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xldb 发表于 2012-5-16 11:11:01

神啊,救救我吧,还是王老的一点接地

两台变压器中性点不宜分别接地,应与低压柜结合,实行与MEB处的一点接地。请参考“IEC低压电气装置标准系列札记,多电源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
    这个是审图意见,我不想改,也不会改。各位大佬帮忙想想怎么回复吧。。。

hlxldb 发表于 2012-5-16 11:13:37

这审图师还挺好的,还给我发了份参考文件。如下: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16 11:30:46

虽然,“这审图师还挺好的……”,审图意见也是对的。
但是——
神,救不了你啊!{:4_104:}

1、目前供电局不允许!
2、除了目前推荐性标准 GB/T 16895.1-2008/IEC 60364-1:1005 的312.2.1.2 规定是这样要求(不是“宜”、“不宜”的问题,而是“应”、“不应”的问题),可惜其他强制性标准如 GB、DL、JGJ、DG、DB 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安装图集,均非如此要求。
设计人员举步维艰……

神啊——还是帮不了你!{:4_105:}

911room 发表于 2012-5-16 12:26:20

如果两个变压器(变电所)相距较远,还是可以两点接地的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16 12:29:58

hlxldb 所说,估计是两台变压器同处一室。

如果,多电源的变压器分处不同地方或不同楼层,自然不存在这个一点接地问题。

hlxldb 发表于 2012-5-16 12:37:07

回复 5# 尺短寸长


    嗯,是的,同处一室

han2003 发表于 2012-5-16 12:56:34

同在一室,只需要中性点接地与室内保护连接线都接到MEB即可,目前在满足电力部门审图和各方面施工等等因素下,两变压器分别接MEB也不一定就会违反原则的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5-16 20:05:16

本帖最后由 大鼻山 于 2012-5-16 20:09 编辑

当GB有言在先时,则GB/T条款可以置之不理。

作为审查人员,使用“参考**条款”,一般表示设计可以不作修改;但你跟审查要沟通好,尤其要对于他之博学,表现出你足够的仰慕和充分的尊重。

在绝大多数的民建中,对于电源精细化要求没有那么娇气和那么多圈圈绕,你的2台变压器中性点,完全可以分别通由室内环形接地干线,再接至就近的MEB。——你觉得2个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保险,还是放在两个篮子保险?尤其对于那变压器中性点上引出的那段N线?

wxh930039 发表于 2012-5-16 20:25:15

但你跟审查要沟通好,尤其要对于他之博学,表现出你足够的仰慕和充分的尊重。
{:lol:}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16 20:57:46

黎明前的黑暗……
离大白于天下,已经不远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16 21:04:00

回复 3# 尺短寸长

笔误:
GB/T 16895.1-2008/IEC 60364-1:2005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2-5-17 08:38:36

這個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規範出來,就更加瘋狂了。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2-5-17 08:44:59

本帖最后由 东海龙王 于 2012-5-17 04:46 编辑

回复 1# hlxldb

IEC的標準以及國標的規定,都只是參考美標的做法。
美標的做法是一點接地的做法一種,但不是唯一。
我給你美標的標準圖。

hlxldb 发表于 2012-5-17 09:01:42

得,我第一次回复他说按原设计,还是按原设计。他又回复我说变压器两点接地不正确,要与王厚余书第7页一致。{:cry:}

hlxldb 发表于 2012-5-17 09:03:36

上次记得冯工说他们院已经开始按一点接地实施了,能否请冯工发份图纸上来学习学习,也好让俺们后生晚辈研读研读。先行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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