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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尺短寸长

[问题探讨] 《上海市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工程技术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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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5 16: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4# 大鼻山

不限于江苏省,上海市也不能幸免。
     
发表于 2013-1-5 16:3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更不得了!等出了人命,责任完全由设计院的电气人员承担,跟审图机构毫无关系
     
发表于 2013-1-5 16: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光是首端,就是进户的计量箱总开关也要求不设RCD(可能是为了防止分户导致总开关跳闸)。不过有一点要提的是,户内所有出线都要求设RCD的,包括照明回路(可以和其它回路分开设置),从这个角度来看,除了少了总开关的防火灾后备保护,户内的人身安全和防火灾隐患措施还是具备的rainmen_73 发表于 2013-1-5 15:36

按照接地故障的基本路径分析,用户处N线重复接地,只会影响到重复接地点之前(即靠近电源侧)的RCD(如变电所的RCD),而不会影响到重复接地点之后(即靠近负荷侧)的RCD,如住户内RCD。
至于住户楼总开关,是否能设RCD,就看它本身是在N线的重复接地之前、还是之后了:之前,不可设RCD;之后,可设RCD.
     
发表于 2013-1-6 10: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江苏电力导则,好像没有出现大家前面所述的明显技术缺陷:

7.5.1  低压配电系统可采用 TN-C-S、TT 接地型式。
7.5.2  10(20 )千伏电网中性点经低电阻接地地区,台区所有设施中性线共网接地。接地等效电阻达到0.5欧姆以下时,变压器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可共用接地装置,否则应分开设置;并且二者接地电阻均不应超过4欧姆,且接地点间距不宜小于5米。
7.5.3  当低压系统采用 TN-C-S 接地型式时,配电线路主干线和各分支线的末端中性线应重复接地。该类系统不宜装设剩余电流总保护和剩余电流中级保护,应装设终端剩余电流保护。
     
 楼主| 发表于 2013-1-6 11: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江苏电力导则,好像没有出现大家前面所述的明显技术缺陷

7.5.1  低压配电系统可采用 TN-C-S、TT 接地型式。
7.5.2  10(20 )千伏电网中性点经低电阻接地地区,台区所有设施中性线共网接地。接地等效电阻达到0.5欧姆以下时,变压器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可共用接地装置,否则应分开设置;并且二者接地电阻均不应超过4欧姆,且接地点间距不宜小于5米。
7.5.3  当低压系统采用 TN-C-S 接地型式时,配电线路主干线和各分支线的末端中性线应重复接地。该类系统不宜装设剩余电流总保护和剩余电流中级保护,应装设终端剩余电流保护。大鼻山 发表于 2013-1-6 10:07



好像没有出现大家前面所述的明显技术缺陷

配电线路主干线和各分支线的末端中性线应重复接地

末端中性线应重复接地?{:4_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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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yang7201 + 5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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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1: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大家所说“TT系统中,中性线要求重复接地”啊;

而TN-C-S系统,其中性线可以在未分支之前重复接地。
     
 楼主| 发表于 2013-1-6 11: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1、末端中性线应重复接地——属于用词极不规范!

2、TT系统中,中性线要求重复接地——估计是苏州供电局依据江苏省DB32/T989—2007《低压电气装置规程》18.4.5  中性线的重复接地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b) 除用户有自备发电机另有要求者外,应将接户线的中性线(N)、进户中性线(N)、保护线(PE)和第一支持物的接地线连接在一起并与接地体相连”推理得出的要求。{:sad:}
     
发表于 2013-1-6 18: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尺短寸长


    求助尺总:
现在上海《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工程技术导则》要求上海住宅从TT制改成TN-C-S制,
那DGJ08-20-2007住宅设计标准(2011年版)第12.3.1条要求住户配电箱总开关设剩余电流保护的要求还要不要执行?
     
 楼主| 发表于 2013-1-6 19: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3# sgf2002

为什么不?

TN-C转TN-S处这一个点,采用的RCD,是否断N线?
1、单相两线制,断N不断N无所谓。一则因为没有“断零”危害;二则单相的RCD,不断N(采用2W1P产品)的产品,似乎甚少;
2、三相四线制,宜采用不断N的RCD(采用4W3P产品,属于上选设计);若采用断N的RCD(采用4W4P产品,属于下选设计),尽管不妥,倒是不能判违规。

TN-C转TN-S处这一个点其后,若再设置RCD,应该断N了。
     
发表于 2013-1-7 18: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4# 尺短寸长


    我的问题不在N线的问题,而在总开关(或所有分开关)是否需要设30mA的RCD(规范条文解释可是说的是人身防护哦)?
     
发表于 2013-1-7 19: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4# 尺短寸长


1、单相两线制,断N不断N无所谓。一则因为没有“断零”危害;二则单相的RCD,不断N(采用2W1P产品)的产品,似乎甚少;
辩解:---断不断N都没有危险,那还是不断好,节省成本
----住宅RCD的当然还是选1P+N的好,这里讨论不设RCD的回路。
-----再说了,总开关设人身防护RCD了,分回路再设就重复了。当然大户型的还是不要再总开关设人身防护RCD,泄露电流很厉害。

-----重要的是我这里是说规范要求总开关(或所有分回路设)设人身防护的RCD是30mA的,电梯、VRV空调外机设了误跳概率大。再说是TN-C-S了,电梯、VRV空调外机设RCD做啥用?

2、三相四线制,宜采用不断N的RCD(采用4W3P产品,属于上选设计);若采用断N的RCD(采用4W4P产品,属于下选设计),尽管不妥,倒是不能判违规。

TN-C转TN-S处这一个点其后,若再设置RCD,应该断N了。

---此条意见一致,没有疑问
     
 楼主| 发表于 2013-1-7 21: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户型?

设两级RCD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3-1-7 21: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3-1-7 22:23 编辑

小户型,住户配电箱也许可以采用30mA的总RCD,其后不设置RCD;

大户型,住户配电箱若采用100mA或300mA的总RCD,其后插座回路等回路必设30mA的分RCD;或者,总开关可不设RCD,但所有配出分开关均设RCD(插座回路等回路必设30mA的分RCD)。
     
发表于 2013-1-8 11: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gf2002 于 2013-1-8 11:06 编辑

回复 208# 尺短寸长

若采用100mA或300mA的总RCD,那户内电梯分回路、VRV空调分回路、壁挂空调分回路、顶式空调内机回路是否可以不设RCD?

我认为TT制,100mA或300mA的总RCD可以理解为接地故障防护(包括防接地电弧引起火灾)
而TN制,100mA或300mA的总RCD只能理解为防接地电弧引起火灾
     
 楼主| 发表于 2013-1-8 11: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若采用100mA或300mA的总RCD,那户内电梯分回路、VRV空调分回路、壁挂空调分回路、顶式空调内机回路是否可以不设RCD?

1、总RCD是建筑物的,还是住户自个的?
2、若RCD是住户自个的,且为节省投资不考虑保护电器上、下级配合问题,非插座回路供电的电梯等固定设备,在动作灵敏度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由住户总RCD来保证),可以不设分R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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