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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求助一份公安部消防局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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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7 11: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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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一份公安部消防局的文件

文件主要内容有:
新规发布后,针对原规范的答复函作废——基本就是这个意思。

忘记存哪了,找不到。

哪位大侠有,拜托上传一下。{:1_412:}
谢谢!{:1_418:}
     
发表于 2017-7-27 13: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消【2015】98号-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是这个吗?

公消[2015] 98 号文 防排烟执行标准问题.rar

4.58 KB, 下载次数: 39, 下载积分: E币 -5

     
发表于 2017-7-27 14: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个函,之前都没有听说过..
     
 楼主| 发表于 2017-7-27 15: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zhenry 发表于 2017-7-27 13:44
公消【2015】98号-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是这个吗?

谢谢。
这个我有,但这份文件没有明示“新规发布后,针对原规范的答复函作废”,应该还有另一份公文。
     
发表于 2017-7-28 11: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都废了,答复函还有啥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楼主| 发表于 2017-7-28 16: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azbe 发表于 2017-7-28 11:26
规范都废了,答复函还有啥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规范都废了,不意味着原规范的所有条款都废了。
是不是?
     
 楼主| 发表于 2017-7-28 17: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岁数上去了,记性变差了——

不是公安部消防局的晕头转向,而是住建部的稀里糊涂。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bzde/201405/t20140509_217878.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4-00261 主题信息: 标准定额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 2014年05月05日
文件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 效 期: 2014年05月05日生效  
文  号: 建标[2014]65号

第十四条 标准修订后,原已作出的标准解释不适用于新标准。

以下是昨天我和审图机构审图专家的对话——

第十四条 标准修订后,针对原规定条款作出修改的部分,原已作出的标准解释不适用于新标准。
应该这么写,才对。




否则,全盘否定原规范(编制组作出的解释),会对吗?

没办法啊

语文水平和管理水平,太差了。

管理太乱还是
     
发表于 2017-7-28 17: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理说,如果新版本引用了旧版本需“标准解释”的条款,至少应在条文解释里增加相关说明才能释疑,原封不动沿袭需“标准解释”的条款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楼主| 发表于 2017-7-28 18: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hbsjzsjy 发表于 2017-7-28 17:36
按理说,如果新版本引用了旧版本需“标准解释”的条款,至少应在条文解释里增加相关说明才能释疑,原封不动 ...

说的是!

然则这些一说就通的道理,为啥发文单位就会不懂呢?
     
发表于 2017-7-29 14: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许专家认为既然发过文,大家都懂了,没必要再解释了。
又或者专家跟本就忘了以前发过文。
     
发表于 2017-7-29 21: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7-28 18:42
说的是!

然则这些一说就通的道理,为啥发文单位就会不懂呢?

你有点走火入魔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7-29 22: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azbe 发表于 2017-7-29 21:37
你有点走火入魔了。

哦。
原来如此啊。
     
发表于 2017-7-30 09: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式因为没人认真,或者大家没有办法认真,所以规范才这么烂..编错了或者条文不清晰,根本没人负责任..
     
发表于 2017-7-30 22: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说来,一本规范,出了新版本,老版本就作废了。老版本作废,肯定是全部作废。老版本作废,并不是完全否定原来的规范。老规范中合理的规定,应该在新规范中继续存在。
针对老规范的答复函,修订后的规范应该应将答复函的内容纳入其中。
也有这种情况,答复函的内容未纳入新规范。这种情况,属于规范修订管理混乱问题。不必去纠结针对老规范的答复函是否还有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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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0 22: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合理的未必合法,合法的未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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