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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63号,具体内容不做解释,请各同行下载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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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8 20: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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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63号,具体内容不做解释,请各同行下载浏览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63号.rar

11.49 KB, 下载次数: 117, 下载积分: E币 -5

发表于 2013-10-28 22: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钻钱眼里了。。。。。。。
     
发表于 2013-10-28 22: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诚版主应该站出来,代表山东人民谈谈感想。。。。。。
     
发表于 2013-10-29 09: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来厂家送了消防局不少钱
     
发表于 2013-10-29 11: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
  (三)设置厨房的部位未安装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未配置逃生辅助装置或者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逃生引导系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还要罚款?莫非真要执行。
     
发表于 2013-10-29 11: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是甲方宁可罚款也不装啊,才罚2万;装这套系统该多少钱,好几十万出去了
     
发表于 2013-10-29 11: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3-10-29 11:32 编辑

回复 7# yjgabc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未配置逃生辅助装置或者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逃生引导系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yuliangli 发表于 2013-10-29 11:17


兄弟啊,没看到还有个“责令限期改正”嘛,那个X万元可是干罚的啊!狠!!
发表于 2013-10-30 16: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逃生引导系统”这条-----------功夫在诗外啊
发表于 2013-10-30 16: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真狠啊!!我最近也被审查提了智能应急照明,还在纠结没找到相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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