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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gonggang

[求助] 一个防雷问题,经常被审图的提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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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09: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二类做保险,而且真做起来,成本也差不了很多……
     
发表于 2012-5-18 10: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实在!规范有时是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如提高设计标准,成本也不增加多少,何乐而不为......
     
发表于 2012-5-18 12: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建筑定性必家是综合楼,规范中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才按二类设计的。
按你们的思路就是人员密集型的公共建筑就得按二类防雷设计吗。
     
发表于 2012-5-18 14: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商住楼应该归为公共建筑
发表于 2012-6-4 15: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清楚规范规定人员密集与防雷的具体联系。如果是指防直击雷对建筑物的影响,就楼主的建筑物而言,很明显建筑物受雷击危险区域是住宅,按住宅类建筑定义为三类防雷是没错的。但是防雷不仅仅是防直击雷,还需防闪电电涌(闪电感应暂时不考虑),而闪电电涌可能会造成建筑物裙房部分人员密集场所(这个密集场所定义应参考公安部的规定)电气设备故障,故而引起电气系统故障以致引起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就这点而言,楼主的建筑物应按二类防雷考虑。
     
发表于 2012-6-5 11: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防雷防雷,关键是防,防就可能防不住。
人员密集很不好界定,每平米多少人算呢?
在成本增加不多的情况下,还是建议按二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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