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10 09:23:55
不知你设计过水处理行业工程————尺头设计的是核处理工程。。。
有问题就问吧,问出来再说。。。。
tq02vf4
发表于 2010-11-10 10:10:06
其实我问这个为题,尺先生也应该很明白我所问,水处理行业是否适合做TT?由此推广到石化等行业?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1-10 21:15:19
能采用等电位联结的场所,没有采用TT制的必要。TT制主要针对一些无法实施等电位联结,同时又因发生10kV高压侧故障或相线接大地故障等“会”(注意这个“会”,不“会”就不必了吧)导致变压器中性点电位抬高,最终引发AC220/380B低压绝缘击穿、SPD爆炸、人身伤害等事故的特殊场所,需要区别对待。
不可随意采用TT制。
王老《低压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检验》(2007年第二版)、《建筑物电气装置500问》(2008年)和《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几本书中均有介绍,可自行一阅。
冷版,我现在不设计核工程。
做过十年核工程,所涉及做的工作,技术含量有限(核工程很多最基础的设计工作也得有人干不是)。核电站比民用建筑更强调相互配合。
后来院里开发民用建筑这一块,就转搞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了。
tq02vf4
发表于 2010-11-10 22:35:28
谢谢尺先生,你的文章、鼻子的文章、王老的书我都看过,市政很多都是独立变电所。据说北京、上海、广州、珠海实行小电阻接地系统。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1-10 22:38:12
根据系统大小,上海10kV系统目前情况是:小电阻接地系统和不接地系统并存。
yueyue
发表于 2010-11-10 23:45:04
大鼻山的5线TT,在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与保护不共地时,确实也满足TT系统的要求,但此根连接2个建筑物地之间的PE线看不出有什么作用,是多余的,且只会相互引入各自接地故障时的对地故障电压。
yueyue
发表于 2010-11-11 00:00:35
引用“能采用等电位联结的场所,没有采用TT制的必要。”
此论断有待商榷。在能采用等电位联结的场所,采用TT系统时,接地故障时的预期接触电压将远远小于TN系统,且很容易使接触电压处于安全电压范围内,就TT系统这个优点而言,我想在某些能采用等电位联结的场所,也可以考虑采用TT系统,当然TT系统的成本比TN系统高。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1-11 23:54:29
冷版:
核电站只能做,不能说。签了保密协议的。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12 11:46:02
根据系统大小,上海10kV系统目前情况是:小电阻接地系统和不接地系统并存。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0-11-10 22:3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敲你的门,我想能看看尺短先生论述的TT制。。。。
有机会在这帖子里慢慢说或者开帖慢慢说,先谢谢了。。。
yueyue
发表于 2010-11-13 00:36:08
1、A)假定该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等便于作总等电位联结的建筑物(无法做等电位联结的建筑物不考虑,实际很少),进线为4芯电缆,即为L1、L2、L3、N,利用建筑物基础作接地体(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总电源进线箱的PE排引出接地线与接地体连接接地,总电源箱的各出线回路的PE线均从箱内PE排引出,其中对于垂直配电井道,井道内可设公共PE排并在最下层就近与接地体连接,井道内及附近的配电箱、用电设备的PE线可以从公共PE排引出,可节省PE线。
B)由于TT系统接地阻抗大,即使系统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均为1欧姆,不考虑电源线、PE线阻抗接地故障电流也只有220/2=110A,对于常规末端10A、16A的断路器,无法满足瞬动保护灵敏度,同时由于故障电流小,往往形成非金属性接地故障,此时接地故障电流更小,靠常规保护无法切断故障电流,故各级配电回路均应设剩余电流保护,末端为30mA瞬动,第二级为100mA/延时0.3秒,第一级为500mA/延时0.6秒(消防设备采用报警型)。(TT系统的正常泄漏电流不会大于TN系统,因此用电设备泄漏电流数据可参照TN系统)。
2、A)独立的10KV变电所内至TT系统配电的出线断路器设剩余电流保护,动作电流取2~3A/延时1秒。
B)变电所内,个人认为无论高压侧是不接地、小电流接地还是大电流接地系统,变电所内高压侧保护接地、低压侧中性点系统接地、低压侧保护接地均宜共用同一基础接地体,并在变电所内设总等电位联结措施,此时变电所内用电设备的配电系统采用TN系统。高压侧大电流接地系统时,变电所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2欧姆,高压侧接地故障的切断时间,应与低压侧的绝缘耐压相配合,确保低压侧的绝缘安全。
大鼻山
发表于 2010-11-13 09:38:07
大鼻山的5线TT,在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与保护不共地时,确实也满足TT系统的要求,但此根连接2个建筑物地之间的PE线看不出有什么作用,是多余的,且只会相互引入各自接地故障时的对地故障电压。
yueyue 发表于 2010-11-10 23:4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谁说多余?该PE线至少有两个作用:
1、可用以准确计算接地(PE)故障电流,从而确定RCD的Ia;没有该PE线,你在RCD中的Ia整定是拍脑袋拍出来的
2、故障电流足够大,可保障保护电器可靠跳闸。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13 10:47:08
大鼻山似乎话没说完,还有下文继续说,反正这个问题你也不打算写论文什么的。。。
秋石
发表于 2010-11-13 12:00:33
施耐德的TT系统。PE线没有引出。
大鼻山
发表于 2010-11-13 12:13:12
不但施耐德没有PE线,西门子或ABB也不会有,现有国标\IEC示例及常规设计手册都没有。但是没有该PE线,将产生什么问题呢?我再重复一遍:
1、不符合《低压配电规范》的第4.4.12条的要求“同一保护电器下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用PE线连接至共用接地极”(IEC有类似表述);
2、缺少PE线,将导致低压屏出线开关RCD无法准确整定(线路在到达用户建筑物之前的户外,若回路发生接大地故障,则故障电流无法计算)。目前该RCD的Ia都是拍脑袋的结果,而不是电路计算的结果。
大鼻山
发表于 2010-11-13 12:18:55
而且我还要质疑这类插图的一个共性问题:
在变电所内部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如何接地?尤其是如何保证跟N线工作接地“无电气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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