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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ngguichao66

[规范条文] GB55024图集中4.1.5回归规范条文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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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4 16: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_446231510 发表于 2024-4-24 14:32
1、做设计难就难在这,本来按严格的要求来就可以了,大家统一做法,按术语和条文解释里面的“应急电源” ...

55024第四部分编织者现在都认可非特级消防用电不算应急电源了,
(注:公益宣贯的时候他还是认定为属于应急电源。
另且不说应急电源术语的表述,10个人理解出11种意思也不奇怪),
你还在纠结这个。
开贴的目的就是想让更多的人(当然也包括审查师)知道这个变化,
统一看法,避免你在第2点里说的这种情况发生。
发表于 2024-4-24 16: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4-4-24 16:11
55024第四部分编织者现在都认可非特级消防用电不算应急电源了,
(注:公益宣贯的时候他还是认定为属于应 ...

没有任何变化,您以为是规范出来之后专家发现行业内对此有争议,所以编了一本图集进行解释。
但实际是这本图集在规范正式实施前就已经编制完成了,图集的编制节点在论坛共享的PPT上面就有。
     
 楼主| 发表于 2024-4-24 16: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宣贯时和图集4.1.5方案一的图示不同之处
图集4.1.5图示.png
宣贯4.1.5图示.png
     
 楼主| 发表于 2024-4-24 16: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早收到24DX002-1图集纸质版,确认过网友发的图集4.1.5方案一图示和纸质版内容是一样的。
     
发表于 2024-4-24 16: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确实就出在那个“应急电源”术语和定义上。现在不好改这个术语,但实际上改变了它的含义,跟重要安全设施在概念上脱扣了,尽管就供电范围来说可能还有交叉。
     
发表于 2024-4-24 16: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qaq 于 2024-4-24 17:04 编辑

更大的一个概念应该是“应急系统”,包括应急电源和供电网络。有两个要点。
1、应急系统首先是一个备用系统,在正常系统失效时投入。
2、只对法定机构明确界定的负荷服务。
所以,应急电源可以是第二、三、四。。。。。任何中的一个。即不管你系统如何设计的,有没有不满足应急系统要求的其他备用设计(比如设备不是认证设备),法定负荷必须有合规的应急系统。
看看NEC的截图就清楚了。NESC中也有类似表述。OHSA中有部分法定负荷的规定。
应急系统.jpg
     
发表于 2024-4-24 17: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源正如L坛友前面说的那样,在前苏联负荷等级的基础上,又嫁接了欧美重要安全设施概念,看似兼收并蓄,实则乱点鸳鸯。不仅逻辑上全乱了,而且实操中又条件缺失。比如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关部门提出哪些负荷应该被划入应急系统供电。
       基督堂也可以念古兰经,就像著名的圣索菲亚大教堂那样。但是,你不能把阿弥陀佛跟阿门一起念吧。
        所以,就将那个”应急电源“看成专为特级负荷供电的第三电源,跟图集基本上就对的上了。身在屋檐下,屋檐点个头,你还不得弯个腰。
     
 楼主| 发表于 2024-4-24 17: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对。
不过现状是好多东西底层逻辑没理顺,
在目前民用建筑电气规范那框架下,把消防定为应急电源会乱成一锅粥。
何况消防设计要求本来已经走火入魔,
不纳入应急电源也不会影响到消防供电的可靠性。

个人觉得按现在这样处理(非特级消防不看作应急电源)是比较好的一个结果。
发表于 2024-4-25 09: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_446231510 于 2024-4-25 09:42 编辑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4-4-24 17:34
说的对。
不过现状是好多东西底层逻辑没理顺,
在目前民用建筑电气规范那框架下,把消防定为应急电源会乱成 ...

一团糟,24DX002-1  38页 描述的“备用电源”,这不就是术语中的“应急电源”,下面还专门写了“应急电源”、“应急发电机组”,现在做设计做的跟精神分裂一样。“约定时间”、“重要安全设施”这要素都集齐了,但是规范要求的是“备用电源应满足用电设备连续供电时间和供电容量的要求。”
备用电源供电时间.jpg
     
发表于 2024-4-25 09: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仔细看了下NEC的对应部分,感觉也TM不太舒服,但主要是语文上,事情还是说清楚了的。
NEC的“应急系统”,包含了(法规)“应急”和“法规备用”两部分,大致对应我们的特级和一级。
应急系统的电源,都叫“替代电源”。
对“应急”部分的替代电源,不仅可用于备用,还可用于正常运行时调峰。惊掉下巴了。前提是设置了可靠的自动加、减载控制。
     
发表于 2024-4-25 09: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NEC的表述推测,划分负荷重要性根本不是电气工程师的工作,而是其他法定机构的事情。比如OSHA(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法规),是美国劳工部制定的,里面就有对人身安全的供电提出的要求。
想来也对,中断供电带来的安全问题,只有用电方才清楚。比如医疗设备,停电到底有没有危险,有多危险,医生才最清楚。该由卫生部门提出负荷重要性描述。
     
发表于 2024-4-25 10: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NEC除应急、法规备用(都归属于应急系统)外,还有个“自选备用”,大致可能就是对应我们的二级负荷。但其也有“替代电源”的要求。
发表于 2024-4-25 10: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_446231510 于 2024-4-25 10:48 编辑
dqaq 发表于 2024-4-25 10:01
NEC除应急、法规备用(都归属于应急系统)外,还有个“自选备用”,大致可能就是对应我们的二级负荷。但其 ...

个人理解:
具体哪些负荷需要设置哪种电源的要求不是在NEC70上,应该是有其他规范(如项目规范)有具体要求。应急(Emergency)和法规(Legally required)合在一起应该是对应我们术语的“应急电源”,自选备用(Optional)对应我们的“备用电源”。
规范中明确要求设置后备电源的应该都属于前两项,规范没有明确要求,但是建设单位自己要求设置的应该就属于第三项。这三个后备电源按重要性是 Emergency>Legally required>Optional
另外有一个猜想,我们规范特级负荷的应急电源可能就是借鉴了NEC70的这个"Emergency source"因为NEC也有应急负荷与其他负荷共用电源时,需设置单独母线的类似条文。
EMERGENCY SOURCE.png
     
发表于 2024-4-25 15: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_446231510 发表于 2024-4-24 14:32
1、做设计难就难在这,本来按严格的要求来就可以了,大家统一做法,按术语和条文解释里面的“应急电源” ...

这就是你为什么只能是画图员,成不了专家的原因  太极打的不够好

既然大家都有疑问,那么专家出来解释解释又有什么难处呢

百无一用是
     
发表于 2024-4-25 15: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_446231510 发表于 2024-4-25 10:47
个人理解:
具体哪些负荷需要设置哪种电源的要求不是在NEC70上,应该是有其他规范(如项目规范)有具体要 ...

  按图集来讲 应急电源就是特级负荷专有,但是图集没啥效力,而且人家开头也写了,与标准不符的视为无效

不得不佩服太极打的好   

点评

图集就是这个意思,其实直接说就好了,非得处处强调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定义差别,搞得很分裂。  发表于 2024-4-2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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