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8-12 14:22:08
(一类高层住宅设疏散照明、疏散指示,二类高层住宅设疏散照明,多层住宅不设应急照明)
提请王主编注意:二类高层住宅,也会涉及灯光疏散指示!!!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8-12 14:24:57
1对于疏散走道(住宅、办公楼没有定义为人员密集场所,其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
1、作为编制人员,你得给出人员密集场所的定量指标。2、请问:办公楼内,就必定不存在人员密集场所吗?
yis359574718
发表于 2015-8-12 14:27:23
尺总,这个是重庆市的地方规范,关于电气火灾监控的。需要设置系统的就更多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8-12 14:30:41
10.3.5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何谓“人员密集的场所”?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8-12 14:50:30
yis359574718 发表于 2015-8-12 14:27
尺总,这个是重庆市的地方规范,关于电气火灾监控的。需要设置系统的就更多了…………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但是,作为一位科技工作者——
应不应该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并给出自己的真实意见?
应不应该坚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底线去据理力争?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8-12 15:10:09
王主编呕心沥血动足脑筋画出了这些闪闪亮的图纸——
对照这条——
专家意见:
独立建筑物的消防用电,得专线专供:你看王主编画的图,消防、非消防,一干二净,无一混供。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8-12 15:19:20
是不是王主编画着画着,打了个瞌睡,忘了还有这茬——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8-12 15:20:29
要不然,提神马“分配电室”,对吧?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8-12 15:35:10
http://www.jzdq.net.cn/club/thread-30609-1-4.html
[规范条文] 王金元讲《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气部分
共欣赏,相与析。
yis359574718
发表于 2015-8-12 15:53:32
向尺总致敬,为什么我看的时候就没有发觉有卅子不对呢{:mad:}。看了尺总的提问,才发觉文本问题多多啊。
酋长毕业了
发表于 2015-8-16 02:22:04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8-12 14:08
10.1.9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宜(给小 ...
尺总,现在这个一二级消防负荷箱体必须分开吗?公共走道照明现在得做成两个箱子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