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鼻山
发表于 2010-9-26 10:45:34
好像没人自称专家吧。
但总是有人喜欢硬塞别人“专家”之名,然后再用砖头去砸别人,道义上好像不太那个哟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0-9-26 11:03:08
大鼻山
发表于 2010-9-26 11:26:38
本帖最后由 大鼻山 于 2010-9-26 11:35 编辑
他们是不是专家不重要,关键是他们没有自封专家,更没有被个别“电气理论扎实”的“非专家”所轻易击倒。
兄弟的好多帖子和观点,要么不着边际,要么剑走偏锋,因此要么不值一辩,要么为各路豪杰避而远之……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0-9-26 11:35:24
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10-9-26 18:48:35
我看的晕了,灌点水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10-9-30 02:16:43
操作要点的①②③之间是什么关系?当变电所、单体的接地满足解析写出的要求时
可采用 可采用 应采用
这几个词让人看了理解不一啊
也就是当条件均满足 解析的原意首选哪个接地形式?还是均可?
大鼻山
发表于 2010-9-30 08:15:36
操作要点的①②③之间是什么关系?当变电所、单体的接地满足解析写出的要求时
可采用 可采用 应采用
这几 ...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10-9-30 02:16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解析的原意确实没有优先推荐什么系统。
“可采用”或“应采用”,足以表达作者意图。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0-9-30 08:49:37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0-9-30 08:55:52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0-9-30 09:08:54
大鼻山
发表于 2010-9-30 13:04:59
引用城板发言:
②当用电单体电源进线点处的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总接地点,能独立于电源端(一般指变压器中性点)的直接接地点时,该用电单体可采用TT系统供电。
这一条是多余规定,TT系统可以任意引出。
③除上述①及②之外、且也不适合IT系统的其他场合,应采用TN-S系统配电。
这条规定可以改成,任何情况都可采用TN-S系统配电。
我的回复:
1)TT系统不是任何场合都能引出的,比如当电源中性点接地点跟保护接地点无法相距足够距离时,就不可采用TT.
2)③条表明除了必须采用IT系统的场合(如煤矿),都可采用TN-S.而你所谓的“任何情况都可采用TN-S系统配电”则显然不当。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0-9-30 14:00:12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0-9-30 14:27:29
关东武夫
发表于 2010-10-3 09:47:19
看不懂了,楼上说的TT系统应该是TN-S系统吧,TT系统是单独接地的,和电源共用接地不就变成了TN-S系统么
大鼻山
发表于 2010-10-3 11:44:03
我还是那句话,当电源中性点工作接地跟负荷侧保护接地无法可靠分开时(该情形现实中很常见),就不应采取TT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