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门者 发表于 2011-11-3 09:39:36

回复李总58楼的发言:

   你查的数据出处是2010年的样本,你还应查查目前还在出产品的以前样本。你查到的几只产品的设计编号已狠大了,前面还有很多品种。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1-11-3 09:52:26

询问题:如果多级RCD配合或多个RCD并列,下一级或者并列的RCD需要断N,假设下一级无RCD,就是MCB或者MCCB,那需要用2P或者4P了?
MCB,MCCB使用过流保护兼做接地故障假设不断N,是否存在N中性线接地故障使上一级RCD,或者并列RCD误动?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1-3 09:52:28

这么说吧,以电机保护电器采用断路器为例:

你用具有隔离功能的断路器——前面不必再加隔离电器,你一定要加,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不能认为具有隔离功能的断路器前不加一个隔离电器,就错了。

你用不具有隔离功能的断路器——前面必须再加隔离电器,这不用解释。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1-3 09:59:42

回复 61# 入门者


不具有隔离功能的断路器——我院不用。{:smile:}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1-11-3 10:17:35

回复 64# 尺短寸长

62#楼,如果下一级MCB,MCCB也存在N接地故障使上一级RCD误动,有RCD时,下一级配出的都要求断N?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1-3 10:33:10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1-11-3 10:34 编辑

上一级RCD(跳闸型):

1、所有下级RCD需要采用断N的四极四线RCD(4P),否则下级RCD后侧N接地故障,可能会造成上一级RCD误动。

2、所有下级采用MCB、MCCB(不配RCD),MCB、MCCB后侧N接地故障,可能会造成上一级RCD动作(这不是误动,因为下级不配RCD)。

贾行家 发表于 2011-11-3 18:02:47

本帖最后由 贾行家 于 2011-11-3 18:08 编辑

回复57楼的发言:如果是小型断路器,肯定满足隔离功能,因为制造标准中已经明确了家用及类似场所用断路器都 ...
入门者 发表于 2011-11-3 09:30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就好了。05年的制造标准,在11年如果制造商还说不知道、不执行,那还有必要用他的产品吗?为什么非要使用?如果说市场上大多数产品不满足标准,尚且可以批判下制造标准的制定问题,目前多数产品已经满足,为什么还要替不满足的产品辩护?小型断路器用于家用及类似场所,用户根本分辨不出隔离与不隔离,制造标准要求其都应具备隔离功能有错吗?

入门者 发表于 2011-11-4 10:39:16

回复67楼

    请看38楼的发言:经历过的事,设计微断用的C65N,竣工验收时,都被换成DZ47。后来得知1P的微断C65N 26元/只,而DZ47 6元/只。

    光设备制造商知道是不行的,必须列入淘汰产品目录,禁止使用不带隔离功能的微断,才行。带隔离功能的微断上了一个档次,像药品一样,换一药名,价位也可提高,制造商会不懂。但微断不像药品一样医生会帮你推销,施工人员不管这一套,老产品好用可靠,价也低,所以有市场。制造商会丢弃这块蛋糕,只生产带隔离功能微断,不产老产品,老产品还未退出市场呢。

   所以还是赞同地方规范和审图意见,单独设隔离开关。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1-4 14:22:19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1-11-4 15:27 编辑

“所以还是赞同地方规范和审图意见,单独设隔离开关。”——
1、入门者可以坚持自己的观点,按自己的认识做设计,只要不违规就行(但不合理);
2、入门坚持自己观点的同时,不能将他人正确的设计视为错误,否则属于将符合隔离电器的断路器与不符合隔离电器的断路器等同对待,等于间接否定新技术、新产品,没有任何道理。

“经历过的事,设计微断用的C65N,竣工验收时,都被换成DZ47”——
换成的DZ47若不具备隔离电器要求,又不是你违规,你若想尽道义,可以去举报,让安质监部门去惩处这些不法分子;
若你不管不顾,从法律层面,出任何事,与你无涉。

