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查看: 14550|回复: 13

闷顶和吊顶内设火灾探测器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14 12: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
防火规范: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那么办公楼,宿舍楼还有科研楼什么的当净高大于0.8m是需设置吗?
     
发表于 2010-3-14 12: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看如何定义具有可燃物这一条了,通常净高超过600,水上就做喷淋了,电上我一般不做,仅供参考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13: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要做呢。比如我们公司习惯无尘室天花内就是做的。
     
发表于 2010-3-14 15: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此类问题困惑了十年了 持续困惑
98版《火规》:一级保护对象建议部位:净高超过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超过0.8m的具有可燃物的闷顶;二级保护对象建议部位:净高超过0.8m的具有可燃物的闷顶,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
01版《建规》:要求超过3000座(or4000座?)体育馆有可燃物的吊顶内做 PS:之所以不知3000还是4000,是因为其条文为3000座条文解释却为4000座。
现行05版《高规》:一类高层:净高超过2.60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二类高层没做要求
现行06版《建规》:净高大于2.6m 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 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1、看《火规》,二级保护对象要求高于一级保护对象。
2、再看《高规》,与火规有出入 且没有要求且有可燃物的闷顶
3、再看《建规》高于高规要求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16: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火规》是建议,《防火规》2006是“应”。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16: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尘室因为要回风,在天花内设是合理的。
     
发表于 2010-3-14 18: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外,净高大于0.8m 吊顶内要设。
     
发表于 2010-3-14 22: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98年火规的建议 到了06年才貌似完全体现在防火规范里
结果是06年的建规比05年的高规要求严格!

目前为止你准备怎么执行?火规设置是建议部位 你可以不做吗?假如你不执行火规此条
执行防火规范结果有可能就是:在多层建筑里 净高大于2.6m 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 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要设探测器  在二类高层却可以不设 在一类高层里净高大于0.8m 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也可以不设
发表于 2010-3-15 04: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其中2级保护对象里有如下表述,(特级和一级保护对象应该更严格)
d.2.23净高超过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
d.2.30污衣道前室,垃圾道前室,净高超过0.8m的具有可燃
性的闷顶.商业用或公共厨房
     
发表于 2010-3-15 11: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看的哪个版本的规范?
     
发表于 2010-3-15 11: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报批稿或送审稿
发表于 2010-3-15 14: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等级净化房间,超了0.8m,还是要设计的,一是这类建筑本身造价就高,这点消防仅仅是很小的一部分,但换来很大安全性,是划算的。二是净化要求高,暖通一般上送下回,或者上送侧回,那么灰尘积聚在空调系统内也较多,有的换气次数多时,烟根本不积聚都被吸走了,此时风管内也要设探测器。
     
发表于 2010-3-15 20: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吊顶内 有电缆桥架,为了预防火灾,吊顶内装设 探头是必要的。
不要被规范的可燃和不可燃迷惑眼睛。
专业协调的理念还没有深入到人心。
发表于 2010-3-15 23: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电信机房其楼板内和吊顶内要走大量的通信电缆,里面就需要做探测器,不但如此还要做气体灭火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帖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建筑电气》杂志官方论坛 ( 蜀ICP备06020337号-1  

GMT+8, 2025-7-2 00:30 , Processed in 0.077127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