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12-6 16:44:21

入门者 发表于 2016-12-6 19:03:24


   根据雷电波在引下线中传播速度,可以算出波长,脉冲波的波长也很容易求出的。

   在300米~400米高的摩天大楼的引下线雷电流分布,当其波头到达地面时,波尾早已不在屋顶,雷电波消失,雷电压也不复存在。雷电波类似于蛔虫在人体大肠中一样,在引下线中流动只占了雷电流波长的一段流动波而言。屋顶与屋底地平面瞬时同电位是不可能的。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12-6 20:05:46

入门者 发表于 2016-12-7 09:29:03


再回38#楼fitman:电场的传送速度是光速,系统各处电位瞬间形成,不会有你所说的先传导到那里再有那里的现象。

提出的问题很值得思考,问题的解决,也许能解答,我国全楼等电位连接,与IEC除地面做等电位连接而不允许地面以上做等电位连接,不同做法的结症、后果所在。

    “系统各处电位瞬间形成”,系统各点电位瞬时升高,相反瞬时回落,这种观点正确的话,其后果如何?

   看实际电路,电子建筑筑物电源系统接有I级、II级、III级试验的SPD。按《雷规》,允许I级SPD的Vp=2.5kV,III级SPD的Vp=500V。III级SPD的Vp最低,同时也反映了SPD的启动电压关系,III级SPD启动电压最低。

   响应时间:《雷规》没有禁止使用“开关型SPD”,I级用开关型,响应时间为0.5x10负7次/s,III级用TVS,响应时间为1x10负11次/s,即III级SPD比I级快10正3次多,快几千倍。

   当几十、几百kV的雷电压“瞬间”都加在3支SPD上时,可见III级试验的SPD先导通,其Vp=500V,这0.5kV的箝位电位“瞬间”传导到I级、II级SPD上,500V是再无法启动还没有启动的I级和II级SPD,变为虚设。

   这就是电位“瞬间”形成的结果,对吗?有这种可能吗?

入门者 发表于 2016-12-7 09:41:57


   《雷规》条文的疑惑之九,补充二

由于“全楼等电位联接网”,无法区分外部雷电防护装置与内部雷电防护装置。闪电电涌,越过多级的SPD保护,直接闪击电子设备的最薄弱的“心脏部位”----耐受电压极低的元器件(集成电路内的晶片上的元件和连接线---纳米级),电子设备雷击损坏是正常现象, 而不击坏则是不正常的。成为必然的自然规律。

   SPD不能保护电子设备,再多的级数保护、再好的质量,也都是无用,成为客观现实。6.2.2条 “......安装协调配合好的多组电涌保护器......。”变成一条怪异的、毫无作用的条文。

北方郎 发表于 2016-12-7 09:48:02

入门者 发表于 2016-12-7 09:41
《雷规》条文的疑惑之九,补充二

由于“全楼等电位联接网”,无法区分外部雷电防护装置与内部雷 ...

忽悠,夸大其词。
照你所说集成电路遇到雷击应全被摧毁,那实际为啥没发生呢?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元器件最起码受密闭金属外壳保护,可以有效降低电磁干扰。

入门者 发表于 2016-12-7 11:52:53


   《雷规》条文的疑惑之九,补充三

   “闪络”的电气原理,可以在防雷的小常识中找到答案。

   停在路上的汽车,打雷时,人在车内,由于轮胎的绝缘,处在法拉第笼内,基本是安全的。如果做下车动作,一脚下地,则雷电流有了对大地通路,即使人的肉体不一定与车体接触,车体上的雷电流会流过人体,遭雷击致死的。

   如果雷击前,用隔离器件,切断通往建筑物外界所有强电、弱电的带电的金属线路,即切断与“远处地”的通路,使建筑物成为封闭的法拉第笼,那不会有雷灾了。但供电连续性和信号不允许中断的要求,是不容许这么做的。

北方郎 发表于 2016-12-7 13:52:59

入门者 发表于 2016-12-7 11:52
《雷规》条文的疑惑之九,补充三

   “闪络”的电气原理,可以在防雷的小常识中找到答案。


闪络就是空气击穿而已。
建筑物封闭法拉第笼与是否有通往外界的金属线路无关。
即使是封闭法拉第笼,建筑物本身也可能受到直击雷的危害。
你或许说的是把建筑物和大地完全绝缘起来。

入门者 发表于 2016-12-7 17:01:15


   回53#楼北方郎:闪络就是空气击穿而已。

   口气好大!版主水平实在高。

   请教:下面所列3个图的等电位做法的区别。

   1) GB/T 21714.1-2015/ IEC 62305-1:2010 第15页,图3 LPS确定的LPZ(GB/T 21714.3-2015)---论坛有下载
   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条文说明,第117页,图6 建筑物等电位连接及共用接地系统示意图
   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条文说明,第83页~第87页,图3~图6,注意等电位的连接。

   问题1)与2)、3)是否一样,有区别否? IEC的图中,为什么 LPZ1 区域,是近似梯形状的,即图中 s 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有这个 s ? 不要这个 s 行否?高水平的版主回答上述问题应该是不成问题的,我期待。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12-7 17:10:06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6-12-7 17:10:48

入门者 发表于 2016-12-8 10:04:29


   北方郎版主:在不在论坛上,是不是生病了,54#的问题对一个高水平的版主来说,应该是小菜一碟,期待得到回答。

   千万不要成为你的座右铭所说的 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

入门者 发表于 2016-12-8 10:09:45


   再回51#楼北方郎:闪络就是空气击穿而已。

   雷电闪络,内含你所不知道的学问。

   按《雷规》附录,第116页式(9)推导得出的式(4.2.1-2) Sa1≥ 0.1(Ri+hx),这是雷电流幅值 I=200kA,按 I=150kA换算成新公式 Sa1≥ 0.075(Ri+hx)

   当Ri=4Ω ,建筑物屋面高 30m时,免“闪络”的安全距离为 Sa1≥ 0.075(4+30), 得Sa1≥2.55米。

   这意味着,当屋顶有对大地电位等于零的带电体存在,则屋顶外部防雷装置,必须离带电体的距离大于2.55米,如果防雷装置是金属机箱,那机箱尺寸为大于5.1mx5.1mx5.1m(带电用绝缘支架固定在机箱正中间部位),也就是说,机箱比一般房间还大。

入门者 发表于 2016-12-8 10:14:32

本帖最后由 入门者 于 2016-12-8 10:16 编辑

   三再回51#楼北方郎:闪络就是空气击穿而已。

   雷电闪络,内含你所不知道的学问。

   雷击时,屋顶有没有对大地电位等于零的带电体存在,只要有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工频电源到达之处,必然存在。

   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系统,没有雷电时,相线对地电位为幅值±311V,以“转移电位”形式向建筑物总配电箱和其它配电设备和电子设备及内部线路传播,也会传播到屋顶设备。遭雷击前,一直处于这种状态。

   对照上贴(58#),由于雷电高电位出现时间不确定性,有可能雷电高电位出现时的电源系统“转移电位”等于-311V,而不等于零电位,这将增加遭“闪络”的危险性。

   除非,《雷规》第56页,表6.4.4下面的 注中所列设备、元件在雷电高电位到达同一瞬间也达到高电位同数值。本人认为,这太难了。

入门者 发表于 2016-12-9 09:21:08


   配电设备接地电位与电源传导来“转移电位”的电位差,要达到设备和电子元器件耐受电压以下,太难了。

   反证:如果能用“电磁感应”、“互感”等原理简单能解决的话,各级配电箱没有必要装SPD,应该让SPD“失业”,退出防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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