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讲课时关于消防广播的设置孙总有如此说法
昨天下午孙兰孙总来我省做光纤入户的宣贯讲座,其中她用了一个半小时也顺带讲解了火灾报警,关于消防广播的设置,她提到如果按集中报警系统就必须设置消防广播这条卡,国内目前18层及以上的建筑都没有消防广播,她说她跟我们的丁主编沟通了,100m及100m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消防广播。 RBL。砖家解释太多,说明规范编的太差 不知这个沟通是否有法律效力。 专家演讲的话,肯定没有法律效率..规范编制组正式函,加盖公章,才有法律效力. 他说的话不能当规范吧,还是按规范来吧。出了事情还是设计人担责。我听说他火规图集宣贯,讲的不怎么样,有的地方还误导设计人员。他们编图集的估计也没啥实际设计经验。 呵呵 我个人觉得这个说法也就是听听罢了,关键是要落实到规范条文里明确了才有效用 其实消防广播在高层建筑中是不错的构件。问题是只播预设语音是不行的,应加告知起火和有烟的地点。象低层梯间已经烟感报警了,那上面的人就不用向下冲了,而有时间做其他救命措施。 dzkxian 发表于 2015-7-8 14:31
他说的话不能当规范吧,还是按规范来吧。出了事情还是设计人担责。我听说他火规图集宣贯,讲的不怎么样,有 ...
不说火规的图集了,规范条文上,明明没有说电源也要进隔离器,但是图集还是画出来了,我还被审图依据图集,提了一个强条!!!! yis359574718 发表于 2015-7-8 16:34
不说火规的图集了,规范条文上,明明没有说电源也要进隔离器,但是图集还是画出来了,我还被审图依据图集 ...
哪里的审图 提这个过分的.. chipy 发表于 2015-7-8 16:45
哪里的审图 提这个过分的..
重庆的啊,受不了了,这个老头很恼火 专家光台上讲讲,太轻松,好歹出具文字东西 有一天,设计人员问我,隔离把电源也隔离吗,我说现在暂时不用,产品都没出来,结果被图审提了,心里真过意不去呀 3.1.6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规范的原意应该是指报警总线的隔离,规范宣讲和图集都把它扩大到电源隔离应该是不合适的。短路隔离器保护的对象包括探测器、手报、模块加起来32个,这里面只有输出模块才需要电源,明显不是针对电源隔离的。 王金元还说住宅户内都要做探测器和报警器呢。
既然要做,为什么不写进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