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类高层住宅建筑下的商业网点可以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嘛
一二类高层住宅建筑下的商业网点可以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嘛?查阅规范未找到设置依据,个人认为可以不设置,不知能否通过验收,原来的工程均设火灾探测需要设置。按照住宅建筑的公共区域考虑。 按防火规范5.4.10.3及其条文解释 我觉得可以单独考虑 按最新建规5.4.10.3条,应该是不需要的 任一层大于1500或总面积大于3000,就需要设置 只要面积不超,可以单独考虑,不做。不过我都是做的,消防不讲理,也许消防审图没提,万一消防验收提呢,消防审图和消防验收人员不同,看法不同。消防部门话语权比较强,没法解释。我遇到过,6层的住宅被消防验收的人员要求增加疏散指示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7-2-17 09:20
按最新建规5.4.10.3条,应该是不需要的
5.4.10是把商业网点排除在外的 熟番茄 发表于 2017-2-17 09:27
只要面积不超,可以单独考虑,不做。不过我都是做的,消防不讲理,也许消防审图没提,万一消防验收提呢,消 ...
那要规范的意义就没有了,设计人员也没有执行,不就是设计的失职了 带商业网点的一二类高层住宅建筑下,定性依然是住宅建筑,理应按照8.4.2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商业网点不应理解为住宅的公共部位。 多少火灾是因为住宅一二层商铺开餐馆、堆放杂物等引起火灾的。。。这个应该设 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7-2-17 09:34
5.4.10是把商业网点排除在外的
怎么排除了,不明白,商业网点要设置探测器吗,有依据吗 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7-2-17 09:41
带商业网点的一二类高层住宅建筑下,定性依然是住宅建筑,理应按照8.4.2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商业网点不 ...
我理解商业网点应该算住宅的公共部位吧 canghaicha 发表于 2017-2-17 10:02
我理解商业网点应该算住宅的公共部位吧
应该不算,走道电梯间这些才算,准确来说就是算公摊面积的区域,个人理解啊 早几年,图审机构有如此答复,可以参考 canghaicha 发表于 2017-2-17 10:02
我理解商业网点应该算住宅的公共部位吧
商业网点不是住宅的公共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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