按 GB 17945 规定做设计了,审图不让通过。
搞不懂。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4-12 13:58:05
全国各地的消防应急照明,一笔糊涂账。
可怜各地的消防官兵——
他们哪里搞得清楚这幢着火需要消防救援的建筑工程是 FAS “接通点亮”还是“断电点亮”?
他们哪里知道集中 EPS 供电的 AC(DC)220V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存在着要他们命的危险性。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3:59:03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4-12 14:10:48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3:59
强起时。也是通过蓄电池,通过逆变器点灯。外电源毫无作用。
这是灯具有电路原理解答出来的结果。
在山东,按 GB 17945 规定做设计,审图为啥不让通过?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6-4-12 14:14:49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24
2、非自带,24伏直流供电,耐火阻燃电缆配电。火灾时强制投入。
布线成本太高了。简直是暴殄天物,所以, ...
同意,简简单单的应急照明,现在弄得太繁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