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2-24 00:37:15
不设FAS的小型公建,按《建筑电气》2007-05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编制组的正
式复函做设计,相比二级负荷设ATSE、三级负荷不设ATSE的消防专用回路设计规定,自有
它一定优势。
gdx8785
发表于 2011-2-24 00:42:51
不设FAS的小型公建,按《建筑电气》2007-05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编制组的正
式复函做设计,相比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2-24 00:3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尺兄,刚才说了,这东西当不得规范
咱按规范要求,且不低于规范要求来做也就是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2-24 00:47:08
尺兄,刚才说了,这东西当不得规范
咱按规范要求,且不低于规范要求来做也就是了gdx8785 发表于 2011-2-24 00:4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不反对不反对。。。。。。
这不讨论问题吗?
对大部分设计人员而言,按规范做设计是最为省心的,否则被判个违规也挺惨。。。。。。
gdx8785
发表于 2011-2-24 00:52:41
不反对不反对。。。。。。
这不讨论问题吗?
对大部分设计人员而言,按规范做设计是最为省心的,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2-24 00:4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很多人都认为这应急照明是个很简单的小事
却是常见做得不对的,或者说是没明白的
这样的图没少见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2-24 00:56:09
问题在于:规范的一刀切似乎有些不太合理。
不知境外是如何处理这种简单工程的,有人知道上来说道说道。
gdx8785
发表于 2011-2-24 01:02:34
问题在于:规范的一刀切似乎有些不太合理。
不知境外是如何处理这种简单工程的,有人知道上来说道说道。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2-24 00:5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规范一刀切------咱也就是个画图匠,没这么多时间去琢磨.
不让判违规也就是了.
对不?
哈哈
估计会有拍砖的
lin1977
发表于 2011-2-24 12:42:54
终于把尺版等来了。。。。。。
2007-05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编制组的正式复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啊?
lin1977
发表于 2011-2-24 12:57:36
我认为规范是为设一般计人员服务的,不是给设计人员制造麻烦的。
突破创新是好的,前提是能解决现在的问题。
很多设计很多年来已经约定俗成。使用中有没有集中的问题反映。
贸然的修改规范,否定通俗做法。又不提供新的设计方案。在一定的时期会造成更大的混乱。
审图的专家对待新规范条文也因该是服务的态度。没有必要一棒把老的设计做法否定。
严格要求的态度是对的,咬文嚼字曲解规范,对设计、使用没有多大的好处
simbar
发表于 2011-2-24 13:32:48
所以所有审图的同志注意啦:有时不是非得的情况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gblgb
发表于 2011-2-24 13:47:36
《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1.4条的商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回复: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标志,当集中供电时,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该专用供电回路应从低压总配电室或分配电室采用专线供电;当采用自带蓄电池等备用电源供电时,可从就近的终端配电箱供电,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不少于30min。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1-2-24 14:25:18
一二级消防负荷按照各规范详细做,最好能都不违反;三级负荷没必要了,咱哥们可兼顾不了那么多。实话说吧,就这小楼楼,别看某些审图的好扣几个字眼,这玩意可是消防说了算!各地消防的同仁们一般均是见了双眼灯就ok,没有双眼灯,嘿嘿,可是要把图纸翻你个底朝天。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2-24 16:51:43
tomely
发表于 2011-2-24 20:23:08
越简单的越可靠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2-24 21:02:25
终于把尺版等来了。。。。。。
2007-05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编制组的正式复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lin1977 发表于 2011-2-24 12:42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见55#
gblgb已将主要内容贴出。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2-24 21:05:00
抱歉抱歉:尺短不是版主,称呼尺短就可,但绝不可叫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