“竣工验收”时若想要求你签字——
若不按设计施工且违规,没商量的,拒签!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1-4 14:38:14

回复 68# 入门者

入门者:所以还是赞同地方规范和审图意见,单独设隔离开关。

哪个“地方规范和审图意见”这么牛,居然可以否定“具有隔离功能的断路器”这个电器产品?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1-4 14:55:38

至于供电部门低压供电时要求建筑物“总开关除采用插拔式或本身具有可视开断外,在总开关前必须有明显的开断点”的规定(行规),属于专门的行政职能部门规定,设计遵守就是,但并非所有总开关均要求如此。

入门者 发表于 2011-11-4 15:44:52

回复69楼李总的发言

   经历过的事,是刚入行时遇到过的一次,现在吗,施工单位将印刷好的表格送到设计院办公室,签字了。上面对接地、防雷、布线、配电设备已达设计要求。别的结构、给排水等专业都在办公室签字,你电气专业特别,非要到现场验收过,你能将接地、防雷、布线等等都验收。有这么多精力和时间。
   当然想按设计的型号,能被无条件采用,从收入讲,推销者会给你好处。但没有用,大到发电机组,小到灯具、小开关、插座,一般被替代。一般有经验的推销人员,不会找设计者,直接找业主、找施工承包人。
   也是经历过的事,国内著名的变压器集团公司,通过关系和设计者本人,采用其二台箱式变。最后还是采用了当地供电系统生产的箱式变,你不签字,不想供电吗?本院领导会同意吗?你想干还是不想干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1-4 15:59:03

“被替代”的现象,很普遍。

但有一个需要守住底线的问题——看见“被替代”的电气设备违规,绝对不能签字的。设计人员身后的设计负责人、主任工程师或老总,也应该为设计人员撑腰、说话。

入门者 发表于 2011-11-6 19:04:42

回复李总58楼的发言:

   因本人对TT系统RCD的极数很感兴趣,值得深入探究。借用王老《500问》图20.26,输电线为电缆,因电缆中段发生相线接地故障可能性极少,现分首端和末端发生接地故障时来分析。

   首端,即配电房低压屏出线处,接地故障电流直接流入变压器中性点,属短路保护,第一次故障不存在。

    末端,接地故障发生在建筑物内,接地点即为建筑物公共接地线上,也即PE线上,此时接地电阻不是RE,而是RA,即可得故障电压等于220V。例如在上海那样的沿海地区,按变配电房接地电阻RB=4Ω,入户公共接地电阻RA=1Ω,计算结果故障电流为44A,配电房出线不设RCD的保护器不动作。
    这种第一次故障,不及时排除的话,将每时每刻存在,几年几十年存在,即使换一根新电缆也是如此。这种故障使配电房N母线存在220V故障电压,不但对故障回路有影响,对于无故障出线回路也存在影响。长期存在,明显直接后果如下。
    1. 电能损耗,W=220*44=9.68kW;
    2. 由于PE电位与故障相电位相同,其他二非故障相对地电位等于线电压380V,入楼处非故障相的浪涌保护器在380V长期过电压作用下,或失效,或为保护其的断路器、熔断器动作,雷电发生时无法发挥作用;
    3. 同理,220V电源插座,不能长期耐380V电压,其RCD会动作。配电房N母线挂接有几千只插座,一只误动作都没有?
    4. 同理,故障相正常泄漏电流变零,非故障相正常泄漏电流增加,RCD三相合成泄漏电流必将增加,提前误动作;
    5. 其他用电设备的耐压问题;

    所以,对TT系统第一次故障能长期存在,感到疑惑。

sjybbtg 发表于 2011-11-10 18:27:44

现在 把三极、四极问题已经弄的太混乱,真应该有个详细的条文做约定,这个问题有那么多的文章论述,怎么就没有一个总结性的统一规定。这问题应说是原理性理解运用,N极不断,会带来不利后果,就选用4极;没有不利影响就用3极。一个简单原理,到现在越说越混。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什么情况下用3P + N漏保,什么情况下用4P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