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配电采用矿物质绝缘电缆
根据新的建筑防火规范 10.1.10-3条: 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2006版的建筑防火规范没有要求,这么要求是不是有点高了? 高多了现在接触的甲方都很抵触采用矿物绝缘电缆,1个是造价高,1个是施工难度大 改电缆基本不可能,那就只有加电井了。规范还能改吗? 真的有这条吗。。。那岂不是又复杂了一些
搞电气高风险。。稍不注意,就被判违规。。尼玛 一个大井改成两个小井 CXH1301 发表于 2014-9-19 17:06
一个大井改成两个小井
要考虑建筑同意,两个小井 配电箱也不一定放的下 这一条肯定得改,或者出补充说明。
矿物绝缘电缆不是随随便便用的,请理论联系实际,不要把自己所知道的最高档的东西拿出来普遍使用。 编规范的人都是不食人间香火的.什么都用最好的东西.有必要么?
技术永远不能解决管理的问题,多花这么多钱,还不如多搞搞宣传或者实际演习或者多抓抓管理问题. 现在正式版已经出来了,这条确实没改。 hulitao0104 发表于 2014-10-16 09:37
现在正式版已经出来了,这条确实没改。
正式版出来了吗?好像还是送审版吧 应该是正式版的 编规范的又被厂家绑架了。 这条规范估计是为了推广柔性矿物绝缘电缆而设置的。
不过如果使用柔性矿物绝缘电缆,设计不一定增加造价,一定可以节省能源,因为电缆截面下来了;
感觉设计会比以前容易些。
缺点就是电井要再加大些。 将柔性矿物绝缘电缆当做矿物绝缘电缆使用,需谨慎! 国内日立公司就生产很多消防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