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一份公安部消防局的文件
求助一份公安部消防局的文件文件主要内容有:
新规发布后,针对原规范的答复函作废——基本就是这个意思。
忘记存哪了,找不到。{:1_423:}
哪位大侠有,拜托上传一下。{:1_412:}
谢谢!{:1_418:}
公消【2015】98号-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是这个吗? 还有这个函,之前都没有听说过.. zhenry 发表于 2017-7-27 13:44
公消【2015】98号-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是这个吗?
谢谢。
这个我有,但这份文件没有明示“新规发布后,针对原规范的答复函作废”,应该还有另一份公文。 规范都废了,答复函还有啥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azbe 发表于 2017-7-28 11:26
规范都废了,答复函还有啥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规范都废了,不意味着原规范的所有条款都废了。
是不是? 唉!
岁数上去了,记性变差了——
不是公安部消防局的晕头转向,而是住建部的稀里糊涂。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bzde/201405/t20140509_217878.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4-00261 主题信息: 标准定额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 2014年05月05日
文件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 效 期: 2014年05月05日生效
文 号: 建标65号
第十四条 标准修订后,原已作出的标准解释不适用于新标准。
以下是昨天我和审图机构审图专家的对话——
第十四条 标准修订后,针对原规定条款作出修改的部分,原已作出的标准解释不适用于新标准。
应该这么写,才对。
对
否则,全盘否定原规范(编制组作出的解释),会对吗?
没办法啊
语文水平和管理水平,太差了。
管理太乱还是
按理说,如果新版本引用了旧版本需“标准解释”的条款,至少应在条文解释里增加相关说明才能释疑,原封不动沿袭需“标准解释”的条款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hbsjzsjy 发表于 2017-7-28 17:36
按理说,如果新版本引用了旧版本需“标准解释”的条款,至少应在条文解释里增加相关说明才能释疑,原封不动 ...
说的是!
然则这些一说就通的道理,为啥发文单位就会不懂呢?
那许专家认为既然发过文,大家都懂了,没必要再解释了。
又或者专家跟本就忘了以前发过文。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7-28 18:42
说的是!
然则这些一说就通的道理,为啥发文单位就会不懂呢?
你有点走火入魔了。 azbe 发表于 2017-7-29 21:37
你有点走火入魔了。
哦。
原来如此啊。 正式因为没人认真,或者大家没有办法认真,所以规范才这么烂..编错了或者条文不清晰,根本没人负责任.. 一般说来,一本规范,出了新版本,老版本就作废了。老版本作废,肯定是全部作废。老版本作废,并不是完全否定原来的规范。老规范中合理的规定,应该在新规范中继续存在。
针对老规范的答复函,修订后的规范应该应将答复函的内容纳入其中。
也有这种情况,答复函的内容未纳入新规范。这种情况,属于规范修订管理混乱问题。不必去纠结针对老规范的答复函是否还有效的问题。 合理的未必合法,合法的未必合理。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