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27 11:05:11
495122 发表于 2014-11-27 10:57
这么多需要修改的地方,规范是不是该召回了?
这个规范凭良心说还是不错的,不过是存在一些笔误问题,比之那些奇葩规范的恶心规定,天壤之别了。
北方郎
发表于 2014-11-27 13:54:35
CXH1301 发表于 2014-11-27 10:46
那就是建筑物内的天然气锅炉间还是采用防爆设备了
见25、26楼分析{:4_106:}
北方郎
发表于 2014-11-27 13:54:55
495122 发表于 2014-11-27 10:57
这么多需要修改的地方,规范是不是该召回了?
理解万岁吧!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27 14:18:33
北方郎 发表于 2014-11-27 13:54
理解万岁吧!
确实如是。
规范中出现一些笔误,我们能够理解和接受。
不能理解和接受的是:“神”一样的规范规定,且还自以为是甚至死不认错。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28 17:47:32
勘误14
附录A“图A.0.2”中的两处“易燃物质”应该改为“可燃物质”。
PS
既然新版规范再无“易燃物质”说法,那么,统一改为“可燃物质”实属必然。
anmy913
发表于 2015-1-23 14:41:49
真不错,很给力!
panrqkk
发表于 2015-1-23 14:49:26
仅带密封常闭防火门不燃烧实墙与2区环境隔开的没有释放源的车间,是否可以认为无爆炸气体环境?
山水2012
发表于 2016-10-18 10:30:54
尺总好棒{:1_416:}{:1_416:}{:1_416:}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10-18 17:15:53
山水2012 发表于 2016-10-18 10:30
尺总好棒
谬赞!
讲课老师和前辈的意见,在下代为转述而已。
岁月无情
发表于 2016-10-19 10:30:44
勘误9附录B“图B.0.1-22”左上方与右上方(15/7.5m)镜像补充7.5m(7.5/15m)的尺寸标注。
应该怎么表达,在图上,没有干过码头这样项目。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10-19 10:38:44
岁月无情 发表于 2016-10-19 10:30
勘误9附录B“图B.0.1-22”左上方与右上方(15/7.5m)镜像补充7.5m(7.5/15m)的尺寸标注。
应该怎么表达 ...
不理解“镜像补充7.5m(7.5/15m)的尺寸标注”?{:1_423:}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10-19 10:48:40
嗯,是在下语句组织有问题。
勘误9附录B“图B.0.1-22”左上方缺失尺寸标注:与右上方(15/7.5m)标注类同,镜像补充7.5m(7.5/15m)的尺寸标注。
fangyangde0413
发表于 2016-10-21 08:56:46
北方郎 发表于 2014-11-26 22:19
此处不妥。
假如密闭车间容积远远大于此工艺设备容积,那么完全可以照原文执行。
如你所说那21条就是废 ...
该21条不同于13、14条,比那两条放宽了。比空气重的物质,二级释放源的范围也只要4.5m。
fangyangde0413
发表于 2016-10-21 09:05:14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26 17:19
勘误5
图B.0.1-7中的7.5应改为“4.5”.
fangyangde0413
发表于 2016-10-21 09:19:07
北方郎 发表于 2014-11-27 10:04
炉体内部为负压环境,可不考虑。
炉体及不绝热管线附近也可以不考虑。
非炉体及绝热管线附近的其他区域 ...
关键是怎么理解“通风情况良好”,加入在室内设置天然气管道阀门,作为设计者,估计没几个敢不作为爆炸危险区域对待。