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颜19841022 发表于 2015-9-6 11:13:03

小颜19841022 发表于 2015-9-6 10:16
这个问题让我头疼了好一阵,规范上写的宜,又不写应,甲方为了省钱,说宜做不是应做啊,可以不做,26层的住 ...

但是规范上写的是“宜”啊,没有强制说“应”,我们做设计的也为难啊,甲方说我这房价才三四千,你让我户内还设探测器,这些都是成本啊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6 11:18:21

rainmen_73 发表于 28 分钟前
消防问题让业主出函是不合理的,即便出了设计也无法免责。设计规范必须由设计单位把握,业主只能提使用相关要求。

PS
王主编宣贯讲课:业主要求设计院不装,应该发函,说明王主编(王主编应该代表14版《建规》编制组的吧?)认可这种处理方式的。

tangz0 发表于 2015-9-6 11:25:10

设置独立式的吧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6 11:25:53

王金元讲《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气部分

截图——

xiaogao 发表于 2015-9-6 16:05:24

tangz0 发表于 2015-9-6 11:25
设置独立式的吧

独立式更不好做(按新规的哪种)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5-9-7 10:41:39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6 11:25
王金元讲《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气部分

截图——

试想如果发生火灾而因没有报警探测器造成更严重后果。到法庭上说责任问题,设计辩规范是“宜”,不做是业主要求的,业主则推说他不专业,对提出要求是否合理是不懂的。这时法庭如何判决。设计可以没事或是设计业主都没事?如果真这样,麻烦司法机构出个正式解释(王大主编还不够格)。那设计工作可好做不少了。

yslideb 发表于 2015-9-8 14:52:05

甲方是不会同意让设的。除非消防部门明确要求必须设,设计院拿这个宜字去和甲方斗,赢不了的。

xiaogao 发表于 2015-9-8 15:07:01

尺总的意见是.....

chipy 发表于 2015-9-9 09:12:22

yslideb 发表于 2015-9-8 14:52
甲方是不会同意让设的。除非消防部门明确要求必须设,设计院拿这个宜字去和甲方斗,赢不了的。

设计院和业主争,没用的.直接咨询消防部门,消防部门说可以不设..王总的话也没用..最终,消防部门来验收..
不过,消防部门很多不敢担责任,直接敢说不作得..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9 09:34:32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5-9-7 10:41
试想如果发生火灾而因没有报警探测器造成更严重后果。到法庭上说责任问题,设计辩规范是“宜”,不做是业主要求的,业主则推说他不专业,对提出要求是否合理是不懂的。这时法庭如何判决。设计可以没事或是设计业主都没事?如果真这样,麻烦司法机构出个正式解释(王大主编还不够格)。那设计工作可好做不少了。
如果真这样,麻烦司法机构出个正式解释(王大主编还不够格)。那设计工作可好做不少了——
规范,是王大主编编的。
宣贯,是王大主编说的。
出事,却可以讲“王大主编还不够格”。

电气设计人员的命,比黄连还苦。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9 09:37:14

做了30多年的设计,今天才发现,连个“宜”字都没搞懂啊,遑论其他。
丢死人了。{:4_125:}

yslideb 发表于 2015-9-9 09:41:34

跟帖跟了这么多,大多是跑题的跟帖。
楼主问的清楚,户内设不设探测器?你那里的执行情况如何?
回答应该简洁明了:“设”or“不设”。
跟帖完全跑题,又是什么责任、又是什么宜字的理解。。。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9 09:44:06

yslideb 发表于 2015-9-9 09:41
跟帖跟了这么多,大多是跑题的跟帖。
楼主问的清楚,户内设不设探测器?你那里的执行情况如何?
回答应该 ...

你的跟帖,又如何?

xiaogao 发表于 2015-9-9 13:45:46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9 09:44
你的跟帖,又如何?

哈哈,,大家都讨论就好了,谢谢大家

xiaogao 发表于 2015-9-9 13:48:42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9-6 11:25
王金元讲《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气部分

截图——

1、尺老师,看你这个发贴是想做的意思
2、但我看您别的贴,,好像是不想做的意思,,有没有?有没有?   
难到宜字您也为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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