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9 14:00:25

xiaogao 发表于 2015-9-9 13:48
1、尺老师,看你这个发贴是想做的意思
2、但我看您别的贴,,好像是不想做的意思,,有没有?有没有?   ...

我想?

我想让业主满意领导开心设计不违规别出事找我算账……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5-9-9 14:09:21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高层住宅内是否设置探测器这个命题是否成立,就要分析高层住宅火灾的发生比例、成因及限制措施,包括经济技术合理性的研究。简单说,如果仅仅按消防宣贯时提到的火灾60%都是住宅火灾(不知道高层占比,是否其实还是农村居多),那规范要求还是有现实意义的。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5-9-9 14:13:30

以上种种就是规范编制者研究制定条文的依据,而绝不是某个设计从业者的个人倾向可以决定的。所以,如果认定规范编制是严谨科学的,那消防的"宜"字确实可以当"应"来看待。现在的问题是规范的严谨科学性又遭到了质疑........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9 14:15:09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5-9-9 14:09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高层住宅内是否设置探测器这个命题是否成立,就要分析高层住宅火灾的发生比例、 ...

谁知道调查没调查。

过负荷运行造成电气火灾的比例超 6 成,真无话可说。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5-9-9 14:15:43

但从设计审图免责的角度来看,还是把"宜"字当"应"来才是合理的。因为规范没有给出,设计审图其实也找不到条件不允许的坚实理由。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9 14:17:02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5-9-9 14:15
但从设计审图免责的角度来看,还是把"宜"字当"应"来才是合理的。因为规范没有给出,设计审图其实也找不到条 ...

上海的行政发文,能找到理由的。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5-9-9 14:20:02

而且就楼主问题而言,据我了解的一些先进发达国家,户内火灾探测器是新建工程的标配(了解也不深入,可能还涉及保险问题)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5-9-9 14:23:30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9 14:17
上海的行政发文,能找到理由的。

那是上海电气从业者的福气。希望也是上海消防部门的经验总结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9 14:31:02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5-9-9 14:23
那是上海电气从业者的福气。希望也是上海消防部门的经验总结

不可能是火灾的经验总结,估计涉及管理。
就如目前上海的住宅建筑,消防疏散照明依旧不强制要求自带蓄电池,也是担心管理跟不上(前些年口头咨询过)。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9 14:35:16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5-9-9 14:13
以上种种就是规范编制者研究制定条文的依据,而绝不是某个设计从业者的个人倾向可以决定的。所以,如果认定 ...

如果认定规范编制是严谨科学的——

谁来认定?

就13版《火规》而言,可以认定规范编制是不严谨科学的;
就14版《建规》而言,比13版《火规》好些而已。

yslideb 发表于 2015-9-9 14:38:19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5-9-9 14:15
但从设计审图免责的角度来看,还是把"宜"字当"应"来才是合理的。因为规范没有给出,设计审图其实也找不到条 ...

就主贴讨论的问题而言,如果从甲方节约成本的角度来看,还是把"宜"字当”可不“来才是合理的。
不按甲方的意思来,就换设计院,或者告你们院长。看你改不改。

yslideb 发表于 2015-9-9 16:27:20

请教你所在地区,也请答下楼主问题。还有如果是审图提出要做(不限于楼主问题),甲方会如何处理?
========================
我们这儿户内不设,审图机构也认可。
一般的,审图机构如果提了意见,甲方也同意照改。否则他通不过审图关,拿不到施工许可证。

gdx8785 发表于 2015-9-9 20:41:57

yslideb 发表于 2015-9-9 14:38
就主贴讨论的问题而言,如果从甲方节约成本的角度来看,还是把"宜"字当”可不“来才是合理的。
不按甲方 ...

对设计者来说:有这么9个字是应该牢牢记住的:谁设计,谁负责,终身制!
一旦由于为了《从甲方节约成本的角度来看,还是把"宜"字当”可不”》没有设计相应的消防系统而发生了消防事故,那时候可没有任何人可以因为设计者是为给甲方“节约成本”而给于设计者免责。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9 20:52:45

gdx8785 发表于 2015-9-9 20:41
对设计者来说:有这么9个字是应该牢牢记住的:谁设计,谁负责,终身制!
一旦由于为了《从甲方节约成本 ...

说得在理!

但是,作为规范主编的宣贯讲课,(34# 楼)白纸黑字,作数不作数?

作数,这个“宜”字看来得由甲方决定。
不作数,开这个收费培训班顶个 P 用。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9 20:56:23

发函咨询住建部标准定额司……
相互踢皮球,那水平,中国足球队,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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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建筑防火规范中:高度大于54米,住宅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