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2-23 11:35:13
159#留言:
一直怀疑,所有关于消防应急照明的90min(出厂考核)、30min(实际使用)规定,是不是全是针对消防疏散照明而言的。要不然,真的难以理解。
如果,所有GB、JGJ规范和国家标准图集均未对消防备用照明提出过2h、3h之类的蓄电池供电时间要求,那么,规范、图集编制人员就可以出来自圆其说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2-23 11:37:36
回复 180# ffpdilt
采用“集中电源型” —— 就地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无论疏散还是备用照明,十之八九采用“不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灯具”。否则,重复设置蓄电池,有必要吗?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2-23 11:39:46
看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报批稿),“期望这个规范开始执行以后能结束这种乱象”估计会落空。
ffpdilt
发表于 2011-12-23 11:42:06
回楼上:如果“至于说前端的供电问题,个人认为应该不属于这个规范的规定范围,所以它没有规定,自然也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2-23 11:1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前面已经很多人说过了,现行GB50016或GB50045防火规范的规定是存在问题的,这个问题就不再扯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2-23 11:48:07
对于目前很多施工图上出现的“不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灯具”问题,由来已久,真是凸显这个行业的混乱,也凸显我们一些设计人员的无知,个人也是无可奈何,我自己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我负责审核、审定的图纸,绝对不会允许出现这种问题的。
ffpdilt 发表于 2011-12-23 11:3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不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灯具”“凸显我们一些设计人员的无知”?不能这么说吧?见182#留言。
ffpdilt
发表于 2011-12-23 11:53:39
回复ffpdilt
采用“集中电源型” —— 就地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无论疏散还是备用照明,十之八九采用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2-23 11:3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该不算是“不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灯具”吧,我们讨论的“不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灯具”明显是指除“自带电源型、集中电源型、子母电源型”之外的第四种,否则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2-23 12:02:24
回复 186# ffpdilt
明白ffpdilt的意思了。
但是,请教GB17945-2010编制人员,答复下述这两种情况是允许的:
1、采用了GB50052-2009的3.0.4条2款“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作为消防应急照明的“应急电源”,可以不设置蓄电池。
2、消防备用照明允许不设置蓄电池,采用与消防水泵、消防风机同级别的消防供电电源来满足消防备用照明供电。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2-23 12:08:22
因此,“不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灯具”依旧还是有存在可能。
ffpdilt
发表于 2011-12-23 12:11:20
回复ffpdilt
明白ffpdilt的意思了。
但是,请教GB17945-2010编制人员,答复下述这两种情况是允许的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2-23 12:0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明显不能自圆其说:
1、采用了GB50052-2009的3.0.4条2款“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作为消防应急照明的“应急电源”,可以不设置蓄电池。
不设置蓄电池,那么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用什么灯具,有什么要求,适用什么认证标准?
2、消防备用照明允许不设置蓄电池,采用与消防水泵、消防风机同级别的消防供电电源来满足消防备用照明供电。
这个实际设计中确实经常这么做的,前提是电源满足要求,切换时间满足要求。
实际上,我们国家的规范中,对于应急照明、备用照明、应急电源、备用电源等等规定,总是含混不清,互相矛盾,让人纠结啊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2-23 12:37:53
回复 189# ffpdilt
国外也有这么做的——关键是电力公司得具备相关条件同意提供这个“应急电源”才行。
至于不自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集中电源型”如是),其“外壳、光源、附件、连接导线” 全部满足GB17945的相关要求,就ok。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2-23 12:44:34
在上海,有几个问题,着实令人纠结:
1、住宅建筑的地方标准,高层建筑允许消防应急照明(特指疏散照明)允许不设置蓄电池,违反GB17945;
2、住宅建筑的地方标准,对于防范电气火灾的防火RCD,允许不设置,违反JGJ16-2008和GB住宅建筑规范的“强条”;
3、低压公用电网以TT系统供电,供电局在各建筑物内设置的成套配电柜或住宅建筑入口的第一级配电,不设置RCD,不能保证GB50054的接地故障动作灵敏度要求;
。。。。。。
万分纠结!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2-23 13:13:38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1-12-23 14:34 编辑
191#楼的1、2,好坏还有个地方标准,设计人员不用担责;
191#楼的3,则非常过分:低压公用电网以TT系统供电,供电局在各建筑物内设置的成套配电柜或住宅建筑入口的第一级配电,是我们设计院建筑电气出图,设置符合GB50054规定的RCD,电力公司低压监察人员,必退图(也不会给出书面意见);违反GB50054规定,不设置RCD,却是一路通畅。{:mad:}
ffpdilt
发表于 2011-12-23 15:30:16
国外也有这么做的——关键是电力公司得具备相关条件同意提供这个“应急电源”才行。
至于不自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集中电源型”如是),其“外壳、光源、附件、连接导线” 全部满足GB17945的相关要求,就ok。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2-23 12:3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190#楼:
就是说,把集中电源型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灯具和电源部分分开,单独使用集中电源型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灯具,这样可行么? 这个确实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我在规范中找不到明确的说明,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还是请大家讨论吧。
不过我想,为什么GB17945不单独设一类“不自带蓄电池不集中控制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呢?千错万错,还是规范的错,哈哈哈。。。。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2-23 15:46:28
回复 193# ffpdilt
理解万岁!
不管“集中电源型”这个电源是“蓄电池”还是“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构成的“应急电源”,撇开这个“集中电源型”的电源部分,绝大部分的就地“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灯具”,一般不会再去配置“自带蓄电池”。那么,就必定存在“不自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灯具”。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1-12-23 19:08:09
带不带蓄电池这个问题请教谁也不管用。条文写的明白无歧义,谁敢说他写的东西不带蓄电池那就是打自己的嘴!至于是不是后来想明白了那是另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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