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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轻云舟

[求助] 请各位老师看看这个问题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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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7: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dqaq 发表于 2024-11-11 17:14
另外,I类实验SPD也要通过8/20的波形实验。仅就处理电涌波形的范围看,I类SPD可涵盖II类,但II类不 ...

原设计选的是10/350波形的,我觉得没啥问题
     
发表于 2024-11-11 17:33:08 | 显示全部楼层
yzjjhk 发表于 2024-11-11 16:40
我最近被人抽查,提了三个无厘头的问题:
(1)根据《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中3.1条的要求 ...

(2)根据《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中4.6.3条、《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T 7000.1-2015)中2.2、3.2.12条的要求,电井的“灯座”为Ⅱ类用电设备,不应引入PE线。

为了这一条意见专门去看了GB/T 7000.1-2015的2.2、3.2.12条,
愣是没发现提意见的人是怎么得出电井的灯座为Ⅱ类用电设备这个结论的。
     
发表于 2024-11-11 17: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dqaq 发表于 2024-11-11 17:14
另外,I类实验SPD也要通过8/20的波形实验。仅就处理电涌波形的范围看,I类SPD可涵盖II类,但II类不 ...

灯座究竟是I类还是II类电器啊
     
发表于 2024-11-11 17: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4-11-11 17:33
(2)根据《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中4.6.3条、《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

因为II类电器是不用接地线的

那些灯座好像真不用接地线,但是我觉得灯座也没有做双层绝缘吧
     
发表于 2024-11-11 19: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yzjjhk 发表于 2024-11-11 17:32
原设计选的是10/350波形的,我觉得没啥问题

这倒不一定没问题。I类SPD残压高,特性陡峭,截波严重,如果作为直接保护设备的器件,并不恰当。但作为泄放雷电能量的器件是合适的。
     
发表于 2024-11-11 19: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yzjjhk 发表于 2024-11-11 17:37
灯座究竟是I类还是II类电器啊

首先你设计就错了。设计只能选择完整的灯具,而不是灯具的一个组成部分,像灯座什么的。
其次,审图的错得更离谱。灯座就不是一台设备,哪来什么I类II类的。要这样说,镇流器几类?接线端子几类?
只有现在的LED灯,驱动电源与灯具可以是两台不同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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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9: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插座、翘板开关等,过去都叫电具,不叫设备,也没有I类II类一说。
     
发表于 2024-11-11 22: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dqaq 发表于 2024-11-11 19:09
首先你设计就错了。设计只能选择完整的灯具,而不是灯具的一个组成部分,像灯座什么的。
其次,审图的错 ...

电井里面选个灯座,上面拧个灯泡不是很正常的吗,设计院标注为灯座有什么问题?
     
发表于 2024-11-11 22: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qaq 于 2024-11-11 22:43 编辑
yzjjhk 发表于 2024-11-11 22:07
电井里面选个灯座,上面拧个灯泡不是很正常的吗,设计院标注为灯座有什么问题? ...

你说的灯座,能否具体描述一下,是什么样的一种东西?
专业的说法,灯座是灯具的部件之一。灯具才是一个完整的设备,灯座不是设备,是部件。
过去(很早以前)将电工木板上加个E27灯头,叫作灯座。这种东西和电工木板装瓷插保险一样,除了临时用电以外,都不能再用了。属于无标准、无生产许可、无检验、无合格证。。。。。产品。
即使在过去,灯具后选的情况下,专业严谨点的设计院都不是设计灯座,而是灯位,设计图上用个X表示,只留个灯盒。
     
发表于 2024-11-12 0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Dou 于 2024-11-12 09:53 编辑
dqaq 发表于 2024-11-11 22:38
你说的灯座,能否具体描述一下,是什么样的一种东西?
专业的说法,灯座是灯具的部件之一。灯具才是一个完 ...

估计是那种LED球泡,拧在灯座上的,灯座壁装或吸顶。不过他怎么从图纸里看出来是用的这种灯的。类似下图这种??
360截图20241112095252768.jpg
     
发表于 2024-11-12 10: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ucheng 于 2024-11-12 10:09 编辑
yzjjhk 发表于 2024-11-11 16:40
我最近被人抽查,提了三个无厘头的问题:
(1)根据《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中3.1条的要求 ...

第2条 不去考虑名词,灯座的PE线怎么装?
O1CN01yp6et92MfdyriOHyI_!!2214102789855-0-cib.jpg
     
发表于 2024-11-12 10: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DDou 发表于 2024-11-12 09:52
估计是那种LED球泡,拧在灯座上的,灯座壁装或吸顶。不过他怎么从图纸里看出来是用的这种灯的。类似下图这 ...

灯座是与灯头发生电接触、以向光源供电的电源侧部件,跟插头、插座类同。这张图中的E27螺口座才是真正的灯座。作为产品,可以连通其支撑部分一体提供。但这种东西只能叫电具,不是设备。这种灯座通常只适用于安装在灯具或其他设备中,当成灯具单独在建筑中安装,只是爰于过去长期的习惯。
     
发表于 2024-11-12 10: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类灯座的标准,可参考GB17935。
发表于 2024-11-12 10: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gucheng 发表于 2024-11-12 10:08
第2条 不去考虑名词,灯座的PE线怎么装?

由这个灯座跟灯泡组成的”灯具”应该算0类灯具,0类灯具已经禁止在建筑中使用了。正式设计中不应该使用这个东西。
3.3.3 各种场所严禁采用触电防护的类别为0类的灯具。
     
发表于 2024-11-12 10: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灯座无法接PE线和这条意见提的是否合适没有直接关系,
论坛里探讨过,对于不确定用户采用I类灯具还是II类灯具的地方,
设计师照明回路预留PE线是合适的,
最多用户采用II类灯具时不接就完了,
但是总不能用户采用I类灯具时无PE线可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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