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4 12:45:51
引自68#尺总发言:但是别忘了,绝缘出现问题的电缆,靠 SPD 也是保不住的。
首先说一下,你的这种回答,有点偏题了。我的发言是:雷击或操作过电压,对正常的电缆来说,是不成问题的,电缆有耐冲击过电压指标。注意:“对正常的电缆来说”,不是你说的“绝缘出现问题的电缆”。“绝缘出现问题的电缆”谁都知道,220V电压都会击穿绝缘,更不要说过电压了。
入门者 发表于 2012-5-4 10:0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有点偏题了?
对正常的电缆来说,是不成问题的 —— 对啊,“正常的电缆”岂会短路?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4 12:53:09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5-4 12:55 编辑
但要认识到,这种反映和检测与电缆截面大小无关的。要是为这个目的话,大截面、小截面都能达到,已与短路热稳定校核无关了。也与电缆始端或末端短路无关了。入门者 发表于 2012-5-4 10:0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不能理解入门者“无关”之言论。
电缆自始端至末端,每一点发生发生三相短路的概率,大致是相同的。
入门者否定 434.3.2 规定,依据是否充分?若能拿出统计数据,估计可以提交我国的 IEC 标准的委员,要求修改 434.3.2 规定。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4 12:58:05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5-4 13:01 编辑
若要说发生三相短路概率最大的地方,应该既不是最始端,也不是最末端,应该是敷设条件相对恶劣之处:
温度太高、并列敷设过多、腐蚀性环境、电缆原就受过损伤或制造时某处存在问题……易导致绝缘先发生问题。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4 12:59:59
现在问题是,上述电路会发生过负荷,使电缆绝缘提前老化吗?不会,线径太大了,开关动作电流相对来说太小了。
入门者 发表于 2012-5-4 11:1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绝缘老化,过负荷运行是原因之一,但绝非唯一。
维摩诘
发表于 2012-5-4 13:58:21
表示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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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门者
发表于 2012-5-4 14:42:22
引自94#尺总发言: 绝缘老化,过负荷运行是原因之一,但绝非唯一。
很想听听电缆绝缘提早老化(不是自然老化)的其它原因。
入门者
发表于 2012-5-4 14:53:58
引自91#尺总发言: 对啊,“正常的电缆”岂会短路?
这代表了规范编制者共同的、先入为主的思维方法:再新的电缆也是不可靠的,必须要短路保护。
如果这种思维方法延伸一下,所有低压电器,也是不可靠的,为此保护电器都必须多只串联使用才保险。接通用电器多只并联才行。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4 15:03:26
引自94#尺总发言: 绝缘老化,过负荷运行是原因之一,但绝非唯一。
很想听听电缆绝缘提早老化(不是自然老化)的其它原因。入门者 发表于 2012-5-4 14:4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已经说过了吗:除过负荷运行导致绝缘老化,其他的便有:
施工的损伤、恶劣环境的影响等(都不一定与过负荷运行有关)。
还有,自然老化难道不是老化,它也不一定与过负荷运行有关。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4 15:09:29
这代表了规范编制者共同的、先入为主的思维方法:再新的电缆也是不可靠的,必须要短路保护。
入门者 发表于 2012-5-4 14:5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尺短未参与过任何规范的编制工作,但本人承认确实有点先入为主 ——
自 1977 年至今, 434.3.2 规定难道就一直这么错误着,没人提出修改?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5-4 15:13:40
与过负荷有关的,也可以说明,短路不一定发生在线路末端,线路敷设条件最不理想的部位(比如过多电缆并列敷设导致载流量下降,易导致该处出现过负荷),往往不是末端。
这方面火灾事故的案例,也有。
入门者
发表于 2012-5-4 15:21:19
引自98#尺总发言: 还有,自然老化难道不是老化,它也不一定与过负荷运行有关
自然老化已体现在电缆的额定寿命之内,对铜导体来说,寿命是长于绝缘材料的,电缆的额定寿命由绝缘材料决定,如果没有自然老化,电缆的使用寿命将会大大长于现定的寿命。
入门者
发表于 2012-5-7 09:19:55
“导体的热稳定校验,需取电缆的始端”,最大的问题是将短路热稳定校验简单化了。
自然界是复杂的,短路现象也是复杂的。
配电线路也有复杂多样性。有建筑物外和建筑物内之分,建筑物内也有明敷和暗敷之分,有多条电缆和单电缆之分。从配电级数上,有配电房内低压配电,后面有二(三)级配电,直至终端配电,最后到用电设备。电缆使用场合用途上,也有经常使用,偶然使用之分。
“导体的热稳定校验,需取电缆的始端”,没有先决条件,以上所有的各种场合都得采用。
消防设备的供电线,大多数试车时用外,一般只在发生火灾时才用。说这种电缆会出现绝缘材料提早老化,电缆全长上各点都有会发生三相短路可能。这太有想象力了,太有特殊思维能力了。这种不可能过载,不可能绝缘提早老化的场合还很多,也就是电缆中间不可能发生短路,太多了。同时电缆的构造,不是容易受外力作用,而发生三相短路的。
入门者认为,应该像电击防护中接PE保护线一样,根据不同场合和条件,采取三种方式:必须接、可以不接、不容许接。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分别对待。
如果都必须按某些人说一句,与众多客观事实不符的“导体的热稳定校验,需取电缆的始端”的话,去盲目实施,这将是建筑电气界的悲哀。
入门者
发表于 2012-5-7 09:26:51
引自99#尺总发言: 自 1977 年至今, 434.3.2 规定难道就一直这么错误着,没人提出修改?
通过102#楼的发言,现在可回答这问题了。
先看: GB 16895.5-2000(idt IEC 60364-4-4 3:1977)《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3章:过电流保护》434.2条的规定:
434.2 预期短路电流的确定应确定建筑物电气装置每个有关点上的预期短路电流。可以通过计算或通过测量来确定它。
该条明确指出“建筑物电气装置每个有关点上”,“每个有关点”(点数是有限的)这就是计算或通过测量的边界条件,有目的的选择,应将不可能发生的点排除掉。“每个有关点”不会指电缆因整根绝缘老化而引起的无穷多的短路点,不然的话,够你计算几天了。
因此,后面出现的434.3.2条中的“在回路任一点”,应该指的“每个有关点”。
就建筑物电气装置中的一种---电缆而言,“每个有关点”,不仍仍指电缆离始端最近一点(短路电流最大处),还应指离始端最远一点(长电缆灵敏度校验用的短路电流最小处)。才能保证“应在不超过电流使导体达到允许的极限温度的时间内分断。”
如果按上述来理解IEC和BG有关条文,条文没有问题。如果按“导体的热稳定校验,需取电缆的始端”来理解,条文是有问题的,即434.2与434.3.2前后是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