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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hgao

[求助] 请教个关于应急照明电源的问题。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30 23: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4楼清楚地写着2010吧?我没看错吧?
说句从来你还给我整十几年前去了。。。
我要说句从来都是欠债还钱,你还的问我宋朝法律是不是也这么说的?

别说什么2010极易误会 把前面名词解释看完的 误会不了 误会的是自己没看清楚的

要找两路市电依据 就你提的那几本 那就是防火规范允许 民规是概念错了 要是通俗理解也可以 要不通俗那就不知所云了
所以 4楼写出什么gb17945多少多少条的 才容易引起误会 那规范说白了 就是我说的 不管你前面多少路 还是得整蓄电池

再说各规范矛盾 那可不是一天两天了 不是新鲜事 听的说的都腻了
发表于 2011-11-30 23: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不说了,再说2000。我是没有兴趣回头去看旧规范,也懒得去抠字眼里面到底是不是必须蓄电池。对于喜欢翻旧规范的,倒是可以看看2000版长篇大论的那么多,你用现在一般图上画的两路市电供电方式能满足?
这不是什么国标打架的问题,这是编防火规范的人就没有坐下来看过GB17945的必然结果!
再一次证明了我们规范的编制人员的素质!
有时候迫于现实无奈迫于技术条件限制迫于国内自身的技术认识水平甚至迫于资金因素,规范这个那个的问题是有点,但是最最最最最不能容忍的是由于编制人员的态度问题本该有的治学态度而导致的错误。
不会穷到编规范时买不起一本GB17945回去看看吧?
发表于 2011-11-30 23: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得到的信息(GB17945-2010编制人员之一的口头观点):

1、疏散照明——强调“蓄电池”供电(集中电源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1-30 20:30



我觉得这没什么可说的。
你要是规范编的有歧义了,出来口头说说,俺们也可以讨论下。
可这规范编的在文字上一点歧义都没有,谁敢出来说不用蓄电池?
就你4楼提到的那个什么6.3.5.1,想依据这个就可以不用蓄电池?还是想依据这个就说有歧义了?
条文放在那里,看清楚了双路输入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这里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可不是咱平时说的那个,本规范3.17条明确写着:应急照明配电箱 为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供配电装置!
以为他们让你可以不带蓄电池呢?
人家的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概念和一般人玩的都不一样!
     
发表于 2011-12-1 08: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1-12-1 09:33 编辑

首先,谢谢注册会员的咬文嚼字,关于蓄电池,GB17945-2010的定义环节,规定是清楚的。

其次,注册会员7楼的“你仔细去看GB17945吧,它从来没有说过不带蓄电池的事,不管是集中的还是单灯的,它总得有蓄电池”有些欠妥,要是单论GB17945-2010,就不该用“从来”来说。若一定要用“从来”,当然要提及GB17945-2000了。

再者,GB17945-2010编得严谨了吗?
     
发表于 2011-12-1 08: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GB17945-2010的一些规定吧:

3.8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定义中只认蓄电池,对了吗?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排除了柴油发电机和GB50052-2009的3.0.4条2款“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与GB7000.2-2008的规定矛盾,应该不对了。
实际上,存在一个“集中电源(柴油发电机、蓄电池、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自带电源(蓄电池)”等几个电源排列、组合的问题,集中电源不能单认蓄电池。
     
发表于 2011-12-1 08: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5.1 关于外壳不应低于IP30的要求,也值得商榷。

随举几个例子:
1、 地下汽车库,所见照明灯具全部开敞式,有一部分照明是兼作汽车库消防疏散照明的,难道不行?
2、大、中型商店(商场)和地铁、轻轨、汽车客运站甚至飞机候机厅,绝大部分照明灯具采用开敞式,难道不能将敞开式灯具用于消防疏散照明?
3、消防控制室和防排烟风机房、变配电所、电气用房、电气竖井、消防电梯机房的消防备用照明,照明灯具不允许采用开敞式灯具?

如果有些疏散照明灯具适当提高要求提IP30,还能理解,这个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备用照明灯具也提IP30,则确实不能理解。
     
发表于 2011-12-1 09: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33楼注册会员说的:“条文放在那里,看清楚了双路输入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这里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可不是咱平时说的那个,本规范3.17条明确写着:应急照明配电箱 为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供配电装置!”

确实,规范却是如此。打一开始,也确实“看清楚了”。
比较可笑的一个定义:应急照明配电箱——为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供配电装置。
为不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照明配电箱,难道就不能成为“应急照明配电箱”了?
规范简直在刺激设计人员本就脆弱的神经。
     
发表于 2011-12-1 09: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规范确是如此。写错一字。{:loveliness:}
     
发表于 2011-12-1 10: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自带蓄电池灯具的持续供电时间是个问题,不知注册会员在采用两路市电加自带蓄电池如何满足JGJ16-2008的消防备用照明3h?

自带蓄电池灯具的产品,出厂试验也就是90min的考核指标,难道加到3h?再说出厂试验3h考核,也不能在实际使用时用3h,怎办?

集中蓄电池的EPS,也同样存在类似问题。按JGJ16-2008的6.2.2条4款,初装也不过90min,实际使用究竟能保证持续供电多久?备用照明的3h(实际GB防火规范的建筑物火灾持续时间大多是2h,3h是少数)如何保证?
所以,GB17945-2010的编制人员才会认可6.3.5.1的。而这,在4楼一时半会儿也没法说清楚的。
     
发表于 2011-12-1 10: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又引出另外一个问题:GB17945-2010的6.3.5.1规定,因为只要求“备用电源”没有要求“应急电源”,违反了GB7000.2-2008的“应急电源”要求。

我没在上面的帖中一一说清,故而导致注册会员的质疑。
     
发表于 2011-12-1 10: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GB17945-2010引用了GB7000.1-2007却不引用、参照GB7000.2-2008,这似乎和我国规范编制体系混乱有关。
     
发表于 2011-12-1 10: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好几条规定,GB7000.2-2008明显比GB17945-2010编得准确、合理,不引用,真是遗憾。
发表于 2011-12-1 14: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越看越糊涂,应急照明灯,双电源供电不可靠,非要用自带蓄电池。

   双电源供电不可靠,那消防喷淋泵、消防消火栓泵、消防风机怎么办?喷淋泵无电无法启动,喷洒不起作用,起火必大火,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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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20 越看越糊涂——说明你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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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6: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
消防喷淋泵、消防消火栓泵、消防风机,这是水管路,不是电管路。
如果消防栓启泵按钮采用50V线路,都不对,24V线咱勉强说是可以。

如果消防泵泵火灾了。你敢开着泵,喷水灭火?别给我开玩笑了,烧就烧吧,至多干粉一下。
火场中供电安全问题。
如果不能把应急灯的双电源统统切断,谁设计这样的图纸,让谁去做消防队员。
     
发表于 2011-12-1 17: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诚,采用集中EPS为应急照明供电(AC220/380V输出),是否火场中这个供电电源必定安全?
难道断EPS供电电源,要求应急照明全自带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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