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19:22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24:22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4-12 11:26:58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19
1、自带蓄电池,普通导线配电,火灾时,就切电。
2、非自带,24伏直流供电,耐火阻燃电缆配电。火灾时强制投入。
只此二(两)条路。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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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27:32

benbb_83 发表于 2016-4-12 11:32:04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24
2、非自带,24伏直流供电,耐火阻燃电缆配电。火灾时强制投入。
布线成本太高了。简直是暴殄天物,所以, ...

采用第一种的话,电池更换需要几年换一次?我觉得物业不会有这个觉悟啊,诚总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36:08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37:34

西门最无语 发表于 2016-4-12 11:57:46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4-12 08:29
老问题了,有关规范编制人一直……
呵呵 !



我做的灯具时自带蓄电池,平时消防合用的,如下理解可行不?微断短接或者切断了,应急灯还是双电源供电,是否冲突?不知规范组的任老是何种答复?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4-12 13:26:54

西门最无语 发表于 2016-4-12 11:57
我做的灯具时自带蓄电池,平时消防合用的,如下理解可行不?微断短接或者切断了,应急灯还是双电源供电, ...

说不说,在“我”;
听不听,在“你”;
批不批,在“他”。

PS
“他”的认知,决定了“你”、“我”的“死活”——“他”权利比“你”、“我”大。

前提条件:
自带蓄电池消防应急照明灯、一(二级)负荷定性、有FAS消防联动。

PS
前提条件改变,下列的设计原则,就不一定安全、合理和有效。

我做的灯具时自带蓄电池,平时消防合用的,如下理解可行不?
平时你爱咋咋的,火灾时“切断点亮”,反馈动作信号。

微断短接或者切断了,应急灯还是双电源供电,是否冲突?
不是“短接”是“分断”,采用分离脱扣加辅助触头,完成火灾时“切断点亮”,反馈动作信号。

不知规范组的任老是何种答复?
不知道。
只知道 IEC 主席的答复,以及标准院孙兰在同济大学的13版《火规》宣贯,他们的意见与老诚版主所言完全一致,与王大主编的14版《建规》宣贯完全相反。
天朝的“顶层设计”就混沌不堪,难怪下面的建筑电气设计乱象纷呈。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3:42:03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4-12 13:48:16

很奇怪,在山东,火灾时由 FAS 消防联动断消防电源“‘切断点亮’消防应急照明灯,反馈动作信号”的做法,通不过审图。

老诚版主,是不是?

为什么?
GB 50016-2014,规定你应该遵守 GB 17945。
我按 GB 17945 规定做设计了,审图不让通过。

搞不懂。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4-12 13:58:05

全国各地的消防应急照明,一笔糊涂账。

可怜各地的消防官兵——
他们哪里搞得清楚这幢着火需要消防救援的建筑工程是 FAS “接通点亮”还是“断电点亮”?
他们哪里知道集中 EPS 供电的 AC(DC)220V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存在着要他们命的危险性。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3:59:03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4-12 14:10:48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3:59
强起时。也是通过蓄电池,通过逆变器点灯。外电源毫无作用。
这是灯具有电路原理解答出来的结果。



在山东,按 GB 17945 规定做设计,审图为啥不让通过?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6-4-12 14:14:49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4-12 11:24
2、非自带,24伏直流供电,耐火阻燃电缆配电。火灾时强制投入。
布线成本太高了。简直是暴殄天物,所以, ...

同意,简简单单的应急照明,现在弄得太繁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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