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GB17945的这一条
GB17945-2010中的6.3.5.2条: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能接受信号,切断供电电源,使连接的灯具转入应急状态。。。那么以后都得断电启动了,不能搞强启线这样模式了?
类似这种情况,我一向认为规范间有矛盾时应遵循设计要求为先的原则,质量监督局发布的制造规范条文应服从于住建部发布的设计规范要求。 应急照明为消防负荷,火灾时理应确保其供电可靠性,联动断电错。应急灯自带电池的容量随充放电次数的增加而降低,无法保证规范规定的连续供电时间。 设计原理30讲 发表于 2018-7-25 10:54
GB17945-2010中的6.3.5.2条: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能接受信号,切断供电电源,使连接的灯具转入应急状态。
这 ...
关键是现在有的应急照明配电箱,都是双回末端切换供电,火灾时,再全部切除。。。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8-7-25 10:51
类似这种情况,我一向认为规范间有矛盾时应遵循设计要求为先的原则,质量监督局发布的制造规范条文应服从于 ...
不是太明白,麻烦普及一下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8-7-25 10:51
类似这种情况,我一向认为规范间有矛盾时应遵循设计要求为先的原则,质量监督局发布的制造规范条文应服从于 ...
这个GB17945到底是针对所有应急灯还是只是应急照明的系统(带控制线的) 规范编的有问题,规范第6.3.5.1和6.3.5.2条是矛盾的。。
我认为6.3.5.2条是指自带电源型灯具的应急照明配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