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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康阁楼 于 2012-4-17 20:09 编辑
本次酒店一时间疏忽新风机每层3个,每个1.5kW,接到每层总箱上去了,总箱主要供客房用电及走道照明。
这样动力和照明没严格分开,本次设计:从总箱单独一路往新风机房设配电箱并配有电子表计量。
就是怕审图会提出要分来的问题,从变电所分。
我想了几个理由准备应付,请各位同行再帮我补充几个,原因是我院上次审图意见有要求分开的专门意见。
1:照明和动力分开原因1:在于电价不同,很早以前有这个说法,现在很多地区已经没有严格意义的说法
2:照明和动力分开原因2:在于动力负荷启动会对照明产生波动频闪,现在大多数新风机和空调机都是变频的,这个实际没有关系也不存在问题
3:内部管理参考不同,本次新风机就地装设电子表,用于采样计量,已经满足动力计量分开要求
4:照明和动力分开之后必然增加造价,从变电所多出四路干线同时配设n多开关不经济
5:本次新风机每层每个电井仅1.5kW新风机容量,用电负荷容量较小,可不分开。
6:对于整个项目的动力用电评估本次动力新风机就地设有电子表采样,同时有BA系统集中采样,不存在用电负荷评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